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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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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美国,被控犯有严重罪行的、有长期犯罪历史的以及那些不愿接受少年司法制度处遇的少年有时被移送到刑事法院.近年来,许多州修改了它们的法律,把更多的少年罪犯移送到刑事法院.在1989年和1993年间少年法庭移送的少年案件数增长41%.长期以来,少年财产案件的移送多于人身侵犯案件.例如1982年,全国少年法庭移送的案件中,暴力犯罪占32%,财产或公共秩序犯罪占62%;但以后,越来越多的州开始调整他们的移送标准,并把移送的主要目标放在暴力犯罪少年上,移送的少年人身侵犯案件在1993年第一次在数量上超过财产犯罪,占整个移送案件的40%.  相似文献   

2.
1994年,美国共逮捕了270万以上未满18岁的少年,其中,6%是暴力犯罪.在这些暴力犯罪中,有一半是16岁以下的少年,一半是白人,l/7是女性.女少年暴力犯罪快速增长是近年来美国少年暴力犯罪的一个明显特点.统计显示,1985年,大约有9000件暴力犯罪案中涉及到未满18岁的女少年;到1994年,这个数字已超过21000件,增加了一倍多.在1985-1994年中,女性暴力犯罪案增长125%,而男性只增长67%.女少年暴力犯罪增加的主要类型是抢劫与严重伤害.少年暴力犯罪总体在1975-1988年间是相对稳定的,这一时间少年暴力犯罪(谋杀、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严重伤害)的被捕比例的变化与其人口比例的变化相同.但在  相似文献   

3.
八十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许多国家都面临着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和犯罪率不断攀升的严峻局面.据美国司法部1996年3月7日发布的报告,1994年因凶杀、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被捕的青少年超过15万人,创历史最高记录,青少年杀人犯的数量比10年前增加了2倍,因暴力犯罪而被捕的青少年人数增加了50%.英国近年来每年少年犯罪达700万起.1996年德国共有13万未成年人犯罪,比1995年增加了12.3%.1994年,俄罗斯有20多万少年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日本在“二战”以后曾出现过三次大的少年犯罪高峰,且一次比一次迅猛.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从八十年代末形成的新的高峰延续至今.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当前青少年犯罪成员已占到全社会犯罪成员的70%-80%.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4.
80年代初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青少年犯罪高峰期的到来,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也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会议庭到审判庭逐步发展的过程。人民法院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目前,我国少年审判制度已初具雏型。但总体来说,由于少年审判在我国起步晚,与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现状及青少年犯罪发展的客观走势比较,显然还较滞后。因此,如何加大少年审判工作改革力度,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少年审判工作科学有效的新路子,则成了少年审判工作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1998年下半年,江苏省连云港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少年案件指定管辖。笔者以为,这一…  相似文献   

5.
美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少年犯罪严重的国家之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的少年犯罪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分析少年犯罪与少数民族以及贫穷的关系是一种分析少年犯罪的角度。本文分析了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美国少年犯罪的状况及趋势,并就少数民族青少年、贫穷与犯罪的关系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6.
根据英国警方记录,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全国刑事案件比前一年上升3.8%,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散案件减少,全国发生犯罪案件520万起,比上年减少2.5%。主要是财务犯罪减少,其中入室盗窃案和盗车案件显著下降,但暴力犯罪有所上升,抢劫罪明显上升。据《2001年英国犯罪调查》表明,接受调查者报告的个人受害犯罪个案也是过去十年中最低水平。英国1999年10-17岁的未成年人5,266,073人,占总人口的10%,其中男性为2,704,392人。未成年人犯罪180,900人,其中男性罪犯145,000,男性犯罪高峰为18岁,女性为15岁,2000年《青少年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引起了很多国家的广泛重视.不管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尽管社会制度不同,青少年的暴力犯罪都成为报刊媒体的中心议题之一.在美国和德国,暴力的日益猖撅让当局膛目而无可对策.媒体固然有一定的渲染,但官方,特别是警方刑事犯罪的统计对这一发展趋势亦未作否认.根据本文作者任职的德国下萨克森州犯罪学研究所(简称KFN)的统计,1989至1994年,该州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增加了50%.中国的暴力犯罪也趋严重.面对这一情况,各国对暴力与暴力犯罪的研究亦纷纷加强,KFN搜集整理了自1990至1996年西方出版和发表的有关图书资料,题目达两千种以上.总的来说,对于暴力犯罪的成因和条件的研究,理论阐述比较多,实际调查比较少,量的统计研究比较多,  相似文献   

8.
据美国联邦调查局最新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暴力犯罪在美国有很大比例的增长:1.在所有的暴力犯罪案件中,有近一半的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2.从1987年到1992年,由于用武器进行的暴力犯罪而被逮捕的青少年增长了75%  相似文献   

9.
在美国,未成年人犯罪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世界范围内,美国于1899年在伊利诺伊州库克郡率先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正规未成年人法院。时隔近百年,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未成年人犯罪急剧增加,尤其是毒品犯罪(纯古柯碱)、与帮派相关的暴力犯罪,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极大道德恐慌,美国进而实施了"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硬立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硬法律,改变了法院的司法程序,表现为少年法院中又添新丁:少年法庭和毒品法庭。  相似文献   

10.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性,催生了中国少年审判制度。江苏少年法庭由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一少年刑事审判庭一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一少年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庭的发展历程,也正是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日益完善的过程。“天宁模式”和“连云港模式”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少年审判模式为中国少年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少年犯罪和少年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已满14岁至未满18岁的人犯罪称为少年犯罪。从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获的少年犯罪作案成员约15万人,其中有3万余人送到法庭审判。现在,全国各级法院建立少年法庭3000多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需要关押的,则送到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目  相似文献   

12.
每当有人提起青少年犯罪问题时,我便会想到前几年我院审理的4名少年轮奸一名少女的恶性案件。罪犯和少女均处于人生中的花季年龄,少女为何被害人,少男为何掉入“深渊”,人们在这起案件中应吸取什么教训?笔者在此作简要剖析。  相似文献   

13.
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讨论、研究公检法司“一条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成立十周年的前夕,上海市长宁区少年案件工作指导组于1994年6月17日至18日,假座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举办了“长宁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有该区的公检法司从事少年案件工作的专业人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区政法委、区人大、区青保办也应邀派员参加。培训班得到了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大力支持,该所所长徐建教授亲自为学员讲课,介绍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况,并请了在美国学习回国的顾伯中向学员讲授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该所副教授肖建国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设也作了发言。培训班还邀请上海  相似文献   

14.
美国少年法院已经建立了一个多世纪,其在这一百余年中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第一个少年法院建立后的50年中,少年法院迅猛发展,全美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相继通过了《少年法院法》,将少年司法从传统的刑事司法中脱离开来。步入密切关注"人权"的60、70年代,少年诉讼权利的宪法性保护开始演进,少年拥有了与成人相等的辩护律师请求权、被告知权、辩护律师请求权、质证权和交叉询问权、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等。然而,步入犯罪高涨的80、90年代,控制少年犯罪、保护社会利益成为了少年司法的主导。在这一时期,少年法院放弃对少年案件的管辖权,大量少年案件向成人刑事司法系统移送。加之,少年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之间差异性的缩小及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美国的少年司法中掀起了一股废除少年法院的风潮。可幸的是,经过近百年发展的美国少年法院并未终结。绝处逢生的少年司法在新的21世纪里,废除了对少年犯的死刑适用,对少年的保护再次上演。  相似文献   

15.
为了使立法适应现实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需要,以图控制不断增加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如枪击、强奸、恐吓、涉及毒品的犯罪等等,美科罗拉多州采取新措施,以弥补五十年代旨在解决青少年逃学、出走及其他非暴力性违法行为的司法模式的不足.这项被称作“路曼法案” 的法律,由州长提议;经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后再由州长签署后生效.其内容主要是确立了一项“中期司法变更制度”,作为原少年司法体系和普通成年人司法体系的中间层次.根据这一法案,14——17岁的少年被指控犯有某项暴力犯  相似文献   

16.
少年犯罪是少年所实施的犯罪。但少年的年龄到底有多大?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解释:少年的年龄在十周岁左右至十五六岁之间,但这一规定仍没有明确少年的实际年限,这就使得少年犯罪的概念也不能明确。随着青少年犯罪研究的逐步深入和细化,这一不足就逐渐显露出来。并影响了少年犯罪的专门研究。那么,应如何确定少年犯罪的主体年龄呢?一、确立少年犯罪的主体年龄的方法(一)要确定“少年”的本质少年绝对不是指能独立劳动和生活的人。如果某人能独立劳动和生活,则此人就成熟了,老百姓称之为“成人了”。因此,少年的概念必定包含以下内…  相似文献   

17.
中国少年司法引起党和国家与社会的关注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急剧增多,是它启动的直接原因。为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党中央先后于1979年发布了第58号文件——《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午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1985年发布了第20号文件《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随后于1991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相似文献   

18.
1996年4月5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联合举办“少年‘强索’类案件实体法适用理论研讨会”.长宁区政法部门的有关同志,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虹口、普陀、静安等基层法院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执行会长、本刊主编徐建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苏惠渔及肖建国、杨新培、游伟等参加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对少年“强索”类案件的犯罪特征、刑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本刊特辟专栏,予以刊登,以期引起进一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9.
现在,在世界各地,青少年上网成瘾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而德国一项调查显示,德国青少年直接或间接因网络原因走上犯罪道路的,约占青少年罪犯的50%。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起青少年因网络进行性或暴力犯罪的案件。为帮助青少年远离“网毒”侵害,德国著名慈善组织--维希尔之家日前在博腾哈根市成立了全球首家帮青少年戒除上网瘾的诊所。该机构可容纳60人就诊,服务对象为10岁至17岁的青少年。诊所的治疗师由医学、心理和运动专家组成。“病人”进入诊所后,他们会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再研究制定详尽计划。诊所的治疗手段多种多样:一是艺术疗法,如…  相似文献   

20.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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