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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两院两部"将社区矫正的任务规定为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帮助与服务.社区矫正是现代刑罚对犯罪的宽容,是社会公众对犯罪人的宽容.因此,社区矫正是"社区制裁",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应包括: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和恢复秩序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和矫正二重性质,单一地从刑罚执行或矫正的角度思考社区矫正的理念都是片面的。必须超越和整合社区矫正的二重性,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公众安全、与社区特性相符合的原则出发选择社区矫正的理念,明确社区矫正的目标。在这样的原则下,监管、矫正罪犯的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等都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只有促使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或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近年来在我国新兴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具有对象的特定性、主体的广泛性、期限的限定性、措施的综合性、工作的强制性等特性,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形势下,只有树立科学的社区矫正观念,改革、完善有关社区矫正立法,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强社区矫正评估体系建设,确保社区矫正的经费投入,才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社区矫正可谓是"四位一体",既是刑罚种类,又是行刑方式,还是行刑场所和行刑活动。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与《监狱法》的修改一并考虑,并且把死刑立即执行的法条也纳入进来,统一取名为《刑罚执行法》,遵循法律出台修改先实体再程序后执行的自然逻辑顺序,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法》,而不宜搞单独的《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顺应刑罚发展历史潮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至今没有专门的立法。笔者从社区矫正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立法的实现途径、步骤三个方面作了简要论述,旨在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一项刑罚执行措施与罪犯瑰造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组成部分,通过社区矫正与未成年人服刑工作的结合,可以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解决未成年人服刑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立法系统性、管理制度独立性、对象适用广泛性、监管手段全面性等存在不足。可以借鉴国际社会未成人社区矫正经验,总结本土化的社区矫正谋略,探索地方实践模式,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7.
对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是使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工作向国际化、人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是由若干功能板块组成的动态系统。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保障社区安全,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是其首要任务。因此,社区矫正监控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监控机制的内涵、体系,并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监控机制是矫正工作者应当关注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司法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监禁刑执行的主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领导和管理社区矫正无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是以社区矫正官为中心,广泛动员其他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既保证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以及刑事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又解决了社区矫正地域相对分散、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困难。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社区服务刑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方式,可以避免传统监禁刑和罚金刑的一些弊端,可以达到犯罪人和社区的双赢效果,体现了轻缓化、非刑罚化的刑罚改革趋势,是完善我国刑罚结构的需要,是我国刑事司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刑法》中引入社区服务刑这一刑罚方式具有现实意义,但如何进行立法,有哪些现实困难以及如何解决,增设社区服务刑会有怎样的影响等,都有必要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反映了我国戒毒模式由过去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中心向现在以社区戒毒为中心的转变。戒毒也实现了从行政处罚到治疗矫正的理念嬗变。遗憾的是,现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却偏离了这种理念,仍然固守昔日的"处罚"逻辑,制度内容和戒毒人员的权利弱化难以体现戒毒人员的主体地位和戒毒的治疗矫正性质。这种现状应得到改变,还强制隔离戒毒以应有面貌,使我国戒毒模式体系真正实现协调和统一。  相似文献   

13.
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制框架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引致一些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服务刑的自身功能决定了它应当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置社会服务刑是完善我国罪犯矫正体系的需要,是行刑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法院作为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适时适度地选择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使罪犯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5.
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环境主要包括社区环境、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和法律环境等几个方面。构建合格的矫正环境是社区矫正工作得以实质性开展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江西省在社区环境上存在基层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力资源匮乏、社区功能缺失的现状;家庭环境中不完整家庭、“留守孩”家庭较多现象也给矫正带来了不利影响;教育环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法律环境在具体的法规建设上仍是空白,社会群众的法律认识也存在误区。加强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试学”机制等是构建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环境的必要前提。  相似文献   

16.
改造与矫正是美国矫正机构行刑模式的主要内容。尽管美国与我国社会制度迥异,行刑模式也有区别,但其提高矫正工作人员职业化水平的做法和经验无疑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制约我国监狱警察职业化的因素主要是认识落后、法规保障不足、分类研究滞后。美国矫正工作人员建设在我国的本土化实现:建设监狱警察的职业制度体系;优化工作人员队伍,走特色的"精警之路";培养监狱警察共同的职业思维方式;优化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的外部环境等等,都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课题。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应体现刑罚的本质属性——惩罚性。在社区矫正中,应以惩罚监管为核心,兼顾教育矫正与帮困扶助的矫正作用。但在试点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使一系列惩罚监管措施在实施期间出现了各种难题,导致其并没有充分、合理地适用,使惩罚性在社区矫正中的体现削弱,这不仅有悖于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弱化了刑法预防、惩治犯罪的功能,而且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尤其是受害人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质疑或否定。因此应当高度重视这一现象,认真研究并采取对策予以纠正,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8.
生命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珍爱生命、保护生命权日益成为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和国际社会所致力追求的目标。刑法作为一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保护法益的广泛性、重要性及其对违法行为制裁的严厉性,使得刑法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较之其他部门法而言更具举足轻重的意义。但就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方式而言,中外刑法则主要通过对杀人罪的规定与限制和废除死刑两种"相对"的———或称"因果"的方式而完成的。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角度,就我国刑法对生命权的保护及其立法完善进行探讨,能使现行刑法较好较早地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  相似文献   

19.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之一,其社区矫正发展日趋成熟,其中不乏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存在惩罚性缺失、形式大于内容的发展现状,通过对德国社区矫正中惩罚措施的借鉴,有利于改善这一现状,进而构建起适合我国社区矫正的特色惩罚机制,即审判时、刑罚执行中的双层惩罚机制。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于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构建仍然受限于自然人刑事责任的理论。实际上,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来处罚单位犯罪,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同时,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来衡量单位犯罪所处刑罚的合理性,其结论必然是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与理论应然状态的完全脱节。要走出这一误区,就应修正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理念,基于单位犯罪自身的特殊性来构建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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