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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知识产权担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俊  朱雪忠 《知识产权》1999,9(3):21-24
本文所讨论的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或出让方应保证对其所提供的技术享有合法的、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且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就该货物向买方或就该技术向受让方主张任何知识产权。这里所谈的担保不同于债的担保,后者是指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c因此,本文所指的知识产权担保与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的知识产权质押是不同的。一、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 在国内买卖中,一般只涉及到侵犯本国所保护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在国际交易中,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还涉及…  相似文献   

2.
众所周知,在国际商品贸易即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必须对其所交付的货物提供权利担保,其中包括提供知识产权权利担保,即卖方向买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根据知识产权而可以主张权利或要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42条对此有专门规定。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同样也存在着知识产权权利担  相似文献   

3.
出口合同中的工业产权责任问题,是指第三方依据工业产权对合同标的物主张权利时,买卖双方应如何划分责任。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按标的物把出口合同分为四类:产品出口合同、成套设备出口合同、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know-how)许可合同(其他形式如劳务出口合同等,因与本题无关不予论及)。由于我方作为卖方出口的产品、成套设备(以下统称货物或作为许可方转让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下统称技术)有可能涉及第三方的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专用权等)。如果买方或受让方因使用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技术或者按照合同出口产品,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第三方对买方或受让方提起侵权之诉,那么我方是否应承担责任,这就是出口合同中我方的工业产权担保责任问题。在  相似文献   

4.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含义权利暇疵是指买卖合同标的上附有第三人权利或侵犯了第三人权利,在出卖人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后,第三人的权利也随之合法转移或继续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成为买受人的负担,妨碍买受人取得和行使对标的物的权利的情形。出卖人在出卖标的的同时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没有权利吸疵,出卖人对买卖标的享有合法的权利,任何第三人不会就标的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出卖人的这种保证即为权利假疵担保。违反了这种担保义务,出卖人应承担权利联疵担保责任。出卖人的权利接疵担保有如下特征:(1)该项担保为默示担保…  相似文献   

5.
货物买卖有国际货物买卖和国内货物买卖之分。国际货物买卖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货物买卖。国内货物买卖应指营业地处于同一个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划分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货物买卖的主要意义是因为不同货物买卖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关于卖方对货物权利方面担保责任,我国《合同法》在第150条和第151条有相应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就不承担这一保证义务。 《联合…  相似文献   

6.
“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是指相对人依法提供的,用于担保对第三人所负违约、侵权、无过错责任,或用于垫付风险应急费用的担保,特点包括:以三方法律关系为基础,担保“私法之债”,担保“未来之债”,以及具有强制性。借助该种担保,公权力介入私法关系,在相对人和第三人间进行风险分配,从而保护弱势第三人,提高社会总体风险抵御能力。该种担保会限制公民意思自治、减损公民权益,故设定时应遵行民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和公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及比例原则;实施则应避免流质、流押,规范管理担保财产。“私法之债的行政担保”具有侵益性过强、风险预防效果欠佳等固有弊端,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实现优化。  相似文献   

7.
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刘志文所谓抵押,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用来担保合同债的履行。提供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抵押人,受担保的合同债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所获价款优先清偿,称为抵...  相似文献   

8.
郭瑜 《中外法学》1999,(2):82-87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也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单证之一。它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债权关系指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基于提单签发和持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单签发后往往经过多次转让,最后在目的港持提单接收货物以及在货损货差发生时向承运人主张索赔的往往不是托运人而是第三方提单持有人。这个第三方可能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持提单作担保的银行,或其他国际贸易关系的当事人。这些人在买卖、结算等环节的权利的实现,最终取决于提单代表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所以提单债权关系的性质、内容的确定不仅对海上货物运输的正常运转极其重要,而且与整个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息息相关。但对于提单债权关系学理上一直缺乏深入探讨,并由此引起实务中的很多问题,导致提单纠纷大量产生。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澄清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以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债务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应按借贷审理,其隐含的解释路径是"名为买卖,实为借贷",似未肯定买卖合同的效力。"汤龙案"及之后的一些案例提出了不同于第24条的裁判路径,并限制了该条的适用。学理上,买卖型担保是一种契约担保,不能解释为传统的"代物清偿预约""附条件代物清偿""债之更改"等,亦有别于物权性的让与担保。其契约担保方式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解释论上,买卖型担保有别于以物抵债,兼具债法效力和担保效力,须综合适用借贷、买卖、担保之相关规定。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两债并存,买受人享有履行选择权。立法论上,应建立清算规则,于所有权移转请求权得以实现时对标的物进行评估与清算。买卖型担保无优先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但若已经预告登记,则其所有权移转请求权应具有优先效力,且仍应对标的物价额与债务额进行清算,并将超出债务额部分返还债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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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的要件及其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的提存,依其目的来说主要有两种,即清偿提存与担保提存。前者主要由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难以向其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债的标的物提交给提存部门管领,从而消灭债务的一项制度。后者主要由担保法规定,是指已成立的抵押或质押合同之抵押物、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足以影响担保之安全,而由抵押人、质权人将抵押物、质物,或者将抵押物、质物和质押权利转让、兑现所得的价款或货物提交给抵押权人、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以保护担保合同安全的…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质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识产权的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作为债务的担保,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依法将该知识产权析价或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价款而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以其规定确立了此项制度、然而,立法的原则性和模糊性,虽然已为继后的单行法规(如1996年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所具体化、明晰化,但也未能解决知识产权债抑制度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拟对以厂问题进行探讨。《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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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我国工业产权法律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和该法的实施条例第43条的规定,合资经营企业的一方合营者可以将其工业产权作为出资的方式,也可以向合资企业转让其工业产权;(2)合营企业对在合营期间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和取用的新商标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受到工业产权法律的保护。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方合营者可以将其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方式,也可以向合资企业转让其工业产权。  相似文献   

13.
试析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货物买卖,说到底是买卖货物的所有权。卖方把自己的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并从买方取得相应的价金;买方支付价金,从卖方取得货物所有权。以价金换取货物所有权是买卖的本质,是其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既然货物买卖是买卖货物的所有权,那么,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于买方,则是至关重要的了。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本文评析了各国法律有关所有权应于何时转移的三种主要规定,指出了各自的长处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就修改和完善我国合同法的相应条款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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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之债是指原债当事人之间存有争议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对这样的债务,权利人无视或不够重视债务人的意愿,仍以“正常”方式予以移转,于是就发生是否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问题,有的移转还成为债权人躲避义务的手段,不仅侵犯合同相对方的权益,有时还会使原有的纠纷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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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原因并无明确规定,不论是依合同,或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均可成立留置权,如台湾“民事法规”。而我国《民法》及《担保法》则将留置权限定于合同之债范围内,只有依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方可成立留置权,如《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因此,海上货物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依海运合同产生的债权。我国《海商法》第87条、第94条及第141条明文规定,承运人为其应当被支付的费用有权留置债务人货物。既是法律规定,我国《海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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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软件是指主程序软件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影响或改变主程序软件具体应用功能的辅助性软件。第三方软件可以分为授权的第三方软件和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从技术上又可以分为直接修改型、系统拦截型与封包拦截型,这三种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一概念的界定及问题的提出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民法理论,瑕疵担保责任是主要适用于买卖契约的一种责任形式,是出卖人就买卖标的之权利或其标的物本身之瑕疵,所应负之法定责任。其中“瑕疵“有两种,一种是权利瑕疵,一种是物之瑕疵。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其对  相似文献   

18.
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法理论关于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一般担保是指,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全体债权人担保债的履行,故民法上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措施称为债权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及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对我国债权保全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建立了我国现行债权保全制度。债权保全制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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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晓光 《检察风云》2014,(18):13-13
《检》:一提到山寨奢侈品,也就是俗称的A货,很多人都会意识到这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单教授,您能为大家普及一下具体侵犯的是哪种权利吗? 单:有些人会以为《知识产权法》是一门类似于刑法、民法有专门法律条文的法律,但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所用的标志、名称和图像,分为工业产权与版权两大类。在我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20.
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目标,我国《民法典》就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制度体现着明显的担保功能化转向,对其中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的内容作了严格限定,使之成为不同于完全所有权的担保性所有权,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丰富了所有权的类型。登记对抗主义的引入系为了满足出卖人担保性所有权的公示需要,是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确定性、维护交易安全的技术工具。登记也进一步地成了判断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与其他担保交易之间优先顺位的客观标准,《民法典》第414-416条所确立的优先顺位规则体系对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均得准用或者类推适用。在将出卖人就标的物的权利界定为担保性所有权的情形之下,买受人自有处分标的物的权利,但这并不妨害在买受人不当处分标的物且造成出卖人损害的情形之下,出卖人实现其所有权。《民法典》上“取回-回赎-再出卖-清算”的出卖人权利救济规则,在强化自力救济路径的同时,进一步体现着功能主义导向。相关救济措施的解释论,亦应在担保物权实现的规则体系之下寻求妥适的解释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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