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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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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持起诉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包括对社会干预制度的修正和对当事人诉权平等的保障。检察机关进行支持起诉是社会干预制度的要求,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要求,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实践中支持起诉数量增加,最高检也发布了工作指引,却依然存在司法实务中操作不统一的问题,应当深入理解支持起诉制度中检察机关的地位,不断完善案件范围、程序和制度衔接,更好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相似文献   

2.
公诉转自诉程序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不起诉权进行必要的制约是保证公诉权正确行使的必要条件。中、德、日、法等国纷纷建立了被害人对不起诉权的制约机制,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检察机关审慎周延地行使公诉权。但是我国公诉转自诉程序的制度设计,无论在诉讼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大的弊端。本文作者建议我国立法吸取德国强制起诉程序和日本准起诉程序的有益经验,取消以自诉制约公诉的机制,代之以被害人司法审查申请制度。  相似文献   

3.
张帆 《陕西检察》2002,(2):19-19
,~2000年元月份起至2001年十月份止,我县检察院共计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6件319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217件311人,不起诉4件4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件2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人数约占审查起诉人数的1%。由此可见,我们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率是极低的: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并非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案件少所致,而主要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吸取了刑事诉讼法修订前滥用免诉带来诸多非议的教训,对不起诉权的适用采取了限制态度。笔者认为,不起诉权不仅不应限制,而应充分行使。对待任何事物,都要掌握一定的度,否则,便会适得其反,不起诉权的行使也一样。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过去行使免诉权时检察机关可能把关不严,出现过问题,带来非议,这种教训值得我们引以为戎,但不能也不应成为阻止我们行使不诉权的理由。不起诉权是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力,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充分行使.适用的好,对减轻诉累,体现党的宽严相济的政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简论公诉权不可分割刘义恩所谓公诉权,是指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以认定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及有何罪的实体评断为基础而行使的控诉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特有的一项重要权力,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公诉权包括起诉、免予起诉、不起诉等内容。这些内容...  相似文献   

5.
“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是中国乡村治理难题之一,检察机关支持“外嫁女”起诉,既是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并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时,应围绕“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核心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在尊重“外嫁女”处分权的基础上,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参与调解和解等方式对“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权的诉求予以支持。下一步,检察机关应在继续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加强村民自治规范监督等方面发力,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检察保障。  相似文献   

6.
胡婧 《河北法学》2023,(9):183-200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行政诉讼法》,明确检察机关享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权能。经过五年全面实施,办案实践分别从起诉期限属性、被告明确性、诉请具体性、管辖隶属性认定等四个方面出发,尝试确定起诉条件适用标准,提高行政公益诉权运行效能。由于一方面偏差定位行政法律监督功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层面,忽略国家权力之间的“功能秩序”平衡,另一方面尚未明确诉讼程序的保障性,在检察系统层面,忽略检察权能之间的“梯级秩序”平衡,导致检察机关适用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条件存在诸多缺失。为弥补缺失,有必要在考量逻辑参照的基础上,明确起诉条件的构成要件,排除适用起诉期限,统一被告明确性、诉请具体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7.
所谓转诉,是指公诉程序终结后转由被害人启动自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对于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转诉权就是指被害人在这一过程中所应享有的权利。这一规定建立了自诉权监督制约公诉权的机制,对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对转诉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利于被害人转诉权的行使。加上检察人员的认识不尽一致,实践中被害人的转诉权很难实现。因此应明确或完善被害人在转诉中的以下权利:第一,参与权。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过程中应当通…  相似文献   

8.
立法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权,但对其权力属性以及与检察机关其他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未予明晰,加之立法没有明确授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权,所以对于公益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产生了不同理解。在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有监督行政权合法运行的公益诉权和监督审判权合法运行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权,两项权力的行使是检察权运行的内部分工。面对当前立法缺失和理论争议,检察机关需坚守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对立法未规定事项的处理要参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原则性规定,能动履职,为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立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相似文献   

9.
陈树柏 《法制与社会》2011,(27):114+116-114,116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造成了诉讼主体的缺位,再加上一些诉讼主体不敢、不愿或不能起诉使受损的利益难以救济。针对上述现象,司法界和学界开设探讨检察机关的民事诉权问题。其中,一部分人认为"提起民事诉讼理应成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需要追究一方当事人责任而无人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成为争论的焦点。对此,本文将以的诉讼监督权为核心来探讨研究检察机应如何行使民事诉权。  相似文献   

10.
张坤世 《法治研究》2009,(10):65-73
行政“起诉难”是当前我国行政诉讼困境的一个重要表征。当事人行使起诉权遇到的障碍主要源于《行政诉讼法》起诉制度规定及相关程序的缺失。以权利有效且无漏洞的保障为理念,以程序正义为广角,确立“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区分程序当事人与正当当事人、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正确认识和处理起诉请求的有效性与正当性、起诉证据与定案证据、诉权保障与司法谦抑的关系,乃是完善我国行政起诉制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息诉疏导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支持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判,保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抗诉权,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决定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在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不起诉。这项制度在保护人权,减少讼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减少消极因素,缓解社会冲突等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检察机关由于受执法观念、执法水平及执法环境的影响,在行使不起诉权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笔者对检察机关在行使不起诉权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以期对不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及不起诉制度的完善能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3.
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这一制度是我国刑事公诉变更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也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体现,它既是一种程序补救机制,也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在公诉过程中行使诉权,贯彻有错必纠原则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
一、检察机关对支持起诉诉讼中的错误进行监督(一)检察机关参与支持起诉程序的权能检察机关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同时法律还规定检察机关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保护职能,该职能实际上是在确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地位,最为明显的就是公益诉讼制度及支持起诉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和检察机关介人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扩大司法对社会的间接管理功能。可见,检察机关实际上有两大权能,其一,是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是一项程序性的权力,不具有终局和实体的意义,其本质就是要用程序  相似文献   

15.
检察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政治素质条件要求下的检察业务能力。其内容是由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决定的,即检察能力应以出色行使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作用为体现。在我国,检察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家诉权的行使、检察监督的实施和对职务犯罪的查办三方面。因而,检察能力应紧紧围绕这三方面的职能作用来提高和加强。一、检察能力在充分行使检察职能中的体现1.检察能力在国家诉权上的体现。国家诉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之一,也是检察监督的方式之一,包括对刑事案件的起诉(公诉)权和对刑事案件及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权。在这里,检察…  相似文献   

16.
起诉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机构之一,起诉工作在整个检察业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俗称检察机关的“门面”。起诉部门具体行使法律所赋予检察机关的国家公诉权和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监督权。国家公诉权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应当包括审查起诉权、提起公诉权和不起诉权;其他法律监督权则包括侦查监督权和刑事审判监督权。由于检察机关除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外,仍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如《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起诉部门亦应如此…  相似文献   

17.
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权作为检察机关行使的公诉权之一,其权力属性最终要从检察机关的本身性质和地位来考虑。量刑建议权的属性决定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公诉权的完整实施,如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从而更加正确、有效的促进法院审判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在“协商模式”和“职权模式”之间纠结。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实质审查源于对客观真相的追求,是我国刑事诉讼职权主义的产物,也因审前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首先审查检察机关的指控是否正确,此时法院可能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然后才是被告人是否“认罪”,包括对“认事”“认罪”和“认罪名”三个层面的审查,法院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目前相当高的量刑建议采纳率包含法院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和调整量刑建议的案件。法官要履行好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实体审查责任,特别是对“认罪”这一基础的审查责任,才能更好地推进该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19.
免予起诉没有侵犯审判权张振高有些同志把免予起诉的“认定有罪”视为是“定罪结果”,把免予起诉的有罪认定等同于刑事判决的定罪效力,进而推论出免予起诉是行使、限制、分割和侵犯了审判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作出起诉、不诉或免予起诉的决定前...  相似文献   

20.
付辉 《法学杂志》2018,(5):131-140
"保障当事人诉权"是司法改革中的基础环节和核心命题之一。在行政诉讼实践中主要有"问题导向型"和"理念贯彻型"两种正面推进思路,但一味正面推进势必会增加其矫枉过正的潜在风险。从反向角度探寻行政诉权行使的合理(最小)限度,借以明确诉权保障之推进场域,不失为一种全新思路。行政诉权行使限度以事物限度理论与权利限度理论为正当性来源,并以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司法解决行政纠纷能力的有限性以及司法的谦抑性为考量因素。在诉权层次理论付之阙如的当下,行政诉权行使的合理限度应当以现行的起诉方式、起诉条件为准,且当事人以言之有理为限,法院以形式比对、核对为度。至于行政滥诉等行为的风险防控,可由当事人签署具结书的形式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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