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约收购立法主要通过对要约人与目标公司管理部门的规范,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为此贯彻了充分披露与目标公司股东平等待遇两项基本原则。但是有关国家对该两项原则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从而导致其立法在结构与内容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我国,要约收购立法可增加合理的收购不应受到不合理阻挠的原则,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有关部分要约的规定,增设有关目标公司管理部门采取反收购措施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部分要约收购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本文探讨了我国公司收购中的部分要约的基本制度、法律问题及法律规制,旨在为我国的公司部分要约收购给予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试论强制要约收购豁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炳安 《法学论坛》2003,18(6):50-56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建立强制要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如果对该制度僵化操作,则又易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最终损害股东利益。建立强制要约豁免制度可以克服这一局限性。我国《证券法》原则规定了强制要约豁免制度,但豁免的具体情形尚无明确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豁免体制、豁免情形及其豁免程序。  相似文献   

4.
张华  沈忱 《法律适用》2013,(9):65-70
在谈到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时候,人们一般是将其作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来讨论的,而要约邀请的作用,更多的时候体现为理解要约这一概念的辅助概念,所以,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大多数时候出现在合同成立的环节,通过讨论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而在谈到合同效力的时候,人们一般将合同的成立作为节点进行讨论和研究,也即合同成立之后  相似文献   

5.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个必经阶段,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对要约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英美法系,把要约看成一个或一组允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理解并不相同,同样,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要约含义的表达上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6.
强制性公司收购要约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阐述了强制性公司收购要约制度的概念、内容及特征。说明建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目标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比较各国关于强制性收购要约的不同规定,并结合对美国没有建立此项制度的原因的分析,论述了强制收购要约制度的功能及其必要性。认为该制度对于保护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有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欧盟证券强制要约收购规则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其家 《河北法学》2008,26(1):157-160
以2004年5月20日生效的《欧盟要约收购指令》为基础,对欧盟及其各成员国有关强制要约收购的临界点、强制要约收购的价格以及强制要约收购的豁免制度进行重点研究,并对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作一探讨。该指令的研究对完善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要约的约束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要约的约束力是指要约发出后引起的法律后果 ,它包括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通常认为 ,要约对受要约人原则上是没有约束力的。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因法系的不同而各异。值得注意的是 ,新近的一些国际立法对要约约束力的规定采折衷态度 ,即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 ,但又规定了一些不能撤销的特定情况。  相似文献   

9.
禹丽 《法制与社会》2010,(22):294-29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可以分为缔约准备和实质缔约两个阶段,实质缔约的过程,实际就是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而要约邀请则属于缔约准备阶段。从合同实践看,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经过缔约准备阶段,但所有的合同都必须经过实质缔约阶段。  相似文献   

10.
电子订约中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兼评UECIC第11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订约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需要考虑交互式应用程序、信息交易、网站广告、公众要约、点击合同及网上拍卖等更为复杂的因素。UECIC第11条着重通过考察当事人的意图来判断一项提议是否属于要约,即明确指明提议的当事人打算在提议获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提议属于要约,从而使得UECIC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我国立法宜根据非歧视原则和最小化原则并借鉴UECIC予以完善,并对附条件的要约等作出补缺规定。  相似文献   

11.
论强制性公司要约收购制度的基本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全面阐述了强制性公司要约收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收购条件、强制性收购要约的效力等基本法律问题。结合国外立法的相关规定,深入讨论了我国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的优点与缺陷,并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2.
网页信息,要约?要约邀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笃亮  马治国 《河北法学》2002,20(1):137-140
目前对网上购物中网页信息法律性质的认定存在混乱和分歧 ,源于没有正确界定网页信息。另外 ,不是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目的 ,而是依据网上交易标的的不同来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也是不科学的。网页信息应包括商品信息、在线表格及相关规定 ,其法律性质应为商家发出的要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我国强制要约收购的涵义、立法目的出发,结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了我国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就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是收购监管制度中存在巨大争议的制度。现有的理论争议表明它不能有效地保护小股东在收购中的利益,相反,它抑制收购,降低效率,在股权相对集中的法域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本文通过对该制度在我国的历史演变和874宗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收购的研究,发现在我国近二十年来的立法调整和实践中,出于对效率的追求,该制度的强制力已经大大的削弱了。要保护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时小股东的利益,需要完善各种相关的制度,而非通过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约邀请作为意思表示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提出的内容可以进入合同 ,成为合同的条款。此观点为创新观点 ,是对法学上发现的总结 ,为要约邀请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支点和基础 ;为指导实践提供了法理依据 ;制定民法典时应明确容纳规则。  相似文献   

16.
郭丹 《中国律师》2000,(5):54-55
要约收购(亦即“标购”)是境外证券市场兼并收购的最主要形式,是指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的一定比例时,如果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的意思表示而进行收购的一种方式。我国《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该法涉及要约收购的条款达17条之多,且将要的收购放在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之首,足见我国《证券法》对要的收购的重视,为要约收购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仅就要约收购涉及到的几个法律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以求对要约收购的实践有所助益。一、…  相似文献   

17.
王冉 《法人》2009,(6):30-31
只有具有了合适的身份和基本的可信度,要约收购的出价才有意义最近,随着一家在中国运营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考虑出售的消息被媒体热炒,“要约收购”这个词也开始频繁地见诸中国媒体。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法学界对于受要约人是否特定历来存有争议 ,学者们各执一词。但即使是主张要约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学者对其观点也是缺乏必要之论证 ,或者存在某些理论缺陷。  相似文献   

19.
陈艳 《经济与法》2001,(6):35-36
买卖是人类最基本、最发达的交易行为。现代买卖行为中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标价陈列商品的买卖。对于商品标价陈列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有不同规定。根据英美法,商品标价陈列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因为要约是要约人愿意从事某种行为的一种允诺,该允诺不是单纯地表明愿意接受交易,而应表明愿意接受一定的约束条件,  相似文献   

20.
李晨 《中国律师》2003,(10):42-43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此之外,香港立法局颁布的《内幕交易条例》、《投资者保护条例》也涉及到了一些上市公司收购问题,但仅仅是些零星的规定。我国内地证券市场发展的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立法也比较滞后。目前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