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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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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至迟在开庭7日前告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从而形成了我国审判实践中辩护律师只在法庭审理阶段才能接受被告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局面。这种状况的存在,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律师出庭辩护缺乏充裕的时间保障,准备工作不足,难以在法庭上提出确实有利的证据,直接影响到律师出庭辩护的质量;二是长期的司法实践表明,被告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遭受侵害的现象多发生在审判阶段前的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如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现象。这些违法现象的存在除与对侦查机关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作用外,与辩护律师不能及…  相似文献   

2.
前不久,笔者担任了一宗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在会见被告查阅案卷和作必要的调查后,在开庭之前,我整理撰写并打印一份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在我将辩护词寄给法院的同时,也寄给了羁押于某市看守所的被告,可开庭时,被告说没有收到我寄给他的辩护词。后来得知,是被看守所扣留下来了。看守所扣留辩护词的理由是:一、辩护词有些内容不实在,如“刚才又听取了庭审调查”,还没有开庭怎么能听取“庭审调查”呢?二、我们所里还没有在押犯在开庭之前就收到律师辩护词的先例。三、这样的辩护词律师当面交给被告还可以,通过邮寄给被告,怕造成不…  相似文献   

3.
建立刑事辩护专业资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础的业务,刑事辩护制度是律师制度的起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辩护制度,欧洲中世纪的辩护制度,都是其律师制度的起源。我国法制史现有史料表明,周朝的刑事诉讼中,司法官吏审判案件,已有查听“辩护人”意见后再定罪量刑的记载。通观中外律师制度史,不难看出,律师制度中对刑事辩护制度的规定更规范,诉讼当事人中对辩护人的要求更严格。例如英国律师就分为诉状律师和出庭律师,诉状律师只能拟制诉状或有关法律文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出庭律师负责出庭辩护,特别是在高等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必须有此资格的律…  相似文献   

4.
与辩护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回避杜俊琪某区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多次出现妻审夫辩的情况。即女审判人员以审判长或合议庭组成人员的身份审理公诉案件,其夫(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则以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并出庭为被告人辩护。从笔者所了解的6起属于...  相似文献   

5.
我于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以后,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我即步入律师生涯。当时,正值《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继颁布,实行公开审理和辩护制度,很受各界欢迎。我第一次出庭是担任轰动本市的胡德训夫妻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中级法院院长任审判长,地区分院检查长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胡德训谋财害命,是杀人主犯,其妻知情不报是杀人从犯。当田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二、三千旁听公民拥挤于法庭内外,秩序井然,至终方散,真是盛况空前。我做了充分准备,辩护词要点能够背出。我以胡德训案定性正确,但…  相似文献   

6.
如何撰写辩护词的开头语,大家书写不一,各持己见。笔者作一归纳,无外乎有二种:一种观点认为,辩护词的开头语应开门见山,力求简炼,避免套话;而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辩护词的开头语不能过简,开头语中应阐明辩护人进行辩护的依据,辩护人的庭前活动以及辩护人的职责等内容。孰对孰错,笔者在此试举二例,与律师界同仁探讨。例一: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被告人的第一审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这篇辩护词的开头语字数不到五十,可谓语言简炼,开门见山,但就这样直接引入下文的辩护观点,不…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辩护有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两种。委托辩护是由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及其近亲属、监护人为其辩护。指定辩护是指某些应当有辩护人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的惯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由人民检察院派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2.被告人是聋哑和其他有生理缺陷不能辨别事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4.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几个被告人之间有利害矛盾,如果允许其中一个被告人有辩护人,则其他被告人也必须有辩护人  相似文献   

8.
进行刑事辩护是国家法律赋予律师等辩护人的职责,也是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怎样进行刑事辩护,制作1份高质量的辩护词十分重要。首先,辩护词的格式应当规范。辩护词的格式从形式上看,可以分为3大部分:首部、正文、尾部。首部包括文...  相似文献   

9.
吴意 《中国律师》2001,(10):56-56
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对陈德惠律师事务所作出有罪判决后,陈德惠、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当庭提出上诉。今年9月6日和9月13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对陈德惠二审案两次开庭审理,审判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另行宣判。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和大连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罗力彦受全国律师协会指派仍然担任陈德惠的二审辩护人;湖南省常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注册税务师聂家峰担任陈德惠律师事务所二审辩护人。他们仍坚持一审辩护观点,为陈德惠和陈德惠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某区法院在对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庭审过程中,一直放弃委托辩护权的王某,突然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要求委托辩护人,但庭审仍然继续进行。闭庭后,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法院又重新开庭审理。请问:对诉讼中被告人一直放弃委托辩护权,至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委托辩护人要求的,庭审是否应继续进行?已进行的庭审是否有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王立华王立华同志:“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不仅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一项宪法原则。为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刑诉法明确要求:“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笔者在查阅民事案卷时,经常发现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交代权利时说这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为你辩护。”在出庭通知书上也会出现“出庭辩护”的字样。甚至有个别审判人员在法庭上说“请辩护人发言”的话。把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笔者认为,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有以下不同点: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为了确保被告人行使其辩护权,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为其指定辩护人,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利。 但是,有的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错误地认为,凡是大型的公开审判,有公诉人就应有辩护人,否则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对曾在法院工作、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予以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现行的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在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也较多负面效应。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能否参与法院的诉讼活动而拥有诉讼参与人的主体资格,这应当是现行三大诉讼法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章“回避”以及第五章“诉讼参加人”;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回避”以及第四章“辩护与代理”;…  相似文献   

14.
我在担任律师出庭辩护中发现不少书记员对律师的发问和提供证据等情况,特别是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没有完整地或比较扼要地记录在案。有的在笔录上仅写“公诉人与辩护人进行了辩论”,没记律师的任何意见内容。  相似文献   

15.
刑诉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从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旦被告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拒绝辩护人为他继续辩护,法庭应当准许,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的这一权利。这样就会导致法庭审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其结果是法庭不得不延期审理。但刑诉法规定的三类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不包括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使法庭审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遇有这种情况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采取司法解释的…  相似文献   

16.
李勇 《人民检察》2012,(13):70-7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引入大量对抗式诉讼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控辩双方的对抗,律师辩护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刑事诉讼法作为一种程序法,其实施集中体现在辩护人与公诉人的对抗与论辩中,也可以说程序之魅力就体现在辩护人与公诉人的"舌尖上"。长期以来,学界没有重视中国刑事辩护理论的研究,已有的一些著作和文章大都是纯经验之谈,缺乏理论深度和依据,甚至很多文著偏重于辩护词、代理词的汇编,缺乏系统的概括总结,这种研究现状也导致刑事辩护走进了很多误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研究现状同样如此)。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后,绝大多数案件实行公开审判,并执行了辩护制度。实践证明:辩护制度有助于法院公正而又慎密地审判案件。可是,目前有的地方律师出庭刑事辩护的次数大有减少。究其主要原因,与法院在独立审判中存在的弊病直接有关。分析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案件在公开审判前,由于法院已  相似文献   

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法律所规定的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或其他特殊关系的人,不包括辩护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但是,有的同志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辩护人也应回避。其主要理由是:1.如果审判人员或检察人员的近亲属,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辩护人,出庭为该审判人员或检察人员所承办的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就非常有可能对承办该案的审判人员或检察人员施加感  相似文献   

19.
二度出庭     
二度出庭徐建新四年的大学法律系生涯中,我曾经利用课余时间到附近的律师事务所见习,并两次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席了法庭;学习刑诉法时,在模拟法庭上,又担任了审判长。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当过公诉人。当辩护人时,总觉得为罪犯辩护有点窝囊,每每言不由衷,心里怪...  相似文献   

20.
律师的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审判机关进一步明辨是非,弄清案情,有利于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我院在审理刑事上诉案件和复核死刑,死缓案件中.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做到了“三看”、“两分析”、“一规定”。 第一,收案后,首先审查原审法院是否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做到了“三看”:一看被告人除自己辩护以外,是否还委托了律师辩护;二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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