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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起》(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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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诈骗犯罪的罪过特点与认定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是诈骗行为的动因和目的 ,对自己诈骗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具有认识 ,并且追求诈骗结果的发生 ,是诈骗犯罪的主观方面的重要特征。这些特征在票据诈骗犯罪中同样十分明显。票据诈骗犯罪是在票据流通环节利用票据这一特殊工具所实施的诈骗犯罪。鉴于票据工具的特殊性和票据行为的复杂性 ,为了避免混淆出于诈骗目的恶意使用票据的人和由于种种过错原因善意使用票据的人 ,刑法对于票据诈骗犯罪主观方面作了特别要求 ,所以票据诈骗犯罪的罪过内容并不完全等同普通诈骗犯罪的罪过内容。首…  相似文献   

3.
金融服务很重要,金融服务须创新。金融服务创新,特别是金融法治服务创新,关键在于帮助“金融人”防范金融欺诈风险,而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的关键又在于揭露经典金融骗术。经典金融骗术一般有“十二头”:金融来头诈骗、金融空头诈骗、金融改头诈骗、金融盼头诈骗、金融彩头诈骗、金融甜头诈骗、金融噱头诈骗、金融指头诈骗、金融撞头诈骗、金融搭头诈骗、金融磕头诈骗、金融床头诈骗等。经典金融诈骗之风险防范,可以围绕“六不”进行:不贪;不信;不傻;不独;不急;不弃。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解释》在系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充分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研究诈骗犯罪特点规律的基础上,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为指导,对诈骗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电信诈骗等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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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夏静 《法制与社会》2013,(11):295-296
随着我国汽车特别是私家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呈现出加快上升的势头,与此相对应的是,各种汽车保险诈骗案件也不断增多,必须依托法律法规等力量,有效的对这种诈骗进行防治。  相似文献   

6.
司法信箱     
没有公布废止的司法解释是否长期有效?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针对1979年刑法作出了《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运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犯罪中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和哪些犯罪情形属情节特别严重等均作出了具体解释,但1997年刑法修改至今已5年多,最高人民法院既没有废止该司法解释,也没有针对修改后刑法关于诈骗罪作出新的司法解释。江西省高级法院针对数额认定已于1998年11月9日作出了具体规定,因此,1997年刑法实施后审理1997年以前的诈骗犯罪,对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认定有了依据,但对“情节特别严重”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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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颁布施行十年来,诈骗犯罪的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刑法关于诈骗犯罪的立法规定在新形势上已经暴露出它的不足和某些不完善之处,这已经严重影响着我们同诈骗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性。随着我国社会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领域中诈骗犯罪将趋严重。因而很有必要对现行诈骗罪的立法规定进行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具体、科学,以适应斗争的需要。 (一)刑法规定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的规定。这一规定在刑法颁布初期可以说还是有效的。但是近年来,经济领域里的诈骗犯罪十分突出,特别是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重大案件,其发案数量之多,诈骗数额之大,对公私财产及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之严重,都是十分惊人的,也是前所未有的,而刑法对诈骗犯罪的惩罚偏轻,已不能有效地预防诈骗犯罪。与诈骗罪处于同一条文的盗窃罪,其量刑幅度原来与诈骗罪相同。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盗窃罪情节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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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宫文峰张文亮褚衍旭近几年来,我国信用卡发行和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但由于信用卡制度确立较晚,相应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致使信用卡犯罪案件屡有发生,特别是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信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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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的背后总隐藏着形形色色的罪恶。它们象毒瘤般躲藏在社会各个黑暗的角落,严重危害着社会的健康发展。年前年后我们收集了许多关于诈骗犯罪案件的资料,近来全国许多媒体也纷纷报道,读后让人触目惊心。宗宗骗案,狡猾的犯罪分子为了金钱不惜利用各种手段,疯狂进行诈骗活动。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了大大小小不同程度的损失。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为社会所不容。为了警示大众,本期特别策划了专题,对各式各样层出不穷的诈骗现象进行揭露。希望对读者朋友认清诈骗分子的真实面目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特作如下决定: 一、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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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炯权 《检察风云》2006,(23):48-50
2006年8月9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集资诈骗案宣判:原长沙市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负责人和股东高大庆、蔡兴积、赵柏松、刘群,采用欺骗手段向社会非法集资1.67亿余元,构成集资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判处被告人高大庆、蔡兴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赵柏松、刘群有期徒刑12年和8年,并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追缴集资诈骗赃款,发还被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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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金融骗术“十二头”之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法治服务的关键,在于帮助"金融人"防范金融欺诈风险。而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的关键,又在于揭露经典金融骗术。经典金融骗术一般有"十二头":金融来头诈骗、金融空头诈骗、金融改头诈骗、金融盼头诈骗、金融彩头诈骗、金融甜头诈骗、金融噱头诈骗、金融指头诈骗、金融撞头诈骗、金融搭头诈骗、金融磕头诈骗、金融床头诈骗等。经典金融诈骗之风险防范,可以围绕"六不"进行:不贪;不信;不傻;不独;不急;不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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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罪的特殊形式,具有专门的入罪与量刑标准。与传统诈骗相比,网络诈骗的入罪门槛低,量刑相对重,准确认定网络诈骗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实现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至关重要。然而现有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网络诈骗的概念,且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致使网络诈骗的司法认定成为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正确认定网络诈骗,首先是要厘清普通诈骗与网络诈骗的区别,以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然后要厘清网络诈骗与特定网络环境下盗窃、赌博及信用卡诈骗的区别,以解决此罪与彼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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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金融机构的侵财犯罪主要有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犯罪与针对金融机构实施犯罪两种,呈现涉及罪名多、金额特别巨大、案情特别复杂、诈骗与盗窃交织等特点,对其处理应坚持先确定被害人,在确定犯罪类型的逻辑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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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华  黄伟东 《政法学刊》2009,26(4):97-100
虚假信息诈骗的形式多样,主要分为网络诈骗、短信诈骗和电话诈骗三种类型。虚假信息诈骗的特点包括团伙高组织性,高隐蔽性;犯罪成本低,作案方便;犯罪方式跨地区,跨省;犯罪危害巨大。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出现高发,多发态势;诈骗团伙民展趋于专业化,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范围扩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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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广州市的经济诈骗犯罪十分突出,已成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严厉打击和预防诈骗犯罪,保卫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对一九八四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七十四件诈骗大案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分述如下: 一、诈骗犯罪新情况 1.大案多,案值大,诈骗犯罪案件趋于上升。一九八四和一九八五两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诈骗人犯六百一十九人,占批捕各种刑事犯罪总人数的百分之九点五,仅次于盗窃犯罪,居第二位。其中,重大诈骗案件一百一十九人,占诈骗人犯总数的百分之十九。在这些重大诈骗案犯中,一九八四年五十三人,诈骗案值约五十三万多元;一九八五年六十六人,诈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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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保健品诈骗电信诈骗、婚姻诈骗、集资诈骗,你可能不以为然。这些以中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诈骗手段,早巳被人们所熟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诈骗团伙对自己的诈骗手段逐渐升级,运用视频剪辑、直播带货等新手段,让看似老套的骗局再度击中老年,人的软肋,使其陷入圈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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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一)对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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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经济诈骗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的问题,我们对诈骗犯罪活动情况、产生原因、打击对策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综合如下:经济诈骗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经过对1991年至1994年黑龙江省立案查处的经济诈骗犯罪案件调查分析,我们看到经济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发展、变化主要是:经济诈骗犯罪活动日趋严重。1994年黑龙江省立经济诈骗案件1204起,比1991年增加1.8倍,平均年递增41%。在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中,诈骗案件占80%, 1994年全省查处的经济诈骗犯罪案件涉案总金额为97.9亿元,比1991年增加69.4倍。1991年最大一起诈骗案件案值为270万元,1994年已经达到10亿美元。经济诈骗犯罪向团伙化发展,1991年查获的经济诈骗犯罪作案成员中团伙成员占21%,1994年增加到31%。一些诈骗犯罪分子在市县内外、省际之间、跨国跨境流窜作案,1991年查获的经济诈骗犯罪成员中,流窜犯占7.4%,1994年则上升到11.3%;1991年前没发生过国内外勾结的诈骗案件,1994年就连续发生22起。诈骗犯罪分子多涉足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呈现"四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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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已然成为当下犯罪行为的重灾区,而且各种诈骗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其社会危害性之大已不言而喻。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方式是电信诈骗同高科技结合的犯罪新方式,也成为电信诈骗的主流方式之一。对该类电信诈骗的方式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一方面能提高公民对该类电信诈骗的防范,另一方面能让侦查机关寻求有效方法,能够及时有效地打击该类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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