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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及各种网络信息平台的普及和兴起,公民通过网络行使监督权成为一种新兴的方式。网络监督以其特有的时效性、匿名性以及自由性,极大地激发了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热情。但公民的网络监督权如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将导致监督权的滥用,亦不利于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的保护,还会造成两者的冲突。以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的特殊保护为视角,探讨在互联网环境下,如何协调公民网络监督权的行使与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的特殊保护之间的冲突,希冀对健全监督体系、规范监督行为、完善隐私特殊保护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当前,公民网络隐私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仅仅依靠个人自身的力量防范和抵制这种威胁远远不够。源于公民权利成立起来的政府,理应肩负起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责任。根据网络社会的发展规律,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护网络隐私的实践,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及时出台相关保护网络隐私权的行政立法、成立专门的网络隐私保护机构、支持网络隐私权保护技术的研发利用、促进网络行业的自律发展以及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从而实现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共同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3.
解读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个人私事或生活安宁不为他人知晓或侵扰的权利,包括隐私信息隐瞒权、隐私信息支配权和私人生活安宁权。它是当事人实现正当隐私利益的行为依据。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基于合法隐私之上的人格利益。我国虽有一些保护隐私的法律条款,但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联邦最高法院将隐私权纳入第四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后,Harlan大法官在Katz案的协同意见中提出了"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只有公民的隐私权主张符合合理隐私期待标准,法院才会认定公民享有隐私权,政府的刑事侦查因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而构成搜查或者扣押。联邦最高法院在适用合理隐私期待标准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提炼出一目了然原则、第三方原则、非法信息无隐私等具体化合理隐私期待标准的下位标准。为了维护自由与安全的平衡,联邦最高法院对一目了然原则和第三方原则进行了修正。联邦最高法院在修正一目了然原则时提出了Mosaic理论,其后,Mosaic理论又被联邦最高法院用于修正第三方原则。虽然合理隐私期待标准饱受争议,但不可否认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契合了隐私权的基本属性,并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鉴于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应借鉴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加强保护我国公民在刑事侦查中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5.
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在发起"人肉搜索"的情形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了新的特点:公民受保护的隐私权范围更广,公民隐私权被侵害的影响面更大,公民寻求救济的难度更高。在"人肉搜索"下保护公民隐私权,应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明确隐私权的法律地位,制订专门的网络隐私权法律制度,明确网络隐私侵权的举证责任承担,明确电子证据的证明力,确保诉讼法能真正地保护实体权益。同时公民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6.
明确隐私权的客体是完善隐私权理论的基础,也是探寻隐私权保护的第一要务。但立法规范的匮乏、理论研究的欠缺使人们对"隐私"一词莫衷一是。实际上,隐私的本质是信息,私人空间、私人领域等均属信息的载体,其蕴含的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隐私具有私人性,但当私人信息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被公共利益吸收,不能成为隐私权的客体。因此,公务员财产、犯罪记录等信息并非隐私。此外,隐私具有秘密性,不愿为人所知的私人信息始得成为隐私权的客体,但何种信息具有秘密性,却具有主观性,缺乏明确的客观标准,对此应采用善良风俗和法益衡量的标准,进行个案分析。  相似文献   

7.
根据对网络隐私侵权的分析,我国要把保护网络隐私权提到立法日程上来,借鉴欧盟和美国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构建综合保护机制,包括鼓励行业自律,加强技术保护、网络道德教育和国际协调,以此达到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和促进网络发展的"双赢"目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的乘势而起,互联网日益呈现出高度开放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随着即时交互和信息共享的程度越来越高,网络隐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相比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相关立法保护明显滞后,传统的隐私权监管机制日显乏力。本文将重点阐述基于社交媒体平台的网络隐私安全保护问题,具体分析网络隐私的定义及范畴,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及国际上几种主要的网络隐私保护模式,探讨网络隐私安全保护研究对维护我国信息安全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自媒体在彰显言论自由之时,也打开了一扇偷窥公民隐私之窗.在宪法视野下,隐私权已经超越部门法的疆域上升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自媒体时代,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特征表现为隐蔽性、侵财性、便捷性和严重性,隐私权的传统法律保护模式遭遇新的挑战.宪法对公民隐私权加以保护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明确隐私权是一种项列举的人权,强化违宪审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并通过部门法落实和实施该项权利,建立一个由宪法统领的、靠部门法具体实施的多层级和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架构.  相似文献   

10.
金融隐私权是人格权之一,也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在信息社会极易受到来自私人和国家的侵犯。金融隐私权的保护与金融机构保密义务相依存,我国相关法律存在金融隐私保护的法规位阶过低,民事责任、救济手段规定不足,保密义务例外规定立法价值倾向错位,金融隐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保护失衡,对混业金融背景下金融隐私权保护缺乏法律规制等缺陷。建议尽早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提高金融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层次,在防范公权力侵犯金融隐私权上改变立法的价值倾向,并适时出台有关金融集团的立法,对关联企业使用金融信息作出规范。  相似文献   

11.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隐私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话语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网络隐私权则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自然延伸。目前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强化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我国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有关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现状,提出完善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交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在现实世界里运用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建立人际交往关系、表达和传递自己的个人信息.互联网这一“第四媒体”在生活中的悄然融入,虽然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共享信息、展示自我”的平台,但由此引发的隐私过度暴露问题却不容小觑.鉴于社交网站所引发的隐私争议,以语境完整性理论的视角分析争议背后的隐私风险与规制困境,在借鉴域外保护隐私权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探讨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有效机制,以期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实践运作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3.
论公民的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时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我国民法关于公民个人隐私权的立法条文甚少,而一些这方面的立法多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因此,应尽快制定我国的《人格权法》,并同时建立隐私判例制度和隐私案件审判制度,以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4.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公共场所不存在合法的隐私利益,在公共场所不可能发生侵入隐私的侵权.但在技术高度发展、媒体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这样的论断已经不合时宜.文章拟从隐私权的发展、产生背景变化以及隐私权的本质等,来说明公共场所也存在隐私利益,并对公共场所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隐私权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国在立法上没有给隐私权以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上对公民隐私权的司法保护也不够。文章通过对中美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比较分析,对完善我国隐私权利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确立了保护隐私的原则,在治安管理中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扰。但是实践中,少数公安机关仍然将被处罚人的个人信息公开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正是治安管理权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公安机关在违法信息的公开中,应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平衡为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违法信息公开听证制度与违法信息查询的期限制度来对违法信息的使用及保护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7.
犯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网络背景下值得关注。无论是出于犯罪人受保护的权利基础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保护隐私的制度基础,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犯罪人的相关隐私保护义务都是必然选择。具体而言,包括加强各个阶段对犯罪人肖像隐私权保护、加强对犯罪人信息的被遗忘权保护、加强犯罪人家属保护等路径。  相似文献   

18.
将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导致被传播者的个人安宁遭到破坏,那就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问题。把隐私权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一方面使公民明确个人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隐私权的自觉性,做到有法可依,推动法制建设。另一方面使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不仅不会造成原有体系的不和谐,相反是对原有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以“人肉搜索”为研究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在中国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面对“人肉搜索”带来的对个人隐私的现实侵犯,隐私权以基本人权的面目纷纷进入各国宪法保护的范围。隐私权在我国仍然不被看做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在中国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呈现出了单纯依靠民法保护的不足,尤其是加强网络隐私的保护更加具有紧迫性。  相似文献   

20.
隐私权是指个人生活、私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信息不被知悉以及不受非法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属于人格权和个人尊严的范围,个人隐私信息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我国宪法并没有直接规定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率先在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中予以承认,但刑事法律到目前为止均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只是刑事诉讼法上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条款,并且通过司法解释将个人隐私保护具体化。然而,刑事诉讼法的个人隐私条款并没有确立隐私权的基本权利地位,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被轻视。本文探讨被害人隐私信息保护专门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被害人个人隐私权益弱化的观念因素,提出确立被害人刑事诉讼基本权利主体地位,确认隐私权为刑事诉讼基本权利,建立被害人隐私信息保护清单制度,对涉及到被害人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件应当适用侦查不公开和裁判文书不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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