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再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评“法只调整社会关系”的传统法观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纪文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4):70-74
按照传统的法学观点,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利用环境的外在价值,确认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因此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环境的社会关系。但是,环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两者存在共损共荣的关系。承认和保护环境的内在价值对于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维护其他物种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平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的最好方法是承认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条、环境法的功能、环境法的现实作用、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法律规范的性质、现实的环境立法七个方面对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论点进行了详尽的论证。 相似文献
2.
肖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76-79
作为一个部门法,"环境法"比传统的"环境保护法"称谓更科学;"环境法"应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生态利益中心论"不妥当;环境法调整环境保护关系,而不是调整所有"与环境有关的人类行为";环境法通过调整人与人的行为关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魏晓燕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24(4):7-10
自然界自身是否拥有内在价值是环境伦理学中的核心问题,也是环境伦理学赖以存在的基础,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重大分歧和争论也在于此.一般地说,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并且这种内在价值是一切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的源泉;而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自然也具有内在价值.本文试图从价值的本意出发来界定内在价值的适用范围,并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对这一争议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4.
作证特免权的价值追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金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2):15-19
作证特免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都是过程性价值,是目标性价值的体现.作证特免权的外在价值在于保障和促进证人证言所涉及的特定社会关系及特定利益,其内在价值则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证人的权利,同时规范证人作证制度.作证特免权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的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在法律价值的层面上实现了价值的动态均衡. 相似文献
5.
李依林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5):96-105
法的价值是法之所以存在的逻辑原点,也是校正恶法、推进法治进步的指针。生态补偿制度的价值体系包括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目的性价值是内在的灵魂,而工具性价值则是外在的形式。生态补偿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包括环境公平、正义与秩序,其目的指向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利益的重构与平衡,并通过确立环境公平的优先位阶,实现生态利益的持续增加。在工具性价值中,确认性价值体现为以制度形式把生态补偿的目的性价值固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分配性价值体现为分配生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权责对等的法治原则;而规范性价值则体现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地球是由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任何一个系统的破坏都会带来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不稳定。因此,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己任的环境法应将其终极价值定位为生态整体利益。这种生态整体利益是人类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也是当代生态整体利益与后代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要实现环境法的生态整体利益价值,必须克服观念上、法律制度层面和国际合作方面的障碍。 相似文献
7.
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提到了法律面前。在依靠传统法律手段不能全面解决日益增多的环境侵害及其污染所造成人身、财产权益侵害时,法律必须对社会生活具有敏锐观察力以及对社会主流价值的良好吸收力,及时做出适应性调整,否则法律的生命必将渐渐枯萎。这就是环境法诞生的必要条件,环境法彻底颠覆了传统法律的价值目标、思想理念和法律制度。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法是本世纪带动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有生命力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8.
梅龙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
添附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所生之物权归属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应分别适用不同制度调整。添附所生新物所有权的归属应适用物权法律制度来调整,其制度设计既要考量法律的效率价值又要考量法律的正义价值。在自然添附的情况下,以价值优先、效率优先为原则确定新物所有权的归属;在人为添附的情况下,以被添附物所有人利益保护为原则确定新物所有权的归属,以实现法律正义。因添附而生之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其发生原因不同,适用与之相适应的债权法律制度来调整。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添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姚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17-19
环境行政听证程序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环境资源实施管理、作出影响相对人重大权益的环境行政行为前 ,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环境行政听证程序具有正义、效率和参与的内在价值和保护环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和控制环境行政权的外在价值 ;具有协调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均衡、平衡代际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有价值。 相似文献
10.
韩德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4,16(6)
侦查程序有其独特价值,这种价值是法律价值在侦查这一法律程序上的特定化,但是不能将法律价值或诉讼程序价值直接套用为侦查程序价值,侦查程序价值有其独特范畴和个性内涵。侦查程序价值包括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两个范畴。侦查程序的外在价值主要体现在公诉和审判基础、权利保障、犯罪控制、效益实现等方面;侦查程序的内在价值主要诉求于侦辩双方平等对抗、侦查程序恪守法律运行、侦查程序多方主体参与、侦查程序相对独立、侦查程序适度公开、科学技术广泛应用等方面。 相似文献
11.
刘超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22(4):66-69
环境与人体健康有着重要而复杂的内在关联,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立法目的,同时保障人体健康也是环境法律的重要价值追求。并且,随着经济发展对于环境损害的加剧和科技发展对于环境侵害与健康受损联系更深刻揭示,应该完善具体的环境法律制度以保障其将人体健康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而环境标准的性质及其法律意义决定它是环境法律保障人体健康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12.
周文华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25(4):117-120
法的价值表现为客体的法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目的的满足与实现,它存在于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中。客观性与主体性是法的价值的两大特性。法的价值的客观性来源于客体存在、主体需要的客观性,表现为价值实现状况的客观性;法的价值的主体性表现为法的价值因主体而异,但并不表现为价值相对主义。 相似文献
13.
高毅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12(3):73-76
以法律形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进行革新,向绿色化、生态化变革。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适应保护环境的要求。这一变革既为生态文明所诉求,也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法律的生态文明观,其公平观要从代内公平向代际公平嬗变,其效益观要从经济效益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嬗变,其秩序观要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主义嬗变。宪法中需创设环境权,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宪法地位;刑法中重新界定环境犯罪,在惩治危害环境罪的立法中规定举动犯和危险犯;承认自然资源的财产价值和所有权;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各项政策和措施,建设绿色税制;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地位质疑--兼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属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纪文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4-16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环境法根本目的价值的超级法律规则或最高级的法律规则,具有特殊性、抽象性、规范性、指导性和统帅性的特征。而可持续发展不具这些特征,因而不属于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范畴。由于可持续发展体现一种发展思路,是环境立法所要追求和实现的美好目标,因而从法律属性上讲,它属于环境法目的价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但是如何切实规范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仍然需要从理念到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周永平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4):117-122
劳动法通常被认为是对劳动者或雇员进行倾斜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当我们将当代劳动关系主要形式的雇佣关系及其法律调整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中进行考察时,它不再仅仅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治的性质,而且获得了经济、社会的属性.劳动关系法律制度也担负起调整整体经济运行的职能. 相似文献
17.
肖峰昌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4):1-9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其立法目的确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这种立法目的的多元化使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缺乏一种明确的动机和方向。通过对行政诉讼价值考量及对行政诉讼法的作用、功能和程序设计的研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是行政诉讼的唯一目的 相似文献
18.
从环境刑法法益的角度谈环境刑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艳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3):54-56
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法益,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环境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法益的保护。在绿色文明时代,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应确认环境法益在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刑法法益中的主导性地位,树立环境刑法法益在整个环境刑事立法上的指导形象。 相似文献
19.
军事法学价值取向引论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赵会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1,14(2):50-54
确立军事法学独特的价值取向,是军事法学实现学科独立、理论创新和加强军事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军事法学尚未形成主导性的价值理念,导致其理论和实践面临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21世纪的中国军事法学,必须充分认识价值取向的重要性,尊重学术研究的一般规律,立足于军事法制建设的实践,承认军事秩序与现代法治间价值冲突的存在并努力寻求二者的最佳平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