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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查处徇私舞弊犯罪是检察机关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纯洁政法队伍,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廉政建设以及维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本文就如何正确认定徇私舞弊的犯罪主体范围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 一、如何正确认定徇私舞弊罪主体范围 所谓徇私舞弊罪(亦称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侦察、审判、监管的职务之便,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法对徇私舞弊罪按照主体不同作了详尽的分条规定,其中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也作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罪名也有所变动,下文仅对徇私舞弊罪的前后变化作一比较分析,以便在司法实践中理解与操作。一、修改后的刑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修改内容1、在第399条的罪状中,与“徇私枉法”并列增加了“徇情枉法”的法定情形。这样规定.避免了司法实践中因对“徇私”的理解不同而导致案件不能正确认定的问题.只要具备“徇私”、“徇情”中的一种情形,就符合徇私舞弊罪的动机条件。2、在第399条1款中,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执法人员询私舞弊罪中的“情节严重”唐若愚所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徇私舞弊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对明知构成犯罪的案件而不向司法机关移交,或者对其它行政案件作颠倒黑白的裁决,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这类犯罪的构成中,除刑事法...  相似文献   

4.
徇私舞弊罪是渎职罪中的重要种类。目前,税务人员涉税徇私舞弊罪的现象日趋突出,已经对当前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和税务机关正常履行税务职能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能否正确界定和有效预防涉税徇私舞弊罪的发生,对于检察机关正确行使侦查和公诉职能,推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有效实现国家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有积极意义。本文针对当前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对涉税徇私舞弊罪的犯罪构成及界定作了理论分析,并结合税收实际对不应认定为徇私舞弊罪的行为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预防此类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较多争议。本罪的主体如何界定、“应当移交而不移交”如何理解、“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如何认定等,都是正确理解和把握本罪时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97《刑法》第402条对徇私舞弊不称交刑事案件罪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对遏制和惩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本罪在犯罪主体的范围、“不移交”的内涵、“前提罪”的认定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加以专门研究,以完善刑事立法,加强司法认定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罪状中应该去掉"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的规定,其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应改为"纪检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只有这样才符合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对于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中的罪数无论是表现为受贿罪与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的数罪 ,还是表现为渎职犯罪中的数罪 ,均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法条竞合犯 ,是实质上的一罪 ,司法实践处理时 ,应坚持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 ,择一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9.
徇私枉法罪有关条款明确了行为人对特定对象的“明知”,要准确认定行为人的“特定明知”,必须先确认特定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归属。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行为主体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时,将行为主体的认识状况与对行为主体认识状况的认识区别开来:“明知”是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事实的一种认识状况,而非我们对行为人认识状况的一种判断方式。只有把“明知是有罪的人”限定为行为主体自己对犯罪构成事实的一种认识状况,才符合罪责自负原则。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活跃态势,逐步成为我国刑法体系中案件数居于前列的罪名。对此,司法规则体系及时调整,明确传导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但效果尚不明显,亟须在构成要件和竞合处断两个方面作进一步强化。按照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要着重把握被帮助对象的准确查证、主观明知的严格认定、罪量要素的妥当把握等问题。就竞合处断而言,要根据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妥当划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范围,准确界分其与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相似文献   

11.
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伊始,学界聚讼纷纭。基于此,可在明晰帮信罪立法背景的基础上,将本罪界定为帮助行为正犯化,同时剖析作为本罪核心要件的“明知”和“犯罪”,得出“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两部分、“犯罪”应被解释为“符合犯罪行为意义上的广义犯罪”之结论,实现对本罪司法适用环境的优化,提升本罪定罪量刑之效率与精准度。  相似文献   

12.
理论界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研究较多,但仍有许多新问题,例如对本罪"明知"和"既未遂"的认定尚无定论,大有讨论的必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前提,而对于明知的要求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应当知道"的理解,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综合案件的各种证据进行推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未遂形态认定,应充分利用相关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既未遂形态竞合的情况下,应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方法进行定罪处罚,但在量刑上应进行适当的修改、改善,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3.
徇私舞弊型犯罪共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徇私舞弊型犯罪的“徇私”是动机性的主观要件 ,而非客观要件 ,其认定应采用司法推定的方法 ;作为徇私舞弊型犯罪前提的前提罪或原案必须事实上确属有罪或应移交的刑事案件 ,其认定以有证据证明为准 ,不以法院的有罪判决为准 ;徇私舞弊型犯罪中所涉及的受贿罪问题 ,应实行数罪并罚 ;刑事立法上应取消把“徇私”作为本类犯罪的主观要件、把“舞弊”作为客观行为要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合同诈骗罪是97年刑法确定的新罪名。本文对该罪犯罪构成、表现形式和此罪与他罪的界限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的数额、行为、界限等问题提出了看法,旨在对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5.
新刑法在依法治警并进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系统工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关于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关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的规定,对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3、关于贪污罪、受贿罪、私分罚没款物罪等职务犯罪的规定,对人民警察的廉政执法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4、关于玩忽职守罪、构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渎职犯罪的规定,对促使人民警察严格司法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新刑法在依法治警并进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系统工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关于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2、关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的规定,对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3、关于贪污罪、受贿罪、私分罚没款物罪等职务犯罪的规定,对人民警察的廉政执法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4、关于玩忽职守罪、构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渎职犯罪的规定,对促使人民警察严格司法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徇私枉法罪是一种特殊的渎职犯罪,本文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对本罪犯罪构成机制的相关要素进行分析,认为“徇私、徇情”不仅是犯罪动机,同时也是客观要件必备之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应为客观方面的必备行为,以及对立法要求司法工作人员“明知”的准确理解与把握。  相似文献   

18.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犯罪所得包括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物品,以及由这些物品转变、转换得来的物品和与这些物品相混同的物品。刑事司法上应该结合总则关于故意犯罪的规定,来认定行为人的明知。明知包括确定的明知和明知可能性两种;可以运用推定的方法对之加以证实。本罪与其他相关犯罪存在法条竞合时,应依特别法优先的原则来处理。  相似文献   

19.
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是1997年<刑法>规定的新罪名,法律界对如何认定本罪存在较大争议.此罪在主观方面应由过失构成;对其客观行为应从徇私舞弊及因果关系的内涵出发加以认定;对重大经济损失的确定应考虑数额、时间等因素;确定刑事责任应区分不同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浅议滥用职权罪王振昌乔永成修订后的刑法对渎职犯罪作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从玩忽职守罪中分解出了滥用职权罪,并在形式上采用了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即对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罪,既保留了原有的一般的犯罪规定,又对多发部门、常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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