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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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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根植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也是指导我们建构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主要基础。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精髓包括概括五个方面 ,即 :法制战略论、民主法制关系论、法制立国论、依法治国论及法制建设论。  相似文献   

2.
张光博 《法学论坛》2000,15(3):5-12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其法制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科学地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领域中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如法的本质问题,民主与法制的关系问题,依法治国问题,法的功能与价值问题,市场经济法制建设问题,等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论述,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的根本指导思想,因此,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建立邓小平理论法学是中国法学界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北京市法学会于1995年12月15日召开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这是一年来北京市法学会组织首都法学界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一次汇报.与会同志结合十四届五中全会规划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宏伟蓝图,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畅谈了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心得和体会.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这一成就的取得与小平同志的卓越贡献是分不开的。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思邓小平同志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上的丰功伟绩,我们可以看  相似文献   

5.
试论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钟礼言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它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思想武器和理论依据。系统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以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问题,是社会主义法的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行政执法情况如何,关系到法的实施以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全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必须充分重视行政执法的问题。所以,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内容,也是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过去,法学基础理论在谈到社会主义法的实施时,一般只是着重阐述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法的适用,对行政执法不够重视。这是一种落后于现实的旧观念。因此,研究这个问题是促进行政管理民主化与法制化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对改进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邓小平同志通过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同志则以新的理论观点和工作经验丰富了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尽管两者一脉相承,但在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和治国方略、党与法制的关系、民主和法制都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规定及其建设的重心问题等方面却有一些不同的表述,江泽民对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既是继承又是发展。  相似文献   

8.
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搞好法学会工作,切实发挥法学会的作用,对于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事业,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经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一个跨系统、跨行业的群众性法学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理论部门与实际部门相结合的桥梁和纽带,是理论  相似文献   

9.
<正> 1997年2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上的悼词中强调指出: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中,我们要更高地举起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不断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就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精神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同志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它涉及民主的原则与制度,法制的原则与制度,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及其方针,国家权力机关、政府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民主法制建设,国家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党内、军队的民主法制建设,民主法制教育,干部培养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理论。  相似文献   

10.
邓小平法制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宏大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造中,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地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充满时代特征的法制思想,鲜明地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提出了新时期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深刻地论述了民主与法制的统一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邓小平的法制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当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针。  相似文献   

11.
邓小平法治理论论述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基本要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一系列法治理论,对推进我国政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我国政府法治的实现路径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2.
彭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为纪念彭真诞辰110周年,着眼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彭真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建设、彭真与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与自治思想、彭真立法思想、彭真宪法思想、彭真刑事法律思想、彭真法律监督思想等方面,综述了学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充分体现了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彰显了彭真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作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13.
杨天解 《行政与法》2004,(11):35-36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过程中,都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问题作过许多重要的论述和决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推动了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中美竞争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有赖于竞争机制的形成和运转。竞争法作为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效的手段,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尤为重要。比较中美两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及其差异原因,由美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得到的若干启发,可有效促进我国竞争法的建设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郭跃军  张东梅 《河北法学》2004,22(4):157-160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密切联系中国法制建设的实际,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邓小平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认真总结我国过去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探索并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江泽民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的法制理论,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民族立法观是支配民族立法乃至整个民族法制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立法工作取得的快速发展是坚持科学民族立法观的必然结果。当前指导我国民族立法工作的根本指针就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的民族立法观。认真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内涵丰富、与时俱进的民族立法思想,对于进一步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而言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7.
论邓小平党内民主发展原则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英 《行政与法》2005,1(7):21-22
邓小平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主要包括:目标渐进性原则;党员主体性原则;平等与公开性原则;监督法制化原则。这些思想构成了邓小平党建和民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范立波 《法律科学》2009,27(2):12-21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一项重要主张,它包含了弱的和强的两种分离命题。哈特主张的是弱分离命题,它主张在法律的合法性标准的外在方面法律与价值的必然分离。弱分离命题需要社会事实命题的支持,它没有资格作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基础命题。而在合法性标准的内在方面,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联系。内在必要联系命题可以为法律的规范性提供合理说明,并为消除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对立和融合两者提供了新的理论前景。  相似文献   

19.
The importance of socialist legality is constantly rising at the present stage of the building of communism in our country. This is due to a number of factors, primarily the further broadening of democracy for the entire people, which constitutes, as defined by the Twenty-Fourth Congress of the Party, the principal emphasi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government. "The reinforcement of legality," said Comrade L. I. Brezhnev in his Report to the Twenty-Fourth Congress of the CPSU, "is not a task for the machinery of the state alone. The organizations of the Party, trade unions, and the Komsomol must do everything necessary to assure the strictest observance of law and improve the education of the people with respect to the law."  相似文献   

20.
The Soviet legal profession occupies a place of honor in the system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organizations whose duty it i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Soviet citizens and to strengthen socialist legality and order. In performing the function of defense in criminal trials and in providing other legal services to citizens, enterprises, 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 and by vigorous activity to educate the people with respect to Soviet law, lawyers promote the defense of the rights and legal interests of the citizenry, their training in a spirit of respect for Soviet laws, prevention of crime, strengthening of socialist legality, and proper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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