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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及特点周少元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对刑诉法进行了重大修正。其中,修改后的刑事辩护制度更科学、民主、公正。一、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大大提前我国刑诉法原规定,在审判阶段才允许被告人聘请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这种规定存在两大缺限:一是辩护...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刑事审判中,死刑案件占有一定数量。如何保证质量,贯彻党和国家在死刑问题上“严肃慎重”的方针,不仅要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努力,而且也要发挥律师的作用。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死刑案件必须有律师为被告人出庭辩护,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条规定不仅明确了辩护人的责任,而且为如何具体辩护指明了方向。也就是说,辩护人在为刑事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主要是从无罪或轻罪两个方面进行。显然,参加大量辩护活动的律师,无罪辩护必然成为其辩护活动的重要内容。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刑事案件大量的是公诉案件,在审判前一般都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真的侦查和审查起诉,起诉后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调查才决定开庭审理的,从总的来说,由于定性错误,将无罪认定为有罪加以起诉和审判的情况并不常见,因而无罪辩护的情形不是很多。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重大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违法现象严重和诉讼观念陈旧。我国应完善刑事辩护制度,赋予律师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保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扣保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制定和新的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相继实施,给人以极大的鼓舞,但我国当前的律师执业状况却不容乐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仍然解决不了控辩双方力量不均衡的问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审判阶段成了凌驾于辩护职能与审判职能之上的一项权利,严重破坏了诉讼结构。而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帮助伪造证据罪"更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此,努力改善辩护律师的执业环境,使得我国能够满足国际最低司法公正标准,已成为我国整个刑事程序亟待改革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将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但在令人欣喜的表象后,却隐藏着更激烈的控辩矛盾。这是因为依照刑诉法第36条、150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控辩双方“提前相遇”的审查起诉阶段只能查阅、摘抄、复制有关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性材料;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导致了其阅卷范围的实际缩小,使我国本来就略显“苍白”的辩护制度更加无力。同时,我国法律中也未有要求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的任何规定。实践中,控辩双方往往从各自诉讼利益角度出发,在开庭前都尽可能让对方少知道自己对案情的掌握程度,这种控辩双方证据信息的“互相封锁”,使对抗制庭审模式的实际效能大打折扣,不能满足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需要。在我国设立符合国情特色的“证据开示”制度,对于保障案件的审判质量,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益等方面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了解案件情况,收集案件证据的权利。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实体正义舜口程序正义。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案件的实体公正;控辩平衡;保障律师在诉讼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有着巨大的意义。虽然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对于我国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着很大的进步之处,但是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律师调查取证难,律师执业风险大等问题。应当从法律上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相似文献   

8.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调查取证权,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虽有调查取证权,但却受到种种限制,立法的这一缺憾,严重影响了律师刑事辩护职责的有效行使,危及律师刑事辩护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本文基于现行立法的规定,结合具体实践,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进行探讨,略表拙见。 一 应当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独立的调查取证权和证据保全申请权 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  相似文献   

9.
辩护制度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先天不足,运行失范,有违立法的初衷.一段时间以来,律师更倾向于从事非诉案件,而不愿意介入诉讼尤其是刑事诉讼,表面原因不外乎刑事诉讼收费低,律师作用相当有限,无法体现律师价值等等;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辩护律师执业困难,执业风险大,现有法律体系没有给律师执业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从某种角度来说,最近一段时间频频出现的案例表明辩护律师的执业环境有恶化的趋势,甚至可以说,刑事辩护律师已陷入执业困境.这种现象有制度缺损的原因,也有陈旧观念的作祟;有历史积淀,也有现实的情况.针对律师刑事辩护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从制度和理念的层面进行分析,以进一步揭示律师刑事辩护所处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反思与祛魅——论我国律师刑事辩护问题的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律师刑事辩护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主流理念存在工具主义法律价值观,认为打击犯罪高于保障人权,公诉人地位高于辩护律师;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均倾向于限制辩护律师的权利;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使得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律师自身素质也制约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刑事辩护的质量关系到刑事辩护制度的未来与生命。受诉讼理念、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呈现出普遍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从完善辩护制度、扩充律师权利、建立辩护律师准入机制入手,提高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1996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同时,把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从原来诉讼法规定的开庭审判前七天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并且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也能有限度的介入,这些规定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加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其意义不可低估。但由于立法的不足,使辩护权的“虚化”现象相当严重,给法律的实施带来了困难。笔者认为有些方面甚至不如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权。辩护权“虚化”现象,指法律上虽然对辩护权的范围、行使方式、时间等作了明确规定,但…  相似文献   

13.
理性、务实完善刑事辩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正在全力推进,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势在必行。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控方的举证责任,并由此进而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的会见一般不受限制、监控的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知悉控方证据的权利;重新界定辩护人的职责,取消辩护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并增加和强化程序辩护的内容,承认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和地位;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突破刑事辩护的现实瓶颈。  相似文献   

14.
辩护权视角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来看,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在辩护制度方面,应从辩护权的一般规定、辩护人的职责、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强制措施中的辩护、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辩护、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辩护律师的豁免权、辩护律师的请求权、指定辩护、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辩护权的救济等方面予以修改、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至今已有九年了,总结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经验,说明只有保证律师有效地行使权利,才能完善诉讼程序,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在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问题上,原有的规定显然不足以保障律师充分有效地执行职务。为了更好地发挥辩护律师在刑  相似文献   

16.
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   

17.
困境·症结·对策——论我国的刑事辩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刑事辩护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与刑事辩护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国家本位主义主导下的诉讼体制;社会对律师的误解以及律师自身存在的缺陷.其对策是:改进诉讼构造模式,提高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加快立法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基本的诉讼权利;提高律师社会地位,改善律师的生存环境.  相似文献   

18.
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比例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全国8个省市试点铺开。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和实践价值毋庸质疑,但应警惕不切实际的虚无主义改革,应将其置于我国司法改革和刑事辩护制度的大背景下进行正当性、现实性考量,结合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和"律师分级出庭"改革进行实践探索与制度衔接。  相似文献   

19.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辩护通常被视为与控诉、审判并列的一项基本职能。然而,对其运行机制尤其是审判阶段的辩护运行方式,学界至今仍缺乏深入研究。为此,笔者拟从比较的角度对辩护运行机制展开全面、深入的探讨,以求教于同仁。一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辩护运行机制,不难发现它们推行着两种虽有相似但更多不同的辩护运行机制,其异同之处尤以下述方面为甚。(一)辩护内容。两大法系国家的共同点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须从事实和法律两个角度对控诉方的指控予以反驳.论证对被告人有利的主张。但是,两大法系国家对辩向心的…  相似文献   

20.
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同属于刑事辩护的下位概念。程序性辩护是指根据案件程序事实和程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程序性请求,或者对办案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办案机关予以采纳或者纠正、制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定罪量刑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辩护活动。程序性辩护在实践中表现为请求型、要求型、抗辩型、救济型四种类型,并且在不同诉讼阶段与实体性辩护呈现为不同的关系,其核心是掌握好程序性辩护的“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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