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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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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司法最重要的功能可能是标识社会的谴责,表明所有人应当遵守的界限.传统的刑事司法将惩罚看作是实现多种可能目标先验性的干涉手段.恢复性制裁不会将犯罪的严重性与合乎比例的惩罚相联系,而是将损害的种类、严重性与最大程度的合理修复努力相联系.恢复性司法的经验价值和附加的社会伦理价值应当得到最大程度的执行,而不应局限或服从于先验的惩罚.先验地选择惩罚导致沟通匮乏,尤其对修复的有效性不利.在道德层面上,恢复性司法比报应性司法更能促进社会道德观念诸如尊重、团结和承担责任等美德的培养,因而更可能积极促进社会生活和关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2.
恢复性司法以其特有的冲突解决方式实现了传统刑事司法很难实现的社会效果,得到联合国的肯定与推广,也十分契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但由于采取非诉讼和非刑罚的方式,加害人与受害人在冲突的解决中居于主导地位,颠覆了传统司法的国家主导及刑罚为主的模式,尽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其公平与正义性却遭到质疑,成为在我国确立推行的障碍。辨析体现公平正义的传统刑事司法基本原则,恢复性司法的正义价值不容置疑。  相似文献   

3.
惩治环境犯罪之目的包括惩罚犯罪行为人、保护被害人利益及生态环境.传统刑事司法仅注重对环境犯罪行为人之惩罚,而忽略对损害结果之治理,不利于惩治环境犯罪目的之实现.恢复性司法强调对犯罪结果的恢复,注重对被害人及生态环境所遭受的损害进行修复,以实现“犯罪行为人受到惩罚”“被害人得到救济”“生态环境得以修复”之目标.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环境犯罪领域,其适用基础包括符合生态伦理之本质,契合惩治环境犯罪之目的,注重环境刑事司法效能,顺应刑罚轻刑化趋势;适用困境包括环境罚金刑作用发挥有限,新型责任方式理论证成性不足,配套机制相对薄弱等;适用完善包括完善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立法规范,统一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形式,设置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司法程序,健全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所有与特定犯罪有关的当事人走到一起,共同商讨如何处理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及其对未来的影响,是在通过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损害、以及恢复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睦关系,以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的一种司法理念。"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新的司法和执法理念,不仅反映了执法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也意味着刑罚观念的变迁:从报应主义到恢复主义的转变。  相似文献   

5.
刑罚的目的是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1997年修订刑法时没有把刑罚的目的写入新刑法之中,不能不与我国理论界对刑罚目的认识的混乱状况有关。确立科学的刑罚目的是时代韵需要,它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刑罚目的的演进过程 纵观中西方关于刑罚目的之学说,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是报应,二是预防。这两种观点虽然长期犬牙交错,相互争论,但呈显出一个由报应到预防的基本发展趋势,在古代刑罚  相似文献   

6.
基于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利益并积极促使犯罪人复归社会的理想追求,恢复性司法风靡于西方国家,成为影响传统刑事法的重要司法范式,现成为我国学界、司法界关注的热点.然而,在法律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单一的理论与实践不足以担当起时代的司法重任.如果就保护刑事被害人利益又均衡多重刑事司法正义而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同样是一个重要的选择.设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可以减缓恢复性司法可能导致的办案人员在惩罚犯罪上的顾虑,弥补恢复性司法在犯罪预防方面的不足;可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7.
在世界范围内,责任主义与刑事政策是量刑的两大支柱。在刑事政策目的观主导下,责任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未受到很大重视,以致我国量刑理论研究从根本上无法深入。从报应与功利相融合的一体论出发,以德、日刑法责任主义原理下责任刑与预防刑两大量刑情节体系分类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刑罚根据论及其对量刑活动的影响,可以得出:从法定刑到宣告刑,其本质是在刑罚根据论指导下将影响量刑的情节重组归类的过程。以"报应限制功利"的刑罚理念架构"责任限定预防刑上限"的量刑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8.
在世界范围内,责任主义与刑事政策是量刑的两大支柱。在刑事政策目的观主导下,责任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未受到很大重视,以致我国量刑理论研究从根本上无法深入。从报应与功利相融合的一体论出发,以德、日刑法责任主义原理下责任刑与预防刑两大量刑情节体系分类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刑罚根据论及其对量刑活动的影响,可以得出:从法定刑到宣告刑,其本质是在刑罚根据论指导下将影响量刑的情节重组归类的过程。以"报应限制功利"的刑罚理念架构"责任限定预防刑上限"的量刑思路,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9.
恢复性司法在我国宜适用行刑阶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恢复性司法的内生缺陷 (一)恢复性司法将“正义”推向了不确定状态 恢复性司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念挑战在于刑罚报应主义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由此引发的关于“正义”的标准的讨论。传统司法要求同样犯罪的人在法定犯罪内受到同样对待的刑罚。刑罚是国家预定的,对于个体来说不能更改。这实质是将正义用程序来界定,强调“公正”的原则——正义是作为一个普遍的概念来运用的。  相似文献   

10.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从报应性正义回归到恢复性正义,对未成年人的处置要体现保护主义原则,但由于公众对相对不起诉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相对不起诉适用范围太窄、无非刑罚化处理方法等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相对不起诉制度遭遇了困境.故应当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蓝本,全面认识相对不起诉的价值取向,加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相对不起诉制度,并确保该不起诉裁量权被正当且有效地行使.  相似文献   

11.
刑罚与刑事司法裁判权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刑事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千百年来,刑罚的变迁、回归与突破,直接决定了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范畴。法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限制了刑事司法权的运作结果,恢复性司法则相对弱化了刑事司法裁判权,非刑罚化也对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
恢复性司法旨在恢复因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被告人和社区创伤,恢复平等、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秩序。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模式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双保护”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统一的。“双保护”原则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首要原则,基本含义是未成年人司法既要注重社会的安全、秩序,也要注重保护失足未成年人,并使二者有机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恢复性司法矫治体现了刑法谦抑主义所提倡的“非刑罚化”的刑事政策。刑法谦抑主义包括:一是刑法的补充性;二是刑法的不完整性;三是刑法的宽容性。通过恢复性司法,犯罪人将不用承受牢狱之苦,而由其他方式如赔偿损失、社区劳动等来代替刑罚的执行。  相似文献   

13.
刑法刑事政策化之思想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刑事政策化是指在刑事立法、司法以及刑法学研究过程中必须考量刑事政策因素之影响,并将其作为现行刑法的价值导向、评价标准和目标指引。刑法刑事政策化在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日渐成为一种主流趋势。刑法刑事政策化思想背后有其重要的犯罪学和刑法学的理论基础。刑法刑事政策化的理论根据主要包括犯罪相对论、刑罚有限论、刑法机能主义及谦抑主义。  相似文献   

14.
当前对刑罚目的的认识居支配地位的仍然是预防犯罪,明确将报应作为刑罚目的的甚为少见。实际上,只有将刑罚目的奠基于报应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之上,现代刑法才真正有可能不仅成为保护人民的人宪章,而且成为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报应主义一经脱胎于原始的报复便与其分道扬镳,它以意志自由为立论前提、道义责任为归责基础,主张罪刑均衡,彰显公正、人权、秩序之现代文明社会二大价值。虽然单纯的报应并不足以解释刑罚的目的,与预防相结合才是其真止归宿,但是报应优先、兼顾功利的一体化思想应当成为我们坚定的立场并贯穿于死刑、刑罚个别化利“严打”等诸多刑事政策的考量之中。  相似文献   

15.
反映恢复性司法精神理念的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对被害人与犯罪人双方主体地位的尊重,寻求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利益价值最大化,它被认为是在刑事诉讼价值多元化的理论指导下,为实现平抑社会冲突、修复被破坏社会关系、对被害人权益救济的一种理论选择。  相似文献   

16.
刍议刑罚轻缓化的思想源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活动,刑罚轻缓化受到刑罚理论的巨大影响。报应论和功利论等刑罚理论的嬗变,在促进刑罚轻缓化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体论实现了刑罚轻缓化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17.
刑罚轻缓化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其含义、价值及理论根据。刑罚轻缓化的含义是指在刑事立法上建立轻刑化的刑罚结构,刑事司法上尽可能适用轻刑和非刑罚处理措施的刑罚改革趋势。刑罚轻缓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获得较大的刑法效益以及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和再社会化,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双重目的。其理论根据包括刑罚的人道性、谦抑性和有限性。  相似文献   

18.
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19.
恢复性司法研究始于1970年代,目前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展开了试点。它的起源带有基督教的宗教因素,其正义观带有自然法的色彩;并且,恢复性司法受1970年代西方被害人运动的推动,具有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解构"特征。本质上说,恢复性司法是"非法治"的,它是西方市民运动的产物,是对传统刑事司法的颠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市民社会还不发达,而且复仇主义和暴力文化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而言,引入恢复性司法的可行性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20.
恢复性司法模式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的刑事处理方式,其目的在于改变依据刑事诉讼处理犯罪的单一模式,改变强烈的报应思想,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整、恢复,并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恢复一种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国不应照搬西方的恢复性司法模式,但应借鉴其合理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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