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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例 案例一:2007年4月6日,某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小胡一人值班,这天,正是小胡和男朋友办理结婚登记的日子。由于其他婚姻登记员不在岗,小胡一时犯了难。她想自己是登记员,领不到自己的结婚证,婆家人会说三道四的。又一想,两人都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何不自己办理。就这样,双方各自填写了《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2013年6月4日,老人文某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恳请工作人员核实其女文娟(化名)与覃某的婚姻关系,如若属实,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该婚姻并宣告婚姻无效。文某称,覃某与女儿文娟是表兄妹关系,二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双方父母只当兄妹情深,并未多想。谁知二人不顾家人的反对,于2004年偷偷在石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在石门县人大的干预下,由该县民政局撤销了二人的婚姻登记并收回了结婚证,这场婚姻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某日,王某与周某前往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证。当婚姻登记员在验证审查时发现二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夫妻"关系,便询问二人是否曾经办理过结婚证,二人均表示没有办理过。为何二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簿却记载为"夫妻"关系?周某如实称,1982年5月,周某与马某结婚,但没有办理登  相似文献   

4.
近日,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这样一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张乙,男,1986年2月出生;张丙,女,1978年10月出生,二人的身份证地址为同村同户,户口簿上显示二人为姐弟关系,且有共同的父亲张甲,母亲刘某。受理的婚姻登记员非常惊愕,告诉他们《婚姻法》中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陪同前来的张甲表示,  相似文献   

5.
<正>案例近日,叶某与妻子王某火急火燎地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并再三请求结婚登记日期显示为1997年。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1997年5月王某未婚先孕,因其未达婚龄无法领取结婚证,双方父母听取了他人的建议匆匆为二人举办了婚礼。此后,二人便以夫妻名义正式生活在一起。而叶某一直在外务工也没有及时补办结婚登记。2017年,叶某的居住地因旅游开发涉及到土地征收,结婚证成为村民领取土地补偿款的重要依据。根据当地补偿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6.
案例2006年5月中旬的一天,当事人吴××,女,1973年10月出生,随身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结婚证是2006年3月补领的),到婚姻登记处咨询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吴××对婚姻登记员说:1995年与薛××(1972年8月  相似文献   

7.
案例2010年7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某镇刘某(男)与原告余某(女)前来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审查了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询问,双方都表示是自愿离婚,在完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员为他们颁发了离婚证。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要】姜某1系王某与姜某2之子。姜某2与丁某于1988年12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1995年2月13日,丁某与姜某2经法院调解离婚,法院作出第11号民事调解书。后两人共同居住,户口也未分立,户口薄中显示二人仍为夫妻关系。丁某与姜某2也未再进行复婚登记。2014年2月17日,丁某及姜某2以结婚证丢失为由向某区民政局申请补领,并分别向某区民政局填写了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声明二人于1985年9月16日在某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双方至今仍维持该状态,并提供了二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  相似文献   

9.
解庆谦  季岭 《中国民政》2010,(11):40-40
□案例 2010年2月19日,某县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扎了堆,男青年吴志强和女青年王萍荣为了尽快领到结婚证,便找到吴志强的高中同学、县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曾平安帮忙,曾平安放下手中的活儿一边和吴叙旧,一边指导他俩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就在这时,曾平安接到父亲出车祸让他速去医院的电话。  相似文献   

10.
照片在婚姻档案中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在婚姻档案整理中,我们发现档案照片各种各样,大部分照片质量达不到婚姻档案存放期限,于是决定,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使用婚姻当事人自己携带的照片,而统一由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已拍照。办理婚姻登记需用的照片有婚姻当事人男女双方合影照片和双方单人照片。合影照片用于《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档案及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双方单人照片用于《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离婚档案、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统一拍摄照片可起到如下作用:一、可避免虚假档案的…  相似文献   

11.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时,要求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之所以这样要求,是源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衔接,这样的结果易造成空档,让不法之徒钻空子,也易造成非法婚姻的滋生。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要携带户口证明,而户口证明即是公安部门填发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验证时就要以此来核实有关项目,合格后即发给《结婚证》或《离婚证》,当事人领到结、离婚证后,即成为合法夫妻或解除夫妻关系。而所持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仍是“未婚”或空白,而要变更户口簿上“婚状”内容,等派出所统一核对时或在办理婚迁时才能填写其…  相似文献   

13.
<正>京民婚发〔2015〕415号各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方便群众就近登记,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2月1日起,本市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即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办理。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由办理登记的区民政...  相似文献   

14.
娄某,男,35岁,2012年调入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任命为婚姻登记员。2013年2月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因工作需要,2013-~f-4月5日民政局又将娄某由婚姻登记岗位调整到民政局其他科室。娄某在新岗位上班的第二天,他妻侄女小席和男朋友小甘找他申办结婚登记。小席和小甘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所需证件齐全有效。只因登记处人多拥挤,不愿排队等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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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张某、李某于1992年6月到某县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2000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县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李某在结婚登记时有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之嫌,认为应该由婚姻登记机关先行依法认定。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县民政局在受理张某主张婚姻无效的申请后,即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李某结婚登记之时,确实存在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决定宣告该项婚姻无效。但执法人员对该案是适用《婚姻登记条例》还是适用《婚姻登记办法》进行处理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16.
现实生活中,由于当事人弄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等原因或者婚姻登记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等原因,使某些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当事人也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夫妻。若从法律的严格界定来说,这些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据有关部门的反映,目前在婚姻登记中或登记结婚后发现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1.婚姻当事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4.重婚;5.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例如,某省有一对姐妹,妹妹结婚时,因未到晚婚年龄,用姐姐的身份证结婚登记,结婚证上写的是姐姐的…  相似文献   

17.
办理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但对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在离婚登记中,尤其在农村,却较为普遍,亟待统一规范。据调查,在婚姻登记管理中,发现有不少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结婚证遗失了,或因吵架一方把结婚证撕了,办理离婚时,当事人只是在离婚申请上说明一下,或由单位出具一张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就给办理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风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18.
一、引言——由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1998年2月26日,江洪海与殷福娣在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8年6月13日,江洪海和一名外貌与殷福娣相似的女子冒名顶替在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提供的是其与殷福娣的一代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两人在现场分别拍摄了离婚登记照片.2010年3月16日,江洪海与张银到靖江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2010年3月27日,江洪海因意外事故身亡.在处理江洪海的后事中,殷福娣才发现自己被离婚、江洪海又与张银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遂以不服靖江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为由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9.
魏寅 《中国民政》2012,(12):56-56
山东省定陶县婚姻登记处“四个确保”,发挥婚姻登记工作在构建和谐婚姻家庭中的基础建设、引导保障和促进和谐的作用。一是确保依法登记。开展婚姻登记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登记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按照婚姻登记程序,认真落实证件审查、情况询问、权利义务责任告知等措施,防止弄虚作假,  相似文献   

20.
福建省浦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加强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婚姻登记服务,先后被授予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等荣誉称号。近几年.该婚姻登记处在全市率先开展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依法登记.维护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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