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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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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若干问题的决定》,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探索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推动了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2.
荟萃园     
三门峡市检察院制定措施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为了使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保证依法行使检察权,最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共有7个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重大分歧问题报请人大常委会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依法保障人大代表的权利不受侵犯等。同时,《规定》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国家权机关监督的关系,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3.
法律监督,作为法制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质上是通过以权力制衡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从而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过程,依照宪法规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本文就权力机关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是我国法律的严格规定和执法的根本保证,每一个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都要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被监督意识和民主意识。1.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宪法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这表明,检察机关是否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关系到是否遵守宪法,是否履行宪法义务的大问题,切不可等闲视之。2.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是我国人民代  相似文献   

5.
3月9日,李鹏委员长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常委会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定要在人大工作中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常委会要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一定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  相似文献   

6.
正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宪法和组织法赋有的权力。支持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任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  相似文献   

7.
实行依法执政,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即要全面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规定党同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依法进入国家政权机关,在国家政权体制内依法运作,其执政权力要自觉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制约。同时,党要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对国家权力及其运行依法实施控制监督。  相似文献   

8.
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要使监督到位,首先必须认识到位,提高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人大监督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具有权威性、必然性和不可替代性。就整个国家监督体系而言,这是法定的权力,不是可监督可不监督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接受可不接受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 ,又要接受人大的监督 ,这对开展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 ,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常常遇到阻力 ,甚至有人错误地认为 ,人大监督影响甚至干扰了司法独立。其实 ,人大的监督有其充分的法律依据 ,它与为谋取私利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而对司法机关的干涉有着本质区别。首先 ,独立行使检察权制度是建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 ,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和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的前提下独立行使检察权。法律赋予司法机关司法独立权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司法机关的抗干扰能力 ,也是保证司法公正之必须。但是法律赋…  相似文献   

10.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切实保证宪法今实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职权,地方人大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必须增强宪法意识,把实施宪法落实到地方立法和监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它既是监督的主体,又是被监督的对象。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的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防止司法腐败的根本保证。因此.对于检察机关如何才能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进行分析和探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个案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制度,是以权力规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政权组织形式的必然要求,符合法理,具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这一制度能够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相似文献   

13.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确认"赔偿的最终机关是法院赔偿委员会。但在实践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都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按照"任何人不能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法理原则,必须对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对《国家赔偿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这个监督权应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我国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立法本身的内在要求,是立法权的延伸。实施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国家机关某些环节上的专横和独断,防止权力的腐败和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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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王居书等一、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性质及其意义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所行使的监督,是本行政区域内代表国家和人民...  相似文献   

15.
2001年11月11日至12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这次会议对全省人大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是我省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会议期间,本刊记者就检察机关如何接受人大监督采访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记者: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时此,您是怎样认识的?靳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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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影响独立办案评议这种新的监督形式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宪法第2条、3条、27条、41条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法、检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只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而不能独立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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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民法院之间是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的关系。40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只有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才能忠实地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审判权;只有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才能及时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误与偏差,坚决清除法钱交易等消极腐败现象,确保为法清廉,坚持严肃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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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监督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行使监督权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加强人大的监督 ,涉及到众多问题 ,本文仅就监督的认识问题、监督机制问题和监督原则问题等 ,谈点看法。(一 )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由人大选举产生 ,对人大负责 ,受人大监督。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有十多条 ,概括起来有四大项 ,即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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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美国《费城问询者报》专栏作家特鲁迪·鲁宾的采访,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问题回答了鲁宾的提问。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国社会中起什么作用?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是由宪法规定的。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按照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工作。我想从下列几个方面简要谈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个案监督”合理合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案监督”问题,是当前各级人大和理论界普遍关注和议论的热点问题。不少地方人大还出台了有关个案监督的制度,为监督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基础。然而,个案监督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形式等仍然存在着模糊认识。笔者认为,人大开展个案监督工作是人大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职权。众所周知,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它负责,受其监督。这种监督既可是总体上宏观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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