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证效力是公证制度最重要的内容。而公证作为强制执行根据的效力,则是主要的公证效力之一。公证的准司法性质的集中体现,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则是公证执行效力的唯一体现。所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直接影响到公证执行效力的实现与否,并最终决定着设立公证制度的目的能否实现。然而,各地公证机关办理此类公证时掌握的条件和具体做法不尽一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以致证后出现各种  相似文献   

2.
黄袆 《中国公证》2009,(8):38-39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的<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强化了公证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同时也破解了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巩固和完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其预防纠纷、缩减讼源、节省成本等独特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公证权力的司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公证权力属性问题,司法部早在1994年下发的<关于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效力的复函>中就已经作了解释:"一、我国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份,公证处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当然也包括司法证明权)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证证明职能.……二、公证书依法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相似文献   

4.
尤成海 《法制与社会》2013,(16):159-161
在民间借贷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债权安全和实现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公证法理与公证实践相结合,对民间借贷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作用、条件、审查事项、合同效力、借款利息处理以及执行证书出具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地阐述,并提出拓展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建议性意见,这将对预防民间借贷纠纷,保障出借人实现债权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5.
关于我国公证效力的解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祎 《政治与法律》2006,(5):113-117
公证效力是公证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决定着公证制度的功能与作用,甚至还决定着一国公证制度的基本模式。本文以我国《公证法》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我国公证的证明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逐一进行解析,全面阐释了公证效力的基本内涵;揭示了我国公证效力制度设计理念与大陆法系国家具有一致性。  相似文献   

6.
张艳 《法制与社会》2013,(15):250-251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强制执行效力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证制度价值的实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经济纠纷,就要求国家公证机关积极面对社会责任,利用现代公证制度保障社会民商事交易活动顺利进行,及时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证立法的滞后和理论的欠缺,在强制执行公证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现代公证制度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了现代公证强制执行的理论,为推动现代公证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正公证的执行效力必须借助司法机关的强制力才能得以实现,与司法活动具有密切关联性,但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较少,而且较为宽泛,所以在具体实践操作中,难免存在一些争议。目前涉及公证执行效力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民事诉讼法》及《公证法》的相关条款仅确认了公证执行的效力。《联合通知》有了一些具体的办证规范的规定,是我们目前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主要依据,但规定在以下方面仍存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首先,在《联合通知》第5条中规定,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注意审查:一、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实发生;二、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  相似文献   

8.
关于强制执行公证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祎 《中国司法》2008,(10):75-79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适当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债权。强制执行公证体现了公证的执行效力,这一独特的制度设计,对于保障债权及时有效实现,促进民商事交易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在我国强制执行公证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了解,  相似文献   

9.
常密菊 《中国公证》2006,(11):42-44
赋予符合一定条件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通过办理公证,债权人的债权无须经司法机关的裁判确认,即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而得以实现,避免了社会诉讼资源的浪费。强制执行公证因其便捷、经济的优点已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保障债权实现的首选工具,但与此同时,该制度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所需的态势也逐渐显现。如何改进与完善这一制度,以达到立法目的,进而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已经成为必须深入思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2008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8]17号文,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批复》的施行,对于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有争议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内容能否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