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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劳动法治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这一法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并为今后劳动法律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基础.但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在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方面仍然没有摆脱GDP至上的执政理念,中国劳资力量的对比仍不平衡,缺乏一套法律和社会制约机制,<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并不理想.劳务派遣的泛滥是劳动法治最为突出的漏洞,这种情况加剧了劳资冲突.不过,<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2010年爆发的罢工潮,标志着中国的劳动关系开始由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转变.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这一客观趋势,政府、企业和工会都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加快以"劳工三权"为基本内容的集体劳动关系的立法和实施,是中国劳动法治发展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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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利益均衡机制,减缓利益冲突,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途径之一.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关系不均衡的表现具有代表性,它是一种由资方为主导型的利益关系,劳资双方在权力和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不对等性,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利益格局.导致劳资利益不均衡的原因和背景十分复杂,构建劳资利益均衡机制的体制环境、强势利益群体的约束机制及弱势群体自身的获利能力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当前,应全面探索建立相对合理的劳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加强工会力量和集体谈判功能,提升政府的调控力度,以构建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关系的利益均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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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能否走出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三条道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工资集体协商是中国协调劳动关系的独特道路,它既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经过漫长的劳资冲突最后形成的集体谈判制度,也不同于亚洲新型工业国家经过民主改革所形成的劳资协调机制。集体协商是在可控的范围内由政府主导推行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推行艰难,现状堪忧,但少数成功的案例给出乐观的答案。工会体制创新、集体协商法律的完善、社会各界的助力能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生长;而可持续生长依赖职工的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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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冲突化解:由集体谈判向网络化治理的转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方与资方的不同利益诉求得以彰显,由此引起的劳资冲突也日益显现。集体谈判是西方劳资冲突化解的基本形式,但由于我国集体谈判在实施中存在着工会主体的独立性不强、基层工会的"空壳化"等问题,集体谈判对劳资冲突的治理效果并不理想。网络化治理作为一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多元主体可以参与劳资冲突的治理,构建了劳资冲突化解的合作互动模式,对当前的劳资冲突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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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执行机制由内容广泛的法律机制和非法律机制组成。这些执行机制分别通过要求公约缔约国提交履约报告和成员国对特定公约提交有关国内法的立法与实践报告的方式、一国雇主协会或者工会向另一个国家提起履行某项劳工权利公约的抗议、对任何未能执行其所批准的公约的国家提起正式的申诉、或者其他法律外程序,对有关国家施加压力,迫使其认真履行公约义务或者加速对特定公约的批准。但由于国际劳工组织执行机制的非强制性,其局限性也是相当明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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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均衡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利益均衡机制,减缓利益冲突,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途径之一。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关系不均衡的表现具有代表性,它是一种由资方为主导型的利益关系,劳资双方在权力和利益上存在明显的不对等性,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利益格局。导致劳资利益不均衡的原因和背景十分复杂,构建劳资利益均衡机制的体制环境、强势利益群体的约束机制及弱势群体自身的获利能力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当前,应全面探索建立相对合理的劳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加强工会力量和集体谈判功能,提升政府的调控力度,以构建私有制企业劳资利益关系的利益均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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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工资集体谈判。工资集体谈判制产生于18世纪末的美国,是协调劳资冲突的产物。工资集体谈判制是指通过企业(雇主)与工会(工人)之间的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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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谈判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双方确定雇员劳动条件的博弈机制,通常由工会代表工人。与雇主或雇主组织就雇员的工资、工时、福利、权益等问题.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具有调解劳资冲突。促使劳资关系趋于缓和与稳定的作用。集体谈判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特别是对利益纠纷进行经常性调整的一项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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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荒”背景下的青年民工组织化与劳资关系整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青年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新的阶层出现和崛起,集体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也在萌生。在“中国制造”工业化如火如荼的进程中,“政府-资本-工会”三方均衡模式并没有随之形成,在“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中劳资博弈出现了新生代民工用脚投票的现象,“工荒”成为劳资关系局部失衡的表现。由于新生代民工数量的规模化没有随之形成组织化,他们缺乏可靠的权利维护机制和资源获取机制。劳动力与资本的相对平衡是我国劳资关系走势的基调,它的实现有赖于通过民工组织化的力量来解决,有赖于公共部门摒弃纯粹的发展主义,在劳资关系上培育合作主义,从而塑造生成互惠互利、和谐共生的新型劳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