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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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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给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带来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侦查人员应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广辟情报源,做好毒品犯罪情报工作,依法实施技术侦查,不断完善和改革讯问方法,规范使用控制下交付,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毒品犯罪新形势。  相似文献   

2.
控制下交付作为打击毒品犯罪尤其是跨国的有组织的毒品犯罪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已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其他侦查措施和手段所无法取代的。然而,由于国家法律的缺失等原因,在控制下交付的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这就有必要将控制下交付纳入法律视野.对其从法律上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3.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是常用的侦查措施,对抓毒枭,打网络,摧毁毒品地下工厂意义重大。两者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两者的研究与规范也是鲜有人问津,实践中常有人把两者混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对于进一步认识实践中的法外侦查行为,以及推动侦查行为的法制化和人性化将有重要的意义。文中将主要以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为例,试对这两种侦查措施的特点进行分析、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4.
台湾地区毒品问题的日趋严重迫使台立法机构通过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路径增加了有关控制下交付的规定,从此以后,台湾地区侦查机关实施控制下交付的申请与决定程序,控制下交付的执行机关、协助机关及其法定职责才有了法律依据,从而解决了控制下交付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困境。台湾地区控制下交付的立法受日本影响较大,由于制度设计较为简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控制下交付立法而言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控制下交付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认同 ,并在打击跨国、跨地区毒品犯罪中成效显著的侦查手段 ,具有合理性、隐蔽性、灵活性、可终止性等特征。法域间的侦查合作应以地位平等相互尊重为基础 ,法域间实施控制下交付手段应审慎进行并逐步简化程序 ,法域间的控制交付程序应与现行的个案协查相协调。我国当前使用控制下交付手段的工作重点是将区际合作与国际合作更好地结合起来 ,在国际反毒合作中积极发挥中国法域的整体效能 ,利用国际培训交流的机会提高缉毒人员的实战水平 ,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提供更多的项目和技术支持 ,并将控制下交付扩大使用于其他犯罪的侦查合作。  相似文献   

6.
无论是从国际法层面上还是从国内法层面上看,控制下交付都具有合法性及正当性价值。控制下交付手段的特点、原则和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等决定了制定和实施控制下交付程序规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控制下程序规制应该从进一步明确、限制适用范围,严格规定控制下交付的条件、申请程序及批准形式,规范审批、操作程序,以及制定和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谈打击毒品犯罪的“控制下交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毒品控制下交付,是国际社会在打击国际毒品犯罪斗争中创设和发展的一种侦查协作手段,其实质是国内侦查手段在国际侦查中的扩大和运用。针对我国在国际禁毒事务中承担的义务,当前既要着力提高缉毒人员运用控制下交付的能力和水平,又要加强区域禁毒合作和国际交流,打好国际禁毒领域中的“中国牌”。  相似文献   

8.
我国2012年3月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但并未对控制下交付的具体含义及其适用范围作出详细的规定与阐释。{因此,很有必要从法律渊源、国际公约的演进视角进行研究,总结出控制下交付实施的具体适用范围,并对控制下交付的实施步骤作出相应探究。  相似文献   

9.
伴随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毒品犯罪的界定、吸毒行为的罚与不罚、毒品居间行为如何定性、诱惑侦查和控制下交付作为毒品犯罪特有侦查手段等是基层民警在公安实务中需要明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认了控制下交付侦查措施的合法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此又进一步作出了程序性规范。正确实施控制下交付,要明确控制下交付侦查措施的概念,认识其作用,掌握控制下交付与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之间的异同,了解控制下交付的形式。在侦查实践中,组织实施控制下交付,要注意控制下交付的必要性、程序性、安全性和秘密性。其实施要点包括:研究案件情况发现控制下交付侦查措施实施的条件、作出实施控制下交付侦查措施决定并制订实施方案、涉案物品的流通与控制、交付时的控制与抓捕。同时,在控制下交付侦查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恰当使用其获取的证据等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学界有“买入说”“契约说”“进入交易说”“毒品交付说”等观点,其中“毒品交付说”居于主流;司法实践主要采用“进入交易说”以模糊区分本罪的既未遂形态,二者间形成僵局。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催化,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模式发生了结构性改变,网络贩毒成为新型模式。“进入交易说”在适用中逐渐异化,显露出“双重扩张”的弊病。以购毒者对毒品的高度支配可能性作为交付的内涵,“毒品交付说”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正当性与可行性,也兼具实践理性。控制下交付的贩毒,原则上不应肯定购毒者对毒品具有高度支配可能性;网络贩毒新模式下,通常只有当毒品进入投递环节才应肯定购毒者对毒品具有高度支配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毒品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及证据运用的特点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毒品案件侦查不是在接到报案后启动的 ,而是从获得情报、线索开始 ;多数毒品案件侦查不是围绕犯罪现场进行 ,往往涉及广泛的区域 ;毒品案件侦查使用“同一认定”的少 ,控制下交付的多 ;毒品案件侦查主要依靠“策略”和“手段”。毒品案件的证据类型较为集中 ;侦破毒品案件必须采取公开查缉与秘密手段相结合来获取证据 ;由于毒品案件获取证据更为困难 ,侦查人员须特别增强证据意识 ;当场缴获的毒品 ,应依据事实推定原则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13.
控制下交付是否为强制侦查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控制下交付的类型进行判断。控制下交付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不构成实质性侵害。替代品控制下交付中对可疑物品或财物进行的秘密扣押属于强制侦查行为,应设置较为严格的程序,而其他控制下交付都属于任意侦查行为。人货同行的控制下交付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构成侵害,但侵害的程度远低于监听。控制下交付是与技术侦查并列的一种侦查措施,不能以概括性的控制下交付许可令实施技术侦查。替代品控制下交付是与秘密扣押为一体的侦查措施。  相似文献   

14.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科技、通信、交通方式的日新月异,毒品犯罪的手段正向着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暴力化的方向迈进。由此带来的则是基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态势。"以审判为中心"这一重大办案模式的转变更是对基层公安机关办理毒品刑事案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基层公安机关一直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毒品犯罪案件在总体上仍然呈"边打边升"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和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控制下交付作了初步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粗疏难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必须予以改革和完善。综合权衡较为适宜的改革路径是制定《控制下交付法》,具体制度设计是: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宜改为"非法或可疑货物";控制下交付的启动条件宜细化;控制下交付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宜具体化;控制下交付执行机关、协助机关职责的法定化;建议赋予检察机关控制下交付权;着力解决控制下交付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6.
毒品犯罪在众多犯罪行为中社会危害性大、打击难度高,是一个极难解决的社会性问题。新型毒品尤其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的日益扩散,给打击毒品犯罪的相关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新型毒品犯罪在量刑标准规制方面的欠缺,给司法实践带来了相当的争议。通过归纳整合新型毒品犯罪的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有关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判决实例,提出新型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7.
2014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颁布实施,该纪要针对一些长期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规范。围绕该纪要,探讨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从贩毒人员住所等处查获毒品、为吸毒者代购毒品、以物流寄递方式交付毒品、居间介绍毒品买卖等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8.
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就是以虚拟空间为载体实施的各类涉毒犯罪活动的总称.随着公安机关在现实空间打击涉毒犯罪力度的加大,涉毒犯罪分子将涉毒犯罪转移到虚拟空间进行,通过网络销售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传授制毒方法和工艺等涉毒犯罪已经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具有隐蔽性更强,智能化突出,行为人的低龄化态势明显,与电子商务、物流寄递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特点.遏制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应坚持打防并举方针,具体应加强对虚拟空间、电子商务平台和寄递物流业的监管,做好预防工作;加强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控制下交付措施打击虚拟空间涉毒犯罪.  相似文献   

19.
目前,各地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还停留于初期阶段,有些地方仅重视嫌疑人的供述和毒品实物的缴获,忽视了毒品案件现场的存在,导致毒品案件的证据获取渠道单一,言词证据多,物证证据少。一些地区虽然初步认识到毒品犯罪案件现场勘查的重要性,但也仅只是开展了指纹提取、照相、摄像等基本工作,尚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勘查不全面,证据缺乏法律效力的问题。现场勘查重视程度不够是导致毒品犯罪证据单薄的重要原因,并逐步成为影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制约缉毒侦查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毒品案件现场与一般刑事案件现场相比,有共性的一面,但更有特殊性的一面,获取证据难度大,现场勘查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证据意识,不断提高毒品案件现场勘查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相似文献   

20.
判断一种侦查行为是否属于强制侦查,应以这种侦查行为是否侵犯个人重要利益为基本标准,以这样的标准来看,控制下交付并未侵犯个人重要利益.因而从本质上看不属于强制侦查,而属于任意侦查.尽管在控制下交付行动中,会涉及到采取逮捕接货人并将货物扣押等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本身是刑事诉讼法中已有的各种强制措施,与控制下交付手段自身存在本质区别.对于在控制下交付行动中需要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按照这些措施各自的法律控制程序加以控制即可,而不应因此就认为控制下交付属于强制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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