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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作为公证行业最为复杂、执业风险最大的公证事项,需要公证人员拥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能力、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及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接待、解答继承权公证咨询是其中的关键,公证人员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解答方式为继承权公证当事人提供继承权公证法律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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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第一要义,用发展的战略推动公证事业不断前进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对公证行业来说,公证能够被社会认可、使用。能够满足当事人和公共利益的需求.靠的是发展:公证机构队伍壮大、素质提高、公证公信力提升。靠的是发展;公证机构办公环境、办公条件的改善,靠的也是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把发展作为推动公证事业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公证前进中的问题,是新时期我国公证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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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公证受理标准不一"——当事人视角下的公证失信公证受理标准不一是指在面对相同的公证申请人和相同的公证申请材料时,同一执业区域内的不同公证机构、不同公证员是否予以受理的结果不同。通俗一些的表达就是"某项公证业务在这个公证处不能办的,到那个公证处就可以办"、"某项公证业务找这个公证员就好办,找那个公证员就肯定办不成"。这样的情况在公证实践中确有存在,给当事人留下了办公证"因人(处)而异"、"没有统一要求"的印象,对公证公信造成负面影响。从实践中看,"公证受理标准不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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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公证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量是在对各种的公证咨询作解答。这些咨询解答各式各样,涉及公证的方方面面,而同时也由于咨询解答在公证活动中司空见惯以及并不产生直接的公证价值体现,于是往往不被重视。可是细想之下,其实很多公证机构都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作为公证员日常公证活动的一个服务要求,可见,咨询解答在公证活动中实际上是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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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前来公证机构咨询有关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公证事项越来越多,对于这些相关的申请,相当多的公证员拒绝受理,并答复:"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是谁就是谁的。"相较而言,追溯三十年的公证实践,大多公证申请的动因并不是直接来自于当事人本身,例如涉外公证、房屋买卖、继承权等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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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主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或咨询有关公证业务的当事人越来越多。公证处门庭若市,公证员应接不暇.这使公证生机盎然.但也使个别公证人员对当事人的接待不耐烦了.解答不细致了。态度不热情了,语言语气不讲究了。其结果是损害了公证的形象.甚至“逐”跑了当事人.砸了公证的“饭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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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效力的实现及其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公证文书的适用状况也就是公证效力实现的状态一直为公证人所关注,但迄今为止,除了借助于司法解释手段对部分公证的效力及其适用加以解释外,公证界仍然没有更好的手段来确保公证效力的实现。如今,当公证改革各方面都面临重大突破的情况下,能否解决公证效力的实现及其保障问题,已影响到改革目标的实现。因此,公证界必须以相当迫切的态度正视并研究这一问题。公证效力实现的内涵 所谓实现即是一种愿望、一种目标成为现实。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就是期望通过公证确认事实、行为,固定证据,预防或解决纠纷;从公证人的角度看,国家授予公证人以公证权,就是为了通过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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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效力渊源于公证人代表国家表达的意志。这种裁决性思维下产生的的公证效力观念,不仅支配着公证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它还影响着社会对公证的评价并进而加重了公证人的责任。由于这一假定。公证人对法律行为公证的主要任务不再是体验和记录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提供咨询利益,而是利用自己有限的发现手段去发现那些只有借助国家强制力才足以发现的事实。这一观念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加重了公证人的责任:其一。在咨询利益方面.不仅要对特定的作为咨询利益购买人的当事人承担责任,还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责任。其二.在证明利益方面。不仅要对借助公证证明才得以确切地认识事实的不特定社会公众承担责任.还要向早已对这些事实真相心知肚明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因为这一观念不仅赋予公证人对行为合法性的主观判断与真实性证明以相同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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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女士来到某市公证处,要求为其婚姻做"男女双方均不得发生婚外情"的公证.她在自己起草的公证协议上写明:夫妻双方必须对婚姻绝对忠实,不得找情人,不得对异性发生好感,不得欺骗对方.否则家里的房产和存折上的所有钱款,都归另一方所有.结果被工作人员以"现在还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为由婉拒.据介绍,近来到公证部门咨询和申请为"爱情"公证的当事人逐渐增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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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证当事人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公证的现象尤为突出,令公证执业人员倍感困惑.这不仅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加大了公证执业风险,危害极大.本文根据本人多年公证工作实践,对当事人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公证的情形、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旨在引起同行的关注,把握和规避执业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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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长安公证处”,每当面对当事人的咨询问答,我都非常自豪地说出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承载了我对公证事业的无限热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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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公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是启动公证程序的第一道环节,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必经的前置程序.申请的标志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表及询问笔录上提出相关的公证申请同时签名按手印.必须要求当事人将相关信息及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填写完整,应避免利害关系人、公证员代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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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4,(3):31-31
正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参加青年公证人的论坛。我先讲一讲公证程序规则和公证法律服务作为现象时的一些关系的表现。公证活动如果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部分的话,公证程序规则,或者说公证程序,它相对于公证法律服务来讲就是内在的。在当事人面前的显性层面,就是公证法律服务。如果把公证活动分为过程和结果。程序影响的是公证活动的过程,比如说有咨询,有受理、审查、审批、制作,包括到最后的投诉、应诉、理赔,这些过程应该说是程序的过程。而公证法律服务它体现的是公证活动的一种结果,也就说公证法律服务对象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他拿到了公证文书,获得了公证的法定效力,这是一种结果。我们还可以把是公证活动分为经络和血液。程序作为经络是导向性的,它是一个载体。而把法律服务理解为血液,实际上就是把它看成是在经络里面活动,所以说这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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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要使公证有用,还是要在观念上去除公证官僚主义作风,真正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只有转换角色了,才真正明白当事人需要什么,从而去设计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改造流程……我认为公证主要有三个所需要服务的市场,即物权市场、债权市场、股权市场。二手房交易即是物权市场,金融贷款即是债权市场。可以说,公证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在公证行业的发展中,我们切记不能迷失方向。对于这些领域所产生的公证法律服务,我们必须要精心呵护,深耕细作,使其作用被社会认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