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岳玲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5,(1):18-22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劳务派遣市场已经日渐成熟,但由于"三方两性"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市场也积累了不少问题。对劳动者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就业方式,但也存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等问题。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低成本、灵活的用工形式,但同时也带来员工忠诚度低、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市场的快速发展给他们带来了机遇,但不断规范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也给他们带来不少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劳务派遣市场的三方主体必须立足现实,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行为以应对环境的变化。 相似文献
3.
《工友》编辑部:年初,我到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公司求职。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将派遣我到一家公司工作,月工资为1800元。劳动合同还对我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限等作出了约定。可我实际从劳务派遣公司领到的工资只有1700元。公司解释说,扣下的100元是中介费和劳务管理服务费。请问,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向被派遣的员工收取中介费和劳务管理费? 相似文献
4.
鲍钦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7,32(4):19-22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雇佣更多知识性、专业性人才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采用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入手,基于劳务派遣理论,对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改善的对策建议,认为在推进金融企业自身能力建设和综合效益提升中,劳务派遣能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宋晓波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4):47-52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量呈井喷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的主要表现为劳务派遣的滥用,劳动立法的缺漏、利益的驱动、企业的经济人本性、政府职能的缺位是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滥用劳务派遣极大损害了劳务派遣劳动者利益,破坏了劳务派遣市场秩序,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处理的主要问题。通过劳务派遣行业准入制度的完善、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制、同工同酬权的保障、劳动监察力量加强等多个层面的治理,将劳务派遣控制在合理的适用范围,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落实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6.
7.
主要发达国家劳务派遣法律规制情况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桂珍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4)
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将劳务派遣机构作为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而予以禁止。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劳动用工的弹性化愈来愈高,有关国家纷纷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普遍放松对劳务派遣的管制。法国、韩国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相对比较严格,美国对劳务派遣始终采取相对宽松政策,德、日等国家则对劳务派遣采取逐步放松管制的态度,加强了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赋予被派遣劳动者"同等待遇",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一般劳动保护制度体系,与直接雇用的雇员一样进行相同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组织劳务派遣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当前规范劳务派遣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会组织推动劳务派遣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要在“五个加强”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9.
劳务派遣无序扩张 职工权益很受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干着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同的工资;本是企业员工,无奈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各项福利待遇随即下降;遭遇侵权,不知道到底告谁……这就是当前劳务派遣工艰难境遇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灵活性就业、补充性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近几年无序扩张,疯狂蔓延,劳务岗位涉及各行各业,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显示,国内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六千多万。同工却不能同薪酬、同待遇、同权益,劳务派遣的滥用使劳务人员要求维权的呼声十分强烈。 相似文献
10.
11.
覃曼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5,(2):18-23
劳务派遣的滥用严重侵蚀劳动者合法权益,学界普遍将此问题归咎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采取的任意性规范立场。在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立法者回应质疑,将争议条款变更为强制性规范,严格限定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然而,超范围派遣、超期派遣仍然普遍存在。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制为何失灵?这需要通过回溯立法的博弈过程,检视现行制度的设计偏差,以剖析违法滥用的内在动因为切入点,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衡平劳动保护并弥补制度漏洞,让市场对劳务派遣做出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用人单位使用派遣人员有哪些好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以减少劳动成本。
我省某外商独资企业统计表明,使用一名劳动派遣人员的支出仅为正式工的60%。该企业使用近50名劳务派遣人员,一年节省支出近300万元。某著名电子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一年节省人力成本400万元。某银行为扩大营业需增加18名员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使用正式工一年节省近10万元。据对多个单位调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目的主要是降低劳动成本。 相似文献
14.
15.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
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
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
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
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
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
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相似文献
16.
湖北省宜昌市劳务派遣机构在工商注册的有50家(含县市),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近100家,使用劳务派遣工最多的企业有3家,其中一个派遣机构向一个化工企业派遣就达2万多人。 相似文献
17.
18.
《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劳务派遣雇主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25(1):46-51
随着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快速发展,因被派遣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由于劳务派遣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给建立在传统雇佣关系基础上的雇主责任规则带来了适用上的难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的雇主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不仅能够解决劳务派遣情况下雇主责任分配所面临的法理困境,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不必要的泛化,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19.
王宏伟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1):9-12
全总积极推进"两个普遍",其核心内容是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然而,有些企业已建立工会,也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却没能覆盖企业内一类特殊员工——劳务派遣工。据调查,劳务派遣员工加入用工单位工会组织比例普遍偏低,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务派遣员工的更低。应积极吸纳劳务派遣员工加入用工单位工会,企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应涵盖劳务派遣员工。 相似文献
20.
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解决劳务派遣用工的突出问题,需要工会组织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结合实际,扎实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