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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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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证分析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 )所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 ,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 ,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体系。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宜坚持以商标法为主 ,其他相关法律为辅的立法模式 ,明确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机制、统一并规范用语、具体明确地理标志构成要素和审批标准、完善地理标志的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2.
考虑到TRIPS协定第23.4条规定,"为了便于对葡萄酒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应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内就建立对参加体系的那些成员方有资格受到保护的葡萄酒地理标志进行通报与注册的多边体系进行谈判";  相似文献   

3.
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s)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提出的应予以保护的一种商业标记,又称“原产地名称”(MarksofOrigin)。原产地识别的是产品,因此在仅仅调整国际商品贸易的关贸总协定一产生时,就已涉及。TRIPS中讲的地理标志,则是从它含有的无形产权的意义上讲的。●第22条TRIPS的第22条至第24条是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在第22条第1款中,讲明了什么是“地理标志”。它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如巴拿马香蕉)或该领土内一…  相似文献   

4.
制定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法的构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采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存在着缺陷,它无法提供对地理标志的全方位保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其立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是,地理标志是一项独立的、重要的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征,区别于其他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我国知识产权的长项。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总则;地理标志的申请、审查和注册;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保护及争议的解决;对葡萄酒和白酒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特别规定以及附则  相似文献   

5.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首次规定"地理标志"问题并对其做出定义,从而在国际间首先进行了概念的统一。而在地理标志国内保护方面,目前各国主要采专门法保护、商标法保护和其他法保护三种模式。中国采专门法和商标法的双重保护模式,在实践的适用中产生了种种弊端。本文旨在探讨与分析各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利弊,从理论上理顺各种概念的关系,并结合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具体国情,探求我国应建立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6.
析TRIPS协议与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其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协调成员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新修定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加了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内容,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但是,我国法律对地理标志的内涵及认定标准,保护范围,管理模式等内容尚缺乏统一完善的规定;对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关系的界定也很模糊。我国已经加入WTO,建立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我国地理标志立法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地理标志是WTO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应给予保护的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同商标、专利和版权等传统知识产权并列,要求WTO的各缔约国或地区给予保护。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中也增加了对地  相似文献   

8.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将地理标志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明确要求各成员予以保护。我国于1995年3月1日起开始运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张玉敏 《知识产权》2005,15(1):14-18
地理标志保护问题无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是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都是一个备受重视而又分歧很大的问题。笔者通过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回顾,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之争,说到底是各国的经济利益之争,知识产权不过是各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甚至政治目的的工具,期望利益对立的不同国家在短期内达成一致意见是不太可能的。我国是地理标志资源大国,提高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因此,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应当采取支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立场。在保护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双轨制,即对于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重要意义的茶叶、中草药等的地理标志,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注册保护,其他产品的地理标志,继续按照商标法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方式保护。  相似文献   

10.
李珅声 《法制与社会》2011,(32):270-272
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权相并立,Trips相关协定中设置了了专门的条款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着眼于地理标志保护从制度构建到部门执法等方面的现实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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