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目的: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原因的分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提出针对性措施。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对重新犯罪人员和初次犯罪人员进行测试,通过面谈法对重新犯罪人员进行调查。结论:重新犯罪人员偏执型、反社会型和边缘型三个因子的得分明显高于初次犯罪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由个体和社会多方面原因造成。 相似文献
2.
重新犯罪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重新犯罪罪犯的人格特征决定了他们的行为习惯和行为方式。本文对295名重新犯罪罪犯的MMPI测试结果进行统计,通过与正常人及初次犯罪罪犯的比较,分析了重新犯罪罪犯人格偏离常态的现状;通过对单项临床量表超常态、两点编码以及相关系数的统计,反映了重新犯罪罪犯的人格障碍的程度,从而揭示出重新犯罪罪犯的人格特征。 相似文献
3.
以刑释解教人员为主体实施的重新犯罪是危害性较大的一类犯罪。因而,客观认识该类犯罪的现象与规律是预防犯罪体系构建中不可回避的环节。在现阶段,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是其犯罪易感和适应社会生活弱势双重作用的体现。那么,在预防重新犯罪的过程中,也需要着眼于消除刑释解教人员犯罪易感和适应社会生活弱势的均衡,减少由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再犯罪强势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化过程的嵌入概率。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研(1992)68号《关于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是否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未成年的劳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犯罪,如果犯罪时已年满十八岁的,应当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以 相似文献
5.
重新犯罪的内在结构与前后罪的外在关联是透析重新犯罪机理并确定防控策略的基础。通过采集全样本数据,运用相关分析、交互分析等研究方法发现:犯罪方面,重新犯罪多为贩卖毒品、盗窃犯罪等贪利性犯罪;主要侵犯私法益;以非暴力、轻微犯罪居多并呈现出“一低三高”等基本特征;刑量方面,轻刑适用率较高;前后罪的耦合性方面,犯罪行为收缩为贩卖毒品与盗窃两大犯罪类型,在初犯、毗邻犯罪以及惯常犯罪中,惯常犯罪的“惯性效应”最为显著;总体而言,“再犯一次”在历次犯罪中受罚最重,而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再犯的刑量逐渐走低。据此,治理对象圈定化、从宽处理审慎化、制裁措施多元化以及控制节点前置化是实现重新犯罪控制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6.
特殊人群,目前学者们尚无一致的定义。本文仅就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的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予以论述。在我国,随着犯罪问题严峻发展,重新犯罪日益凸显。就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而言,除个人原因之外,在客观原因中,包括家庭、社会等不良环境影响,以及社会歧视等等,更为主要的是:社会管理弱化与社会帮教缺失。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与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安置与帮教工作,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则成为预防他(她)们重新犯罪的重要对策。 相似文献
7.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调查组 《人民司法》1987,(6)
几年来,吉林省双辽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活动,坚持对所判处的管、缓、免人员、在押犯及劳改释放人员分别做好回访、帮教、考察以及落实安置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防止了犯罪的恶性循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85、1988两年该院判处的管、缓、免人员20名,没有一个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人员40名,重新犯罪的仅有1人;在押犯中有67人表现较好受到表扬,有28人被减刑,有5人获得假释。在解除管制、缓刑和劳改释放的人员中,有的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有的走上了劳动致富的道路,有的还当上了厂长。 相似文献
8.
9.
重新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相对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实施了两次以上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只是重新犯罪的一种或一个层次。在犯罪研究中,使用较为广义的重新犯罪概念,而不局限于刑法规定的累犯的概念,是为了便于从大量实际存在的重新犯罪的现象中探讨重新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综合防治对策。近期我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犯罪的现象十分严重,重新犯罪率上升, 相似文献
10.
解教释放人员犯罪被判刑入狱后,并没有彻底改造,反而总结作案失败的经验,研究、揣摩侵害对象的心理和寻找立法及管理环节存在的漏洞,由入狱前的犯罪“一面手”变为犯罪的“多面手”。因此,研究解教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和审讯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审讯对策,是提高办案质量和对解教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打击处理率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1.
当前,刑事发案仍处于上升趋势,且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变化。在犯罪主体上,外来人员犯罪比重居高不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比重增大上世纪90年代初,江苏省外来人口作案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25%左右,2002年达到38%。抢劫、抢夺案件中,外来人员作案比重分别达到45%和65%;苏南地区达到80%。不少外来人员以地缘、血缘关系结帮成伙,形成带有区域特点的犯罪群体。目前,江苏省外来流动人口已达770余万,其中盲目流动的近20%,不少人生活无着落,到处游荡,流出地与流入地都不掌握,已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破产企业下岗职工的增多,也将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巨大的压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日趋严重,而且作大要案件、系列案件多,在犯罪团伙中起为首或骨干作用。据对江苏省近5年内放回的11万余名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发现有重新犯罪嫌疑的人员约占7%。“打黑除恶”斗争中,江苏省查获的黑恶势力团伙为首、骨干分子中,刑释解教人员竟占60%。一些人 相似文献
12.
13.
文章从研究近三十年来重新犯罪与社会转型相伴随呈波次性上升入手,分析了重新犯罪与转型社会深层矛盾的关系:人员迁徙,社会管理保障不配套,引发犯罪和再犯罪;教育滞后,低素质面临高诱惑、强竞争,引发犯罪和再犯罪;道德缺位,导致亚文化盛行,行为内控力、制约力弱化,放纵犯罪和再犯罪;单一的“严打”政策不仅没有扼制犯罪率的上升,还将在犯罪边缘徘徊的许多人定性为了犯罪;改造罪犯压力剧增,监狱在解决自身矛盾中工作没及时调整到位,难以有效扼制重新犯罪和大要案的发生……基于此,提出了实行营造和谐的社会政策以治本、创新以人为本的罪犯改造技术以治恶、完善配套法律以实现长治久安的对策新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犯罪学本土化要求将西方犯罪学的合理成分与我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犯罪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笔者认为犯罪学本土化是我国犯罪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基于犯罪学本土化的研究思想,以天津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为实证研究基础,运用标签理论、差异交往理论等西方犯罪学理论,分析我国重新犯罪的社会成因是极为必要的,并且,这对合理而科学地解释重新犯罪的动因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5.
16.
17.
北京市海淀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2004年5月开展以来,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问题逐渐显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具备一般犯罪的显性特征,也有其特殊性,既与社会背景、自身原因有关,也与矫正改造因素密切相关。本文通过分析海淀区试点工作以来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以期对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8.
19.
司法部于1996年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重新犯罪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凡是有稳定职业和稳定生活的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就低;反之,重新犯罪率就高。由此可见,做好刑释人员就业指导、安置工作对于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减少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是指罪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三年以内再次犯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其在刑释人员总量中的所占比例,历来是劳改机关检验改造工作质量的基本标准,也是和社会犯罪率、社会治安形势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因此,这一问题自然成为我国各级政法机关和犯罪学研究工作者所关注的一个“热点”。近年来,围绕着这一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