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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六)法制因素法制是社会控制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治理社会治安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武器。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网络世界与传统社会之间存在的差异,在网络治安问题方面,网络立法是对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考验。中国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杨忠民  相似文献   

2.
清末北京城市治理和治安立法是依法治市,实现城市治理法治化的新尝试,可谓中国城市治理和治安法制模式的现代化启动。从法律文本分析入手,对清末北京城市治理法规的结构、渊源及其社会基础等相关问题在制度层面进行探讨,可以反映北京城市治理和社会治安法律制度的实际变迁。可以说,该时期的有关立法尝试是具有现代意义的城市法制建设活动,在推动北京城市治理初步迈向法制现代化的同时,也深刻影响了民国时期及其后来城市立法样式及法制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3.
作为新的国家安全观重要构成要素之一的信息安全问题,已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近几年来,美国采取了强有力的立法措施以解决其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的脆弱性问题.美国为保障信息安全所做出的立法努力对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在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国际合作问题,同时,应该通过立法保障对信息安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4.
知情权作为公民诸多权利的基础和核心,已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不可或缺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本文从法制建设、民主政府的构建、经济、文化等有关社会各方面详细论述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最后提出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建立救济机制等措施。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前,我国立法规定治安检查权主要适用于公共领域;在针对公民私权利方面,法律仅设定了对公民人身及其物品的检查权,不包括对公民住宅的检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明确地将治安检查权范围扩张到公民住宅,并对治安检查权的程序作了规定。但是,关于治安检查能否强制实施等一系列涉及实践如何行使治安检查权的具体问题,还亟待明年3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解释或由公安部以执法解释的方式作出明确的指引。  相似文献   

6.
法制程度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是互相关联的。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是高度统一的。公安工作是维护法律的强制性执法工作,是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在服务、保障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处理好服务经济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以及创造投资环境和严格执法的关系。在服务、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面,要处理好教育倡导和法制保障的关系,以及活跃文化与维护治安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还是一个多宗教国家。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特点决定了我国宗教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我国是由坚持无神论的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我国没有信仰宗教的公民远远多于有宗教信仰的公民,所以,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保障公民宗教自由方面面临着更为特殊和复杂的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因此需要在法制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来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本文通过探讨在我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现状和宗教信仰自由保护的困境,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提出法制建议,以全面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8.
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政治参与迅速崛起,已成为备受关注的新型政治参与形式。在这种参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数字鸿沟现象严重、非理性非规范的无序参与、政府上网工程以及网络法制建设尚不成熟等等。因此,要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工程,健全网络立法,以规范制约网络不良行为,从而推进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法治化,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中美两国对堕胎作了截然相反的立法规定,其根据是出自各自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等综合因素的考虑,都显示出其合理性,也各有其缺陷。中国需要借鉴的是对于公民个人权利维护的周到和细密。中国堕胎立法体系的不统一应当及时审查纠正;违反上位法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应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予以改正或撤消,违反宪法的规定主张应由全国人大的专门机构予以审查纠正。中国公民对于禁止堕胎立法反应的过度冷淡警示我们,中国公民的主动维权意识距离现代法制社会的要求还有距离,应加强法制理论与法制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公民的宗教活动自由有了明确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论公民的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时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我国民法关于公民个人隐私权的立法条文甚少,而一些这方面的立法多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因此,应尽快制定我国的《人格权法》,并同时建立隐私判例制度和隐私案件审判制度,以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2.
法与理的违背:透视上海“群租”和北京“五不租”事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取缔“群租”事件和北京推行“五不租”事件中的政府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其不仅有越权干涉、侵犯公民私权等非法性因素,且具有无益社会全局治安、忽视民生、缺乏可操作性等非理性因素。两起事件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管理角色定位不清,漠视公民权利,制定具体措施时不能对症下药.维护治安时有“小局意识”,执法者越权立法等等。因而,如何遵从客观规律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政府的善治智慧是一项莫大的考验。  相似文献   

13.
当前,国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已到了令人怵目惊心的地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须举全社会之力.根据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作案特点、社会危害和当前公安机关查处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预防与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需要从完善国家立法、增强防范意识、加强政府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四个方面入手,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14.
自九十年代初有学者提出法制程序化的口号以来,行政程序立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已跃上"依法行政"的前沿,成为中国行政法能否继续发展的焦点.行政程序立法也成为一个热点,学者们谈及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保障公民权益时,都殷切地将希望寄托在行政程序的完善上.笔者力图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进行架构分析,以供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已有一千六百余件,基本上有法可依了,并且还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这是在邓小平同志“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正确方针指引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它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开放,维护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现阶段所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还只是初具规模,还有待于继续努力逐步加以完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努力使我国宪法已经确认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民主制度和公民的民主权利,通过具体的立法和执法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的法律和制度来保证它的实现,也就是要进一步使民主法制化、法制民主化.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着重要求的是,要在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律制度中,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精神和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既是我国今后法制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我们相信,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法制民主化的许多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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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现状及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障法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立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立法层次低、法律救济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滞后等。推进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需要在宪法中进一步明确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提高立法层次,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权利救济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因群租房增多引发的治安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群租房增多引发的治安问题有:盗窃、伤害等侵犯公民财产、人身权案件多发,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环境卫生压力增大诱发矛盾纠纷增多。减少群租房治安问题需要政府统筹协调,加大执法力度,教育群众慎重选择群租对象及群租房等。  相似文献   

18.
听证制度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产品 ,听证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以限制行政权力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任意侵害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依法行政为目的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依法行政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听证制度在我国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适用现状及其完善途径的论述 ,来论证听证制度对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在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形势的转变,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出现,治安管理处罚在长期的公安实践中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因此,本文欲在分析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理论和立法演变的基础之上,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2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加以保障、规范和引导。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法的目的。近年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内务司法方面的地方立法中做了一些必要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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