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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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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家文 《廉政瞭望》2023,(21):40-41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此,安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三联三共”新模式,坚持“惩”“教”一体发力,走出了一条行贿人联合惩教新路径,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
郑东  李强 《廉政瞭望》2011,(22):32-33
七年受贿1575次,他以平均三天受贿两次的纪录,夺得全国个人受贿次数的“单打冠军”;男一方面,他又主动把部分赃款存入“廉洁账户”,而他和妻子名下的存款加起来,也不过区区五万元……  相似文献   

3.
我们通过对大量受贿犯罪案件的剖析发现 ,除了极少数受贿犯罪分子本质极差 ,掌权的目的就是为谋私外 ,有很大一部分犯罪分子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人生轨迹 :能干有实绩→被提拔重用→尚能廉洁自律→开始被动受贿→大搞权钱交易→受到惩处。然而 ,在“开始被动受贿”这个人生转折点上 ,面对送上门的钱物 ,是拒收 ,还是受贿 ?往往被“一念之差”左右而选择了后者 ,造成了不少人由于初尝“禁果”而一发而不可收 ,最终陷入泥潭 ,成了人民的罪人。那么 ,我们每一个掌有一定权力的干部 ,要怎样提防那些容易使人陷入泥潭的“一念之差”呢 ?A :“别人也…  相似文献   

4.
受贿与行贿,是贿赂犯罪链条上的两端。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必须对受贿和行贿同时严厉打击。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这些善于“围猎”的行贿者被绳之以法。以小贿谋大利,买通关键人物行贿者之所以敢于链而走险“围猎”目标。  相似文献   

5.
朱兆龙 《廉政瞭望》2005,(10):34-35
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受贿17次, “卖官”就有12次,受贿人民币233万元,美元5万元。他一边大肆卖官,一边却又“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什么坚持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  相似文献   

6.
日前,湖南一位“将受贿款用于扶贫”的副市长余某,成了大小媒体的新闻人物。虽然最终被定了受贿罪,但在许多人眼中,余某仍算得上一个“好官”,因为按余某的说法,他虽然受贿,但有不少款项是用于公务开支和公益事业,因此他“不腐败”。简而言之,就是“自己不挥霍就不是贪官”。这一说法,听起来总有点怪怪的感觉,但又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因此,很有必要作一番剖析,看这种做法与一般腐败现象有无本质区别。首先从受贿款的来源说起。有人向官员行贿,实际上是向权力行贿。受贿款是出卖权力所得。领导干部常说:“我们手  相似文献   

7.
马平之所以落马,主要是因为受贿,但与其他腐败分子不一样。马平的腐败是一种典型的“非典型腐败”,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说马平受贿案是一种“非典型腐败”,是因为从表面上看,马平的受贿,看起来确实“不像”是受贿。从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看,除了矢口否认收受刘久伦的钱外,对于收受熊泽亮和重庆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钱,马平并不否认,  相似文献   

8.
某报在报道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因涉嫌受贿被刑拘”时,用的题目是《低薪“憋”出财政贪官》。为了印证徐是“憋”出来的贪官,报道援引了财政部财政科人的话:像徐放鸣这样级别的官员,月薪不过三四千元,“这确实是个‘清水衙门’!”言外之意,徐受贿是因为工资太低,若是高薪,徐不受“憋”,不至于拿别人的钱。  相似文献   

9.
醉红尘 《廉政瞭望》2009,(10):40-41
在最近公布的京城反贪“十大精品案件”中,副厅级高官胡平阳受贿一案名列其中。作为政坛明星,胡平阳在情感与道德发生冲突之后,觉得辜负了“红颜知己”。为了弥补愧疚,他居然侥幸一贪,受贿30万元“借给”了“红颜知己”,结果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相似文献   

10.
反腐在线     
《廉政瞭望》2008,(5):6-6
陈良宇领刑十八年;安徽亳州 古井窝案:高管间相互拷贝受贿模式;江西“倒卖”耕地占补指标受贿百余万;陕西 董事长收取巨额“好处费”被判死缓;北京 广告中心主任侵吞公款买宝马;  相似文献   

11.
在一起腐败案件中,受贿者说:我受贿的原因之一,是为了某些干部的“政治前途”;行贿者则说:正是考虑到自己的“政治前途”,我才给领导送钱的。一时间,“政治前途”成了部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收礼受贿、买官卖官的成因和动力。不言而喻,这些人所说的“政治前途”,就是当官,而且官当得越大、升得越快,“政治前途”就越光明。为什么呢?因为在他们看来,当了官就能管钱管物管人,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物质上的富足与精神上的荣耀。于是,收礼受贿、卖官鬻爵,成为“政治前途”的重要内容和谋取“政治前途”的重要手段。如此看待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危害无…  相似文献   

12.
反腐在线     
《廉政瞭望》2008,(3):6-6
安徽亳州古井高管获刑窝案逐渐明朗;湖北长阳县委副书记受贿帮老板逃税;北京房产总监涉嫌受贿1300万元;甘肃礼县县长受贿百万超额退赃;上海反腐新规撂倒“土地巨贪”;2007年落马贪官平均年龄53.3岁。  相似文献   

13.
《福建党史月刊》2008,(10):47-48
这位巨贪的落马,既非源自举报,也非有关部门查办,而是起自一名“多事”的保安 戴着“国家级扶贫县”帽子的重庆市巫山县,却出了个平均每天受贿万元的“重庆第一贪”——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一名处级干部,7年受贿2226万元,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20%。  相似文献   

14.
点评“最后陈述”去年夏天,17次受贿220.69万元的原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德元,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开庭公开审理此案时,张德元在法庭上“最后陈述”:“如果礼金、回扣要以受贿论处,那...  相似文献   

15.
大林 《唯实》2001,(Z1)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胡继美夫妇受贿案一审判决 :一个无期 ,一个死缓。比起其他已受极刑的高官巨贪 ,肖氏算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毕竟保全了性命。如果按照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 ,肖氏账上可谓比胡长清的 (受贿 4 0 0多万元 )更为丰厚 ,但因为罪名不同 ,便有了生死两种结局。据法庭认定 ,肖作新夫妇的各种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 2 0 0 0多万元 ,其中他们共同受贿或者单独受贿的数额仅 2 0 0多万元 ,认定为非法侵占的也只有 4 0 0多万元 ,剩余的 10 0 0多万元赃款 ,全都归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名下。这样 ,受贿额“只有”2 0 0多万元 ,…  相似文献   

16.
纪贺 《纪检与监察》2003,(11):21-23
2003年4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山东第一贪”潘广田受贿一案。称其为“山东第一贪”,倒不是因为他受贿数额在山东独占鳌头,论数额他自然比不上全国那些“著名”的贪官,也远比不上山东省内一些“落马”的贪官;潘的“第一”,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查处的级别最高的贪官,也是全国查处级别最高的无党派人士、非中共领导干部。  相似文献   

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早在1988年1月就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但这个名词真正为人们所熟知,则是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之后。近年落网的腐败分子,即有不少被控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1876万元,而“来源不明”的财产达千万元;原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受贿四百余万元,“来源不明”的财产达700万元;原湖南省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贪污、受贿三百八十余万元,“来源不明”的财产达四百九十三万余元……真是“来源不明”么?对一些腐败分子而言,由于送钱送物的…  相似文献   

18.
日前报上载有“双鹿”公司原董事长张世杰等受贿20余万元的事,对此曾有人发表议论,指出董事长受贿在逻辑上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从逻辑上看公司的财产都是至少相当部分归董事长个人所有的,他没有必要受贿,除非他是一个“假老板”。笔者认为,这些议论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把对这件事情的议论向前推进一步,即把它同现行的股份制改革联系起来考察。  相似文献   

19.
据报载,号称“山东第一贫”的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受贿15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潘广田案发后抵触情绪很大,多次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如此重量级的贪官竟然多次替自己被抓喊冤,是不是有几分荒唐?  相似文献   

20.
李铁成认为,“这钱是送给县委书记的,不是送给我李铁成的,换成孙铁成,他们也照样送”。他认为只要自己还是“县委书记”,就是这个地方的“天”,就不会“出事”。他的预料果然应验,在他案发前的十几年时间里,始终没有人到有关部门告发他大肆受贿的罪行。即使有,也不是反映他这方面的情况。所以,他受贿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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