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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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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结合英国法中的相关观点和判例,对我国法律下海上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应包含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海上保险人最大诚信义务初探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这一原则履行合同 ,互负最大诚信义务。但被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往往占据了这一原则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主导地位 ,各国学术讨论与理论研究也多未涉及该原则对保险人的具体要求。鉴于此 ,本文拟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出发 ,借鉴英美法有关法例 ,对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人义务方面的具体体现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姜涛 《中国律师》2001,(10):66-68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和履行海上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最大的诚信义务。1766年卡特诉鲍曼一案为最大诚信原则的源泉和起因,而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则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最大诚信原则确立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海上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代理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强调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它主要包括告知、陈述、保证三方面内容。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各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有如下几种:为合同自始无效;赋予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比例惩罚方式和损害赔偿等,其中赋予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比例惩罚方式是最广泛运用的救济方式。本文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限于篇幅,仅摘要发表,供读者诸君参考。  相似文献   

4.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之时,未要求被保险人书面确认,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人又以被保险人未履行确认手续,合同无效为由拒赔。若判令合同无效,则支持了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为;若判令合同有效,则与法律规范冲突。本文从一起保险案例着手,分析了保险法两大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同时结合外国的先进立法例,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保险立法关于两原则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刘久 《法制与社会》2013,(4):90-91,94
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又称为"最高诚信原则",是保险法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其产生于英国,到现在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从最大诚信原则产生到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MIA1906)出台,最大诚信原则都被毫不质疑的认为与保险合同签订前的告知义务等同,而MIA1906的第十七条由于没有明确说明最大诚信义务与被作为前合同义务的告知义务的关系,因而产生对此问题的争议,直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两个案子才给了这个问题较明确初步答案。本文从英国判例入手,探究最大诚信原则在英国的发展及范围。  相似文献   

6.
闫尔宝 《山东审判》2006,22(5):79-83
作为私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否适用于公法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不无争议,有些问题至今仍待澄清。经由各国学理与判例的互动影响,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开始对该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进行肯定。就总体趋势而言,诚信原则正逐步成为规范行政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更加符合其“君临法域”的帝王条款的地位。概括起来,诚信原则为行政法所肯认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学理的推动诚信原则起源于私法,并借助现代国家立法的作用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取得帝王条款的地位,诚信原则是否为私法所独有,其可否成为规范公法关…  相似文献   

7.
“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给付原则”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给付原则”的立法研究刘仁山一涉外合同领域一重要问题就是法律适用问题,如何在学理上对其进行研究和如何增进其法律适用之科学性,一直是国际私法所关注的焦点之一。纵观各国在涉外合同领域内的立法及实践,各国的立法及判例和有关的国际条...  相似文献   

8.
夏妍 《法制与经济》2009,(2):94-95,97
传统观念认为,英美法系中没有诚实信用原则。但近年来,随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比较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在英国和美国,虽然没有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性规定,但却可以在各种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之中找到很多有关诚信原则的规定。虽然美国的法律体系源自英国传统,但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欧洲法律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导致英国和美国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立法和司法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另外,在对英美法系中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做比较研究的同时,也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诚信原则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9.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最早在英国保险法中得到确认,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变化,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受到了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的承认。一直以来,是否将此概念引入到我国的相关立法中,不同学者之间有着很大的争议。本文重点分析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内容,并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相关规定,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完善进行了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0.
概述保证(warranty),又称担保,是海上保险合同中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内容。最大诚信原则,又称最高诚信原则,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本着绝对的诚意办事,恪守信用,互不隐瞒和欺骗,特别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无论是否被问及,双方当事人均应自动地把与投保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向对方作充分、正确的披露,同时遵守其他特定的陈述、保证等义务。它是海上保险合同各项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严格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是维持海上保险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保证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保证要做或不做某种…  相似文献   

11.
丁满臣  孙芳 《河北法学》2004,22(5):154-157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但现行多数人身保险合同中普遍存在重投保人的诚信义务 ,以格式文本的形式为投保人设置不利障碍 ,保险人自身却没有很好地履行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12.
<正> 海上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Utmost Good Faith),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最大诚信义务,最早概括这一原则的判例是卡特诉鲍曼(Carter v.Boehm),曼斯菲尔德大法官在该案中有精辟论述:保险是射倖合同,评价风险的特定情况大都只有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人依赖被保险人的陈述,相信被保险人没有保留所知道的任何情况,从而诱使保险人确信某一情况不存在,并以此为背景作出错误的风险评估。告知义务是该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从比较法的角度,结合中英海事审判实践,分析告知义务的具体内涵、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等问题,期冀对海上保险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卞春元  陈晖 《山东审判》2012,(1):99-101
一、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最基本的原则,是由保险活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第一、保险关系成立的基础。保险制度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以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一般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  相似文献   

14.
传统观念认为,英美法系中没有诚实信用原则。但近年来,随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比较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在英国和美国,虽然没有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性规定,但却可以在各种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之中找到很多有关诚信原则的规定。虽然美国的法律体系源自英国传统,但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欧洲法律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等因素,导致英国和美国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立法和司法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另外,在对英美法系中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做比较研究的同时,也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诚信原则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宋本源 《法制与经济》2008,(18):70-71,73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一、诚信原则与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取向 (一)关于诚信原则的立法价值取向 要分析诚信原则的立法价值取向,就必须探寻诚信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基本原则存在的基本理由。我们先简要地分析其存在的社会基础,然后从法律规则来分析其存在的理由。 当今社会仍然是市民社会。市民作为市民社会的一员,相互间的关系主要是商品流转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追求自由、平  相似文献   

17.
盛革宇 《法制与社会》2013,(17):293-294
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整个保险法领域,统帅保险立法,指导保险司法,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关系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本文通过揭示我国保险实务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应用现状——《保险法》对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过于宏观抽象,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探讨如何真正发挥最大诚信原则的"帝王"作用,实现最大诚信原则在司法实务中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具体调节功能。  相似文献   

18.
射幸合同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射聿合同的射幸性决定了其订立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射幸合同创设并在当事人间分配射幸性风险时,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需要立法予以规制。判断射幸合同合法性的一般标准是:射幸合同是否严重损害当事人一方利益、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某种习俗或习惯法的存在可以推定其社会危害性较轻。根据这一标准,结合不同类型的射幸合同,分别判定其合法性并赋予其不同的法律效果,是未来民法典射幸合同立法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19.
白慧林 《法学论坛》2004,19(4):90-96
为抑制信用证欺诈、维护诚实信用的国际贸易环境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运用需突破信用证的独立性 ,将信用证交易与基础合同交易联系起来考查。这是对信用证独立原则的例外。加拿大最高法院于 1 987年审结一起有关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著名案例BankofNovaScodiaappellantv .Angelica -WhitewearLTD .andAngelicaCorpo rationRespondents,成功地总结了英美法国家处理信用证欺诈问题的立法、判例。本文从介绍该案入手 ,结合国际公约和现有立法、判例、法学理论 ,分析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及适用条件 ,以期为我国在新形势下完善有关信用证欺诈的立法、司法作理论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纵观各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都在运用最为恰当的手段调整现实,但发展着的现实与立法初衷总有一段距离,为了缩短这个距离,英、美等国便形成了更为简捷、明了,更适宜法官操作的判例法制度,这就是“维持前例”的原则。判例法最早形成于十三世纪的英国,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判例法是重要的法律表现形式。判例法,即法官立法,它是法官依据成文立法、判例以及法学名著中的基本原则裁判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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