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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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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中的累积规则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累积规则,已在普遍优惠待遇制度和优惠贸易安排中广泛运用,其作用也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并在全球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累积规则有五种类型,具有双重作用。用GATT/WTO现有的规则分析,会出现一个悖论,即允许累积会违反GATT/WTO的规定,不允许累积也会违反GATT/WTO的规定。国内外广泛的争论表明,在较长的时间内,只要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存在,限制性原产地规则就会存在,累积规则就会存在。中国在优惠贸易安排中的原产地规则中对累积规则的运用还很不充分,应充分借鉴泛欧模式中的实践,更灵活充分地运用累积规则,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与反倾销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原产地规则渗透到国际贸易的很多领域,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已经成为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公平的贸易环境,应将反倾销等非优惠贸易措施统一纳入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适用范围,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统一和普遍适用,有利于国际和国内贸易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外贸法律政策的完善,所以我国制定和运用原产地规则以抵御贸易保护主义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3.
优惠性货物原产地规则可分为两大类,一为具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另一为制度型原产地规则,前者主要包括CTC、VC及TP三种标准,后者主要包括微小含量规则、吸收规则、累积规则.其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双刃剑效应.中国已实施的七个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演变过程,在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优惠待遇的利用.因此,在今后原产地规则的制订中宏观上要充分考虑原产地规则的双重效应;在微观标准设计上要充分发挥原产地规则的正面作用.  相似文献   

4.
论CEPA的原产地规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钟立国 《河北法学》2006,24(2):48-50
原产地规则是区域贸易协定赖以存在的基础,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也制定了相应的原产地规则.CEPA确立了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改变标准以判断有关货物是否原产于香港,该规则在遵从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又根据香港的实际作了适当调整,从整体来看是一套较合理的原产地规则,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将来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原产地规则是由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制定的一项重要贸易措施。世界上大多数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中所采取的原产地规则,在利用本区域资源、限制进口、扩大出口、保护与促进"区域内"产业与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香港是世界上开放得最为彻底的自由港之一,这一方面稳定了它所具有的开放、自由的贸易港地位;另一方面,也为CEPA协议中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实施提供了颇具挑战性的贸易背景。  相似文献   

6.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在WTO要求其成员国清除各种贸易壁垒后,各国又在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的许可范围内灵活地制订、运用本国的原产地规则,形成了实质上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而中国在原产地规则这一方面起步比较晚,虽然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但目前仍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WTO多边贸易体制与国家经济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涛 《政法学刊》2004,21(1):22-25
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标志着以规则和制度为基础、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力量的新型国际安全格局的确立。在这种国际安全格局中,国家经济安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WTO多边贸易体制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影响,放大了国家经济安全原有的风险因素,并增加了新的风险因素。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国家经济安全的最大风险来自于因制度冲突而产生的制度风险。能够在多种程度上减少乃至避免这种制度冲突和制度风险,决定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能够从WTO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效益的程度,进而决定了其在维护本国国家经济安全中的能力。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已转变为带有浓厚保护主义色彩的非关税壁垒,而欧盟的纷繁复杂的优惠性原产地规则更值得关注。基于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所日益显现的重要性,本文拟通过对欧盟几类典型的原产地规则及其相关案例的分析,并将根据近来欧共体公布的官方文件,预测其修订及适用原产地规则的发展趋势、变革走向。  相似文献   

9.
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标志着以规则和制度为基础、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力量的新型国际安全格局的确立。在这种国际安全格局中,国家经济安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WTO多边贸易体制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影响,放大了国家经济安全原有的风险因素,并增加了新的风险因素。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国家经济安全的最大风险来自于因制度冲突而产生的制度风险。能够在多达程度上减少乃至避免这种制度冲突和制度风险,决定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能够从WTO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效益的程度,进而决定了其在维护本国国家经济安全中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王超 《政法论丛》2007,7(6):27-32
原产地规则是顺利实施CEPA的一项基础性工具.目前CEPA对货物贸易采用的原产地标准主要是制造或加工工序标准,辅之以税号改变标准和从价百分比标准等;对服务贸易中的"服务提供者"主要采用注册成立地标准和业务执行本地化标准.CEPA现有原产地规则较好地反映了香港经济实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则不够明确,或过于复杂,或存在违反WTO相关规则的嫌疑等.因此,可考虑在货物贸易方面,适当情况下多采用税号改变标准,并且引入累积规则;在服务贸易方面,引入相对宽松的资本控制标准.  相似文献   

11.
何力 《政法论丛》2010,(3):27-33
WTO和WCO是当今世界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在关税和海关措施方面等功能上重叠,存在着国际组织法上的功能合作机制。这一机制集中体现WTO将两个重要协定《海关估价协定》和《原产地规则协定》交由WCO管理,而WCO成立相应的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和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予以技术支持。此外WTO和WCO之间还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以及贸易便利化等领域进行功能合作。以海关估价为例,WCO甚至无视精心打造的《布鲁塞尔海关估价公约》,而全力经营WTO移交来的《海关估价协定》,其背景是WTO和WCO共同推进的贸易便利化大势。  相似文献   

12.
本文结合原产地规则的性质、各国的实践以及WTO对它的约束,分析了我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正当性,美国欧盟等对其提出异议并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既不合情理又缺乏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13.
讨论了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及如何正确界定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经营人,指明了他们之间存在的冲突并希望这些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力图从二者产生的背景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之间存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宋才发 《河北法学》2006,24(11):68-72
WTO后过渡期是一个具有特别含义的法律概念.WTO后过渡期中国的外贸出口面临着三大制度性障碍,在此期间引起贸易摩擦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开始成为后过渡期贸易争端的最大受害国.后过渡期的中国企业必须树立新的营销理念和机制,充分利用WTO规则应对欧美的贸易反倾销,并在反倾销道路上学会博弈;国家要抓紧修订和完善适应WTO规则需要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5.
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强制性,是影响《鹿特丹规则》最终生效的关键性问题。承运人责任期间的概念长期被混淆,而《鹿特丹规则》的新规定,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法律冲突。由于未能很好地解决与国内法衔接的问题,《鹿特丹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期间强制性的规定,可能成为最终影响中国接受该公约的重要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16.
王瑞龙  林蕾 《河北法学》2004,22(10):20-24
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的论战中,立法者应该从理论的泥沼中跳脱出来,以务实的精神,建构一种符合时宜的制度安排。而《商法通则》就是对社会需要最为可行的回应,它兼具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虽然其制定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难题,但综合考量仍是商事基础立法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7.
陈安 《中国法学》2006,(2):85-103
WTO体制及其各项规则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四年来举世瞩目的多哈发展回合谈判,说到底,乃是有关现行国际经贸立法进一步除旧布新的全球性多边磋商。多哈回合谈判于2001年底启动,2003年在WTO坎昆会议上因南北矛盾激化不欢而散。事后,各方又于2005年12月举行WTO香港会议,就多哈回合重启新一轮谈判,初步打破了僵局,但仍留下关键性争端难题,悬而未决。看来,2006年以内及其以后,势必又将面临另一番南北角力,前景难卜。本文根据五十年来发展中国家在南北矛盾中实行南南联合自强、力争更新国际经济立法的主要史实,并结合WTO香港会议的最新发展,以史为师,尝试探索和论证通过南南联合自强、更新国际立法的历史轨迹,指出由于“南弱北强”的实力悬殊,弱小民族要求更新国际经济立法、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的联合奋斗,只能在步履维艰中曲折行进,不能急于求成或盲目乐观,因此“速胜论”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另一方面,由于“南北依存”和“南多北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时代潮流,WTO香港会议之后即使谈判再度受挫或破裂,WTO多边体制也未必就此陷于瘫痪瓦解,无须过于失望悲观,因此“瓦解论”也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弱小民族要求逐步更新国际经济立法,争得自身应有权益,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加入 WTO,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在 WTO 的23个协议长达492页文件中,只有27页涉及企业,而其余均与政府有关,因此,可以说加入 WTO 后受冲击最大的是政府而不是企业,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主要执法机关如何面对机遇与挑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应如何开展侦查工作可以说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十分严峻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鹿特丹规则》:一个值得珍惜的统一法律的机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有关《鹿特丹规则》的准备、起草、讨论等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中国海商法协会及中国政府代表团的参与及贡献进行简单介绍。此外,还对《鹿特丹规则》的核心内容作一浅显的说明,指出《鹿特丹规则》较好地平衡了在现今条件下的船货双方利益,是一个值得珍惜的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的机会。  相似文献   

20.
为遏制我国进一步发展,美国和欧盟相继在WTO起诉我国存在“强制技术转让”。在澄清国内法律与WTO规则相符性的同时,我国已意识到完善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的内生需要与此次美欧起诉具有相关性:我国并未出台专门的技术转让法,有关措施散见于诸多法律条文而妨碍了制度的整体效用。此外,我国未全面利用WTO例外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致使本国劣势企业负担过高义务。为创设公平的技术转让法治环境并避免发达国家滥用技术保护,我国需整合有关法律规范,修正过时规定,依据技术转让所涉的贸易和投资不同属性区别立法,并积极通过国际规则寻求优惠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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