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尹立菊 《法制与社会》2010,(16):260-261
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是以国家主权为根本基础的。但是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产生更大意义上并不是国际刑事司法的理念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推动,只有从更深层次的国家利益基础上的现实主义论的角度解释才能触及到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理论基础的根本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制定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法律制度的国内立法,这就必须首先确定其立法模式。本文主张在一般法中主要是先在刑法中规定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有条件的积极承认态度,然后在刑事诉讼法中进行程序调整,待条件成熟时,再与专项特别法模式相结合来调整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相似文献   

3.
黄风 《现代法学》2007,29(2):135-141
我国从1997年开始与外国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并缔结专门的双边条约以及近几年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已成为我国在一定条件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应考虑尽快建立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并为此确认“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一事不再理”等基本原则,同时确定与此相关的条件、程序等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4.
在构建我国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机制的问题上,由于内地缺乏积极的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关于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立法尝试,以及在审前判后解决刑事管辖权冲突的思路等原因,我国内地与港澳特区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中国范围内不同法域之间跨境犯罪的频繁发生,亟待妥善处理的现状,以及内地与港澳特区在被判刑人移管方面已有的立法与司法基础,这些都充分地表明,在内地与港澳特区之间建构被判刑人移管机制,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而重要途径之一即是内地与港澳特区签订互相承认与执行刑事判决的协议.  相似文献   

5.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际私法所调整的重要内容 ,英美法系国家将其视为国际私法应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加拿大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中吸收了英美等国的一些基本原则 ,但也逐渐发展出其自身的特点 ,尤其在近年来 ,加拿大法院逐渐放松了对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限制 ,使外国判决较易在加拿大得到承认与执行。本文即结合加拿大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趋势 ,阐述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抗辩。  相似文献   

6.
基于海事仲裁的特殊性,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其在管辖的法院、执行保全措施、实质执行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外国商事仲裁裁决,也与外资非正常撤离的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所不同。作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申请人,不仅要了解中国针对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审查标准和依据,还必须掌握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其裁决债权,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执行刑事判决中的国际司法合作王铮按照国家司法主权原则,一国法院的司法判决只在其本国境内生效,同时这一判决亦不受其他国家的非法干涉。出于同一原则,一国对于外国的审判结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承认其在该国的效力的。但是,多年以来的国际司法实践表明,在处理跨...  相似文献   

8.
欧福永  王岚岚 《河北法学》2004,22(3):118-120
在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 ,外国法院判决有其特定的含义。菲律宾《法院规则》明确规定了外国法院判决的效力。一位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倍受尊敬的菲律宾权威列举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要件。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不需要提起任何诉讼 ,但一项外国判决的执行需要提起单独的诉讼  相似文献   

9.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主要通过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范来认真的执行。可以说,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不仅有国际条约法的保障,更有国内法的保护,使之顺利得到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10.
承认外国判决与执行外国判决,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认为该外国判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与本国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因而允许本国境内之该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外国判决所确定的事项,并可以外国判决为理由驳回国内某个人对所判案件提出的异议、执行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按照本国法律的规定.采用强制措施实现外国判决。 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执行令程序。这种方法是被请求国对外国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本国法律和执行的条件予以承认.即发给执行令(亦称执行状)…  相似文献   

11.
当代中国刑罚制度改革论纲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当今中国的刑罚制度需要在近年来已有进步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改革和完善。在刑种和刑罚体系方面,需要通过立法和司法进一步严格限制死刑,完善或充实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并对刑罚体系和结构作整体调整;在刑罚裁量制度方面,应当将量刑原则明确化,量刑标准具体化,某些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在行刑制度方面,应当确立开放性行刑的理念,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在刑罚消灭制度方面,应当考虑增补行刑时效和单位犯罪的时效制度,激活赦免制度;在特殊人群的刑罚适用方面,应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适用予以全面的宽缓和有针对性的改革,并对老年犯罪人贯彻刑罚适用的宽恤。  相似文献   

12.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被选择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权利和应该行使管辖权的义务、未被选择法院不行使管辖权的义务以及临时保护措施不受公约约束的例外规定.关于公约中所规定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例外情形、不审查与事实认定、先决问题、损害赔偿问题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3.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rules for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in the Republic of Kore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South Korea” or “Korea”). Articles 217 and 217-2 of the Civil Procedure Act of Korea and Articles 26 and 27 of the Civil Enforcement Act of Korea provide for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respectively. Korea has not entered into any bilateral or multilateral treaties regarding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and is not a party to the Convention on Choice of Court Agreements. The article also considers the current undesirable status of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in the region consisting of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Region”) and suggests a course of action to be taken to improve the situation.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experts of the Region should embark upon a project to improve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at the first step should be to exchange and gather information on the current legal regime of the countries in the Reg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The author looks forward to future cooperation among the experts in the Region on this topic and is confident that the reciprocity requirement, which currently is a major obstacle to the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in the Region, will be overcome in the near future.  相似文献   

14.
王占洲 《时代法学》2009,7(6):90-93,99
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就其自身的制度设计而言已经比较完善。但其存在于刑罚制度的综合体系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刑罚制度发生关系,其中也出现了一些衔接不畅的情况。如缓刑考验期内如何适用减刑和自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问题等等。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刑罚制度的整体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严励 《北方法学》2011,5(3):83-99
刑事政策的横向结构是指刑事政策体系内各分系统之间的关系。刑事政策的分系统是指刑事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刑事立法政策是指在刑事立法中的策略、方针和原则,是刑事立法的灵魂。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刑事执行政策是指导刑事执行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当代刑事惩罚政策已经出现了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和轻刑化、非监禁化和行刑社会化以及两极化的发展趋势。社会预防政策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对犯罪的控制和预防产生影响的具体措施、策略和方法。社会预防政策可以分为宏观预防政策与微观预防政策。在社会转型期,社会预防政策也应进行合理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通过分析国内外有关公共政策的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就永宁公司案作出的裁决,从中显示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领域,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限制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内外立法对公共政策均未作出明确的定义,在各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轻易动用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凡是能够将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的理由归咎于公共政策以外的其他理由时,应当援引其他理由,只有在极为特殊情况下法院才援引公共政策的条款。ICC仲裁庭就永宁公司案作出的裁决之所以被我国法院以裁决违反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拒绝执行,归根到底是该裁决无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侵犯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专属于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相似文献   

17.
实体法上,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中“以营利为目的”不必要,以行为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不利于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有效打击。法定刑的设定不够合理。程序法上侵犯著作权罪是否属于亲告罪类型的自诉案件不太明确,文章认为设定成刑法上的亲告罪还不如设定成为刑诉法第170条(三)所规定的可予自诉的案件。  相似文献   

18.
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主要方式。《纽约公约》使外国仲裁裁决在几乎全球范围内获得承认及执行。中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中国法院在判断是否应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仲裁裁决时,主要是以《纽约公约》作为法律依据。结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本文分析了中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界定标准,并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相似文献   

19.
张霞 《政法论丛》2012,(6):70-77
我国借鉴西方经验对监外执行制度改革,在新修订的刑法、刑诉法中分别首次确认了社区矫正刑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韩国刑罚制度中已将社会服务令引入法制体系十几年,目前已发展为一种综合性惩治犯罪的选择性措施广泛的适用。对韩国社区服务令进行深入研究,对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刑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