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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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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更好地保护和救助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有效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自2010年起,上海市逐步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性侵害案件为主)纳入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案范围,形成专业化办案机制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调查取证机制,推动建立了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和一站式预防体系。  相似文献   

2.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的全面调查原则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全面调查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必然要求。全面调查主要应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全面调查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调查、社会调查和生理调查以及心理测试三部分。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多发趋势,其中尤以利用即时聊天工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突出,这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触动社会敏感神经。当前利用即时聊天工具性侵未成年女性案件特点表现为:犯罪人以成年人为主;多人连续性侵同一被害人现象突出;宾馆、旅社系犯罪多发地点;被害人以在校中学生居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未成年女性身心发育不成熟,系统防护措施不健全,学校、家庭的相关教育缺失,以及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等。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少年司法中律师作用发挥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律师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应担负法律服务和心理帮助双重职责。未成年人案件讯问时应率先实现律师在场权,律师应积极为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请取保候审,并发挥在社会调查、法庭教育以及社区矫正中的作用。应把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优先群体”,扩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指定辩护的范围,合理界定指定辩护的时间,切实推动“有效刑事辩护”。  相似文献   

5.
强奸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奸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的犯罪行为,未成年被害人被强奸后通常表现为羞愤、恐惧、自暴自弃、报复、无所谓、和自责等心理状态。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我们应严格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并且保证有女性询问她们,尤其要注意心理疏导;针对以上心理状态,我们应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贞操观念、自爱自强的观念、法制的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标志着在我国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然而未成年人证词在刑事诉讼中应用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在以往的研究中,未能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供述、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未成年证人的证言进行区分研究,忽视了三者之间的不同性。未成年人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应以证明过程为进路,在符合证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现行刑法来进行研究,同时引入社会控制理论对未成年人不法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鉴于未成年人年龄范围较大,现阶段对其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应用中难以统一标准。在改进路径方面,应当从限制未成年人证词应用、建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收集制度、审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真实性、重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合法性和完善未成年人言词证据补强五个方面出发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为了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犯罪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协调工作和配合,实现最大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同时,可以应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告知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进展情况,并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和解释。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而且也要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为有效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日本以刑法和特别刑法中的相关法条相配合,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整而成熟的规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制,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的作法,顺应国际化潮流,不仅要注重处罚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而且需要加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措施,通过立法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周边犯罪行为的处罚,扩大对未成年男性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会产生对管教民警的依赖心理;对同号羁押人的恐惧心理;对办案民警的恐惧心理;对律师介入的诉讼有侥幸心理。对此应当在司法保护的前提下,以法制教育为重点进行心理疏导。  相似文献   

10.
现行法律规范中,还未出现针对性指导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原则。就我国现状而言,构建讯问未成年人的原则已迫在眉睫。侦查讯问具有讯问环境的相对封闭性、讯问过程的强制性、讯问方式的直接性、讯问各主体间的冲突性的特点,极易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心理脆弱、法律决策能力较低的特点,遵循讯问程序法定原则、禁止强迫性讯问原则、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讯问程序人性化原则、严格程序性法律后果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及时有效原则、全面细致原则,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韩莹 《法制博览》2022,(9):139-141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足够的事件处理能力,当其遭遇侵害时,往往手足无措.因而,社会工作介入犯罪被害人的救助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将从多个方面、多重身份对未成年被害人社会救助工作展开探讨,希望为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社会立体保护网出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12.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既是少年司法理论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恢复性司法程序价值的客观要求,还是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的直接要求。但未检工作中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也面临着理念认识有待深入、实施主体存在困惑、工作对象存在偏重、工作内容存在偏差、缺乏系统化支持体系、实施效果缺乏评估标准,以及法律依据存在疑问等困境。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心理疏导和矫治制度时,应当明确心理疏导和矫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工作对象、适用阶段、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工作场所及配置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国内外学者对于“未成年证人保护”这一课题的研究多限于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大都关注未成人证人的作证能力问题,本文从社会心理学中“心理应激”概念是其危害性入手,借鉴各学者对刑事诉讼中未成年证人保护的研究成果,探索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的心理性应激源以及消除未成年人心理性应激源的措施,文章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盲目的追求事实真相而忽略未成年人证人权益保护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一切未成年人的评价证言只能通过当事人申请由法院来调取,除未成年证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外,未成年人可以无理由不出庭,对未成年证人的语言采取特殊的质证程序,涉及未成评价的案件在媒体宣传,,文书制作上也应采取特殊方式,以既保证案件准确及时的审理,又保证未成年证人健康,快乐的成长.  相似文献   

14.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近年来,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虽然在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这些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宁波地区,近几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也处于高发态势。据调查,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宁波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65件,被害人数达203人,其中包括了5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涵容侦查、审判、执行及执行完毕之后的各个阶段,所涉未成年人也绝不仅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还应包括未成年受害人和未成年证人。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尊重和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既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现代少年刑事司法政策的价值所在。且从"正当程序"和"控权"的角度讲,保障未成年人隐私权对于规范侦查权和审判权的行使也具有重要意义。新闻媒体及相关社会组织、个人在报道和参与未成年人案件时,也不得非法收集或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相似文献   

16.
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的必要性 恢复性司法在满足被害人需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境遇,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着“恨其罪、爱其人”的思想,以向前看的态度对待未成年人过去的行为,用相对温和的方式解决了犯罪产生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冲击社会道德良知底线,只要明知或应当明知对方是幼女,就应当认为性行为是违背幼女真实意愿的,对于行为人就要以强奸罪从严惩治。但是,对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且在谈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实行双向保护原则,审慎作为犯罪处理。由于未成年被害人不仅身体受伤,更为严重的是精神、心理受损,故在整个追诉、审判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对被害人实施特别、优先保护,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18.
一、会议概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制度就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时,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认为不交付法庭审判更为适宜时,经过严格程序,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是否被执行刑罚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要远远超过成年人罪犯。从这个意义上讲,相对不起诉制度无疑是针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通过法律与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达到矫治的目的一种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特殊检察工作中,心理测试已逐渐显示出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主要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并兼及其他司法教育的情况,对心理测试的效用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作一初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我国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等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立法重视惩罚,忽略预防与救济等问题。考量中国的惩罚性立法亦需要完善体系性不足、实践中类似案件不同判等现象。美国相关立法较为完善,其立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理念,从预防、惩罚、救济三个维度为被害人提供特殊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美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立法为参照,可以发现我国立法在预防、惩罚、救济三个维度的不足之处,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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