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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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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时缓刑制度是指在战时,对于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制度。战时缓刑的适用除须满足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外,同时要求犯罪军人不得被剥夺政治权利。战时缓刑制度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种缓刑制度。当犯罪军人在战时缓刑考验期内未曾立有战功时,其法律后果与受一般缓刑宣告者相同。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449条规定:一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刑法》的这一规定,通常被称为战时缓刑制度,它是对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一种补充。本文拟从军事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战时缓刑制度适用中的若干问题,略述管见。一战时缓刑制度的特点战时缓刑制度与缓刑制度是不同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缓刑制度。这主要表现在:(1)适用于特定的时间,即在“战时”才能适用。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的简…  相似文献   

3.
战时缓刑制是规定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中有别于刑法中的普通缓刑制的另外一种缓刑制度。《暂行条例》第20条规定:“在战时,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从条文规定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4.
战时缓刑制度是我国军事刑法中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其源自一般缓刑制度,又与一般缓刑制度有所不同。文章从战时缓刑制度的概念出发,指出我国现行战时缓刑制度的不足,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一是适用战时缓刑制度的刑罚种类;二是"没有现实危险"的认定依据的完善;三是战时缓刑制度禁止条件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试论缓刑考验期满后的法律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实行的是两种缓刑制度 ,即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在效果上应当等同于“刑罚的执行完毕”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 ,可以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6.
被判处战时缓刑后,犯罪军人不仅要遵守《刑法》第75条的规定,还要遵守军队的纪律和决定;战时缓刑的考察内容只应限于是否有立功表现。  相似文献   

7.
战时缓刑制度是世界各个国家刑法或军事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缓刑制度。其在适用时间、适用空间与适用对象上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战时缓刑制度在形式上区别于普通缓刑制度。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在适用效力上具有自身特点。  相似文献   

8.
文章从缓刑类型、缓刑适用、缓刑执行三个角度,考察了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现状。反思了我国现行缓刑制度所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之策,明确适用缓刑的实质要件,指出我国应将缓刑的考察主体变更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应从宽适用缓刑,法律应对缓刑负担和缓刑指示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普遍的社会问题,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鉴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差别,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与预防应当区别于成年人犯罪。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缓刑在立法上存在缓刑种类单一、缓刑适用严苛以及司法上的裁量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应当考虑增加未成年人缓刑种类、放宽未成年人缓刑适用条件来对未成年人缓刑进行本体建构;完善未成年人缓刑适用的前置评估听证制度和后置考察矫正制度的配套建构。  相似文献   

10.
战时缓刑既不能仅仅被视为一般缓刑制度的延伸法律效果,也不能被简单割裂开来看做是一种区别于一般缓刑的完全独立的缓刑制度。与一般缓刑制度相比较,战时缓刑制度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种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1.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心理、犯罪原因及犯罪后的矫正等方面的特殊性,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  相似文献   

12.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由于刑法对缓刑适用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实务中同样的案件对缓刑的适用因地区和法官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就缓刑适用的实质要件、缓刑适用与控制及缓刑的立法完善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简论缓刑考察的完善吕家毅缓刑又称缓刑制度,是指法院基于一定的条件,对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暂缓执行,在缓刑期内确有悔改表现,即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而缓刑考察是缓刑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之所在,世界各国在规定缓刑制度的同时都规定一定时间的考察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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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能否适用缓刑,应看犯罪分子有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准确把握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如何准确把握适用缓刑,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参考尺寸,因而法官在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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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能否适用缓刑,应看犯罪分子有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准确把握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如何准确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上海各地区法院醉驾适用缓刑状况的实证分析,可以从总体上观察出各地区法院在醉驾中存在缓刑适用的不均衡以及缓刑适用时考验期较短的现状。这一现状可归咎于上海各地区法院缺乏具体量刑标准以及以此相对应的缓刑制度现实存在的问题。对此,应以血液酒精含量为基准,结合醉驾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因素,提出相应的量刑标准。同时,缓刑制度落实以及醉驾前置性环节的改善也尤为重要,从而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7.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适用制度,其设立宗旨在于能够最大化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降低刑罚成本;这也是缓刑适用所追求的目标.有关缓刑适用的法律规定,要符合其宗旨,围绕其目的.为此,我国缓刑制度有必要采用综合缓刑制,完备缓刑条件,明确缓刑犯应遵守的义务,指示其应遵守事项,设立向专门机关负责的监督考察人.  相似文献   

18.
数罪并罚是国家审判机关对一人犯了数罪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法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的刑法制度。为此,我国《刑法》在总则中作了专门的规定。同时,在其他有关缓刑,假释的条款中对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数罪并罚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19.
美国审前考察制度是指在审前对被告人进行一定期限的考验,以非监禁的方式矫治被告人,对改造效果良好的被告人免除定罪的审前分流制度。美国审前考察制度目的在于促进恢复性正义和特殊预防功能的实现,缓解因大规模监禁所造成的司法负累。中国现阶段存在轻罪化时代刑法谦抑性原则难以保障、司法案件压力过大难以疏解等问题,缺少可以使免除定罪与教育改造效果同时实现的刑事制度。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借鉴美国审前考察制度的有益成分,将中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考察制度。具体而言,主要应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前提,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基础,并扩充适用主体、适用罪名的范围,引入多机关参与,明确考验期内多种考察形式和建立存封犯罪记录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缓刑适用的实际条件与立法规定之间经历了先协调后背离以及再度统一这三个阶段。尽管根据刑法 ,目前法院适用缓刑时已不再为有无考察主体而担忧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缓刑考察工作的完善。相反 ,从实现缓刑制度的价值等出发 ,应当重新设置我国未来的缓刑考察主体 ,即在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上 ,建立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共同考察的新主体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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