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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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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诞生是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创立过程经历了以下三部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源地,《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之作,《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成熟的标志.追根溯源,研究和厘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创立的过程,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以及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并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即将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形成的理论脉象》一书,梳理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从萌芽到形成阶段的历史进程,把马克思、恩格斯从新理性主义法律观到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演化、形成和发展过程的理论脉络清晰地揭示出来。该书所针对的这一理论衍生过程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发展史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原生形态。  相似文献   

3.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作为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理论专著,是司法部和四川省“七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系对上千万字的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中的思想给予系统发掘研究而成,历时10年左右,是国内外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新作。其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或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提法,以马克思某一学科理论和学科思想进行中国化,这容易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割裂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容易以偏概全地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这不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利于法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学界要提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法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而不仅仅是马克思法学学说中的论断和结论;我们要以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来推进,而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学说,去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缺席和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体系、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关闭认识和发展真理的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重大的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6.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到1895年8月恩格斯逝世,是恩格斯晚年时期。当时世界历史开始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资本垄断迅速发展,阶级斗争尖锐,有组织的工人运动蓬勃发展,战斗的无产阶级已掌握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政党基本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机会主义也开始在当时最有影响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中抬头。但“马克思主义已经无条件地战胜了工人运动中的其他一切思想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的统治地位已确立。上述历史条件决定了恩格斯晚年主要担负的历史使命是宣传、捍卫、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研究恩格斯晚年在当时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捍卫、应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  相似文献   

7.
<正> 如何理解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现代意义,这既是摆在法学理论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所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但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学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远不能反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全貌,尤其是对经典著作中法学思想的演变与发展的研究不够深入全面,以致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复杂的法律现象时,在探讨法制建设实践的新课题的过程中,难以克服  相似文献   

8.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是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历经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弄清它的来龙去脉,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的演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创立的思想准备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法学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对立论”,即否定两者之间的联系,人为地划出一条鸿沟,将两者完全分割开来;另一种是“等同论”,认为两者没有区别,断言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组成部分,有的甚至引用马克思早期的个别法学观点来否定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某些基本原理。毫无疑问,以上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如果说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学渊源流长,早已屹立于世界法学之林。研究中国今日的法学,应当全面回顾和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多年来所取得的丰富实践经验和辉煌成就,也不可割断历史,忽视中国法学发展的昨天和前天。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进行法学研究不可须臾离开的锐利思想武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学研究应当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法学领域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建设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宏大的法学队伍而努力。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热,在犯罪学和社会控制领域也有独特的地位。其原因,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法学问题时非常重视犯罪和刑罚问题;二是犯罪问题自那时以来一直是西方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西方学者企图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找到解决犯罪问题的捷径,从而形成了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犯罪学”和社会控制理论。  相似文献   

11.
<正> 关键在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法学的繁荣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展望中国法学的前景,结论无疑是美好的。当然,将美好的前景变成光辉的现实,还有待于我们法学界的共同努力,其中的关键就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和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法学的著作。马克思出身法学世家,早年攻读法学专业,为创立新的法学体系几经曲折,坚持不懈;恩格斯对法学一向极为关注。两位导师共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洋洋数千万言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有将近一半的著作涉及法学,并有直接论及法学的专著、专论。列宁早年不仅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学专业大学文凭,而且还直接从事过法律工作;更重要的是他在晚年直接领导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写下了不少法学论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而产生的,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由各国共产党人以及无数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所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正> 黎青在《法学研究》1989年第6期《论马克思主义法学》一文中提出,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马克思主义法学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本质、特征与发展规律的最基本的观点和理论。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是一个包括有理论法学,历史法学、部门法学,应用法学与边缘法学在内的宏大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整个宏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中是处于核心的、指导的地位,是它的灵魂,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内容。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4.
<正> 关于再创行为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同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创造一样,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本来丝毫不足为怪,只是由于人们对发展中的行为科学缺乏了解和研究,这才增强了几分"陌生"之感。从形式上看,行为法学同在美国曾经出现过但并未形成气候的"行为主义法学"思潮似乎有着密切联系,其实并非尽然如此。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不需要也不可能用行为主义对法学进行"哲学思考",而只需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容纳新思潮,开放方法论,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并由此为传统法学开拓一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逝世整整一百年了。马克思生前所创立的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内的科学理论,是人类科学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它开创了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也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局面。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可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之前,尽管法学典籍汗牛充栋,其学说五光十色,纷繁复杂,但都掌握在剥削阶级手中。由于它们的阶级局限性,不可能揭示法的真正本质和它的发展规律。直到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出现之后,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才揭示了法的真正本质及其发展的规律,使它成为同剥削阶级法学偏见作斗  相似文献   

16.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具有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奠基于马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并且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法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并始终秉承服务于人民的阶级立场,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判断标准。马克思主义法学不是教条,而是高度包容和开放,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开放性和中国化,使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法治具有更强的解释力、批判力、回应力和引导力,理论更具生命力和科学性。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合理吸纳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学研究冲破了一系列禁区,有了大踏步的前进。一个总结历史经验,突破旧的僵化观念,研究、引进国外法学,批判继承祖国法学遗产,研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新问题的热潮正在兴起。法学研究的春天已经到来。为了在大好的春光中,使法学研究的百花园地群芳竞妍,还需要我们认真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随时研究前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18.
<正> 法哲学,即法律哲学之谓。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研究法的最普遍最一般问题的一门科学。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科学门类的分化,开展对这门新兴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已经提到我国哲学和法学研究的日程上来了。首先,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繁荣我国法律科学的迫切需要。因为如何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无产阶级的法学研究,为我国的立法工作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正> 一个时期里,由于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学术界一些同志对法学研究应不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与方法产生了怀疑,也有人持完全否定态度,甚至公开加以反对。这种现象恰恰说明了坚持阶级分析的重要性。一、是否坚持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同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学同资产阶级法学及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对法律现象的外部特征的描述,也不在于对法的一般功能的看法,更不在于法律和法学的许多专门名词、概念上的分歧。其实,在上述的许多问题上双方都有着共同之点,例如都认为法具有特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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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有人怀疑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存在,当然也就更加怀疑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法律思想的存在。这种观点不仅是有害的,同时,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客观地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尽管不少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在事实上颁布了许多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但是人们并没有从经济法这个角度去认识它的存在。因此,现在我们还没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看到有关直接涉及经济法字眼的论述。但是,不能因此否定他们的经济法律思想的存在。可以这样认为,凡是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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