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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依据其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而决定的。刑事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原则和方法,集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但由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刑法典不可能也无必要把全部犯罪和刑罚问题,特别是哪些行为是犯罪,需要处以什么刑罚都规定得很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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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罪是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危害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照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行政刑法,是指规定行政犯罪及其行政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于行政刑法的性质目前有行政法说、刑事法说及双重属性说等不同观点.行政法说在行政刑法的概念界定上与我国法学体系不合,双重属性说从处罚对象、法律责任、渊源及指导原理等角度分析不能成立,从行政刑法的渊源、规制对象、适用程序、法律责任与调整方法来看,行政刑法应具有刑法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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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立功,是对行为人刑罚的裁量和刑罚执行具有重要影响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它在我国《刑法》中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刑法》第6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罚轻重即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之一的立功;二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对原判刑罚的执行即作为法定减刑依据的立功;三是《刑法》第449条对在战时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特殊立功。本文所论及的只是《刑法》第68条所规定的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一、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在我国刑法史上的发展、变化作为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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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刑法规范是规定对违反行政上义务的行为予以相应刑罚处罚的法规,在我国仍然是基于刑法上明确规定的罪名而予以制裁的法规。它并不是独立于刑法的其他的特别部分,而是刑法固有的一部分。因而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在刑法规定有可以不适用刑法总则的特别规定时,适用该特别规定,而在有关犯罪以及刑罚的基本原则方面仍应适用刑法典的规定。至于空白行政刑法规范,由于犯罪构成事实的基本轮廓以及刑种与刑度已经有明确规定,而只是将其一部分构成要件授权其他法律或行政命令补充,因而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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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学界,在对人身危险性能否影响定罪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见解。但在对人身危险性能否影响量刑的问题上有着一致的观点,都主张人身危险性能对刑罚的裁量产生影响。笔者认为,这些主张既无法律根据又无法理依据,应重新思考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作用。首先,将人身危险性纳入刑罚裁量的体系中并无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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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关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定义,目前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见解。有的将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界定为:“在制定和适用刑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它是刑法所固有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意义的原则。”也有的认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确定刑法关于犯罪与刑罚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时所遵循的原则。”还有的表述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协调刑法体系内部犯罪和刑罚相互关系所依据的原则。种种表述,见仁见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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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的构建应当有逻辑本位。刑法的历史是刑罚的历史,刑法的产生基于刑罚权.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本质区别就是刑罚。所以,刑法的本位应当是刑罚。在刑法的体系构建中抛弃刑罚要素会导致刑法边界的模糊和混乱。刑法体系的构建应当以刑罚观为价值指引,以刑罚概念为逻辑起点,用刑罚来约束和解释犯罪内涵,反对有罪无刑。刑法的扩张必须基于刑罚的必要扩张。只有坚持刑罚本位,才能塑造刑法的独特品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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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当代定位——从反思刑法保障法到倡导刑法事先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的法律体系定位经历了由阶级性质到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并存,目前将刑法定位为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引介自大陆法系理论,我国因袭刑法谦抑性的证成路径,但谦抑性不是保障性,而是刑罚权自身的克制性。刑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保障法定位还与超立法原理与刑事立法的区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分离、刑法与刑法规范的界分、刑罚的契约性、自然犯和法定犯的分野、空白罪状属性等不合。应导入实质的罪刑法定,借助语义到正义的视角转换,以犯罪概念的"立法定性+立法定量"模式为视角,倡导刑法的事先性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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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中重要的变更措施。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最后阶段.也是实现刑法目的,惩罚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的最终阶段。刑罚执行正确与否,特别是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环节是否体现司法公正.直接影响刑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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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我国刑法立法和刑法执行的基本准则,是对犯罪、刑罚以及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等法律规范的高度概括.因此,把握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掌握了刑法总体的一把钥匙.对于刑法法理的研究和解决刑法执行中的实际问题,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的指导作用.刑法是研究"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科学.因此,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对"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集中反映.具体说来有这样四项,现分别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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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是我国刑罚裁量中从宽处罚的一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在具体的适用中,在很多方面存在争议,例如减轻处罚的幅度究竞是依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幅度,还是根据我国刑罚中的格来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否及于附加刑,是否能够减为附加刑,能否由刑罚处罚减轻至行政处罚等。本文拟从立法目的,可行性,刑法的体系解释等角度来分析减轻处罚,以期对这些问题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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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是国家依据法律对违法者采取的惩罚措施,是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最严厉的手段。随着各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学者们越来越重视对非监禁刑制度的研究。就我国目前的刑罚体例来看,我国的非监禁刑也应该从本国的具体实际出发,解决现有刑罚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地适用刑罚,从而实现刑罚的真正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