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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光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53
狱内检举,是罪犯在监狱特定的环境里积极改造之所为,也是监狱稳定监管改造秩序,构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在罪犯不乏配合公安机关揭发或检举狱外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罪犯对他犯违法违规行为的狱内检举,则有弱化的趋向。 相似文献
2.
贾洛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3,(3)
一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其行刑制度也在不断发展。监狱在起初对罪犯监管本无所谓“分类”一说,只是在后来的实践中,统治阶级逐渐领悟到,单纯对罪犯采取杂居制的监管办法,不仅难以消除犯罪,而且会带来相互间恶习感染,于是开始对罪犯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分类监管。从我国占代监狱或狱制活动的记载中, 相似文献
3.
尚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1):9-12
近年来,国外接连发生暴狱事件。随着形势的变化,罪犯袭警、劫持人质、暴力冲监等成为我国监狱目前面临的主要安全隐患。暴狱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原因,具有极强的危害性,我们必须针对不同的暴狱状况,寻求应对暴狱问题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4.
构建监管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狱的长期安全与稳定,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将主要包括 狱政、狱侦工作在内的“堵”,和主要包括教育改造、刑罚执行、生活卫生在内的“疏”有机结合起来。 要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正确认识罪犯,实行文明管理,关注服刑人员的心 理健康,消除服刑人员的心理障碍。 相似文献
5.
贾洛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
过分强调罪犯教育的统一模式 ,不利于罪犯教育质量的提高。调整、改革罪犯教育思想和方式 ,把罪犯教育改造成为既适应社会需要 ,又有个体特色的新人 ,是罪犯教育面临的必然选择。应当明确罪犯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注意提高罪犯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 ,在改变罪犯个性心理结构上下功夫 ,建构有助于罪犯教育个性化运行的狱所环境 相似文献
6.
创建现代文明监狱必须具备诸如环境、设施、监管人员素质、管理方法等硬件和软件方面的要求。当前 ,我国监狱的情况是投入少、任务重、社会期望高、干警素质较差、行刑效率低 ,原因在于监狱的结构不合理。现有的政治、经济制度不改变的前提下 ,我们只能做一些外围性的工作 ,如减少在狱罪犯 ,进行社区矫正 ,促进行刑人道化 ,提高干警素质。 相似文献
7.
王延领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2):19-21
狱务公开是指监狱机关将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程序、结果,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开并接受广泛监督的一种举措,狱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系统化、社会化是狱务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狱务公开工作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目前监狱管理中罪犯漏罪问题越来越突出,罪犯漏罪的存在影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同时严重影响监狱安全。在监管实践中,除了罪犯漏罪管辖冲突较为突出外,漏罪的侦查存在诸多问题。罪犯漏罪侦查必须实现罪犯漏罪立案侦查的必然性,罪犯漏罪侦查协作的有效性,罪犯漏罪侦查的效益最佳性。 相似文献
9.
贾洛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5(1):87-90
过分强调罪犯教育的统一模式,不利于罪犯教育质量的提高,调整,改革罪犯教育思想和方式,把罪犯教育改造成为既适应社会需要,又有个体特色的新人,是罪犯教育面临的必然选择。应当明确罪犯在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注意提高罪犯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发迹罪犯个性心理结构上下功夫,建构有助于蜀教育个性化运行的狱所环境。 相似文献
10.
王治荃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22-25
《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一书,对行刑社会化问题进行了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就行刑社会化的本质意义而言,是要动用社会资源共同融入罪犯的矫治之中,体现的是人文精神,是社会公众对于罪犯的关注和尊重。行刑社会化狱内模式的核心问题是监狱如何运用社会资源为罪犯的矫治服务并促进罪犯矫治工作。狱外模式论主要是对社区矫正制度、出狱保护制度等行刑社会化的社会模式的研究。改革与价值论是行刑社会化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构建完善的刑事法律体系,推进行刑一体化;确立现代化的监狱行刑观念;纯化监狱职能等内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行刑社会化是现代刑罚对犯罪的宽容,是现代社会对犯罪人的宽容。因此,宽容性是行刑社会化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11.
龙兴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0(6):98-99
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实现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监外执行罪犯管理机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保障刑事诉讼法目的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2.
13.
文章从人权理念和刑罚执行的灵活性两方面分析了设立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价值基础。同时,就法典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模糊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如: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要明确不计入执行刑期的追诉期限;刑事诉讼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原则。 相似文献
14.
陈文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16-22
"正确的刑罚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即可。"《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对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对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相似文献
15.
监外执行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人道主义刑事政策。但是,因为制度上的不完善和执行监管不到位,监外执行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脱管漏管现象严重、对监外执行罪犯引导教育缺失等,严重损害了法律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文章以云南安宁市监外执行现状为视角,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押犯结构、狱情和犯情的变化,监狱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安全防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对我国监狱安全的严峻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对深层次的原因进行挖掘,有助于构建新时期我国监狱安全的防范体系。 相似文献
17.
顾军民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9(3):48-51
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是刑罚执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结合有关实证调研的数据,对当前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脱节的表现形式、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引入民法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的理论,提出完善监外执行罪犯衔接工作机制,确立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工作"交付"规划的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8.
任宝强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4):43-45
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领域中监外执行的主要形式已试点展开,而试点背景下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管的“二元监管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应逐步破解困境,实现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街道司法所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主体模式即社区矫正“一元主导体制”模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许振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3):28-31
监外执行就其广义讲,凡是在监禁机构外执行刑罚的制度和活动,都称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以刑罚执行活动为基点,从监外执行制度到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我国的行刑理念、行刑目的、行刑主体、行刑手段... 相似文献
20.
陈文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3):10-17
《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给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对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