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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的要求,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有权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和《广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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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汕府[2015]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含省驻汕有关单位)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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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1)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8]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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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15-3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7年5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政府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省政府部门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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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东府[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市政府决定取消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3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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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3)
<正>甬政办发[2015]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在2014年权力清单清理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基础上,近期又组织对市本级保留的1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再取消3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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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
<正>绍政办发[2014]15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组织对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市级清理范围为初次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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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1):16-2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54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减少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决定,对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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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其中,取消40项,下放24项,委托或授权市级办理8项,调整3项。同时决定取消11项年检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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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14-21
<正>京政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 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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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
正宁政发[2017]25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省政府关于取消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7]142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相应取消8项行政许可事项。各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停止审批已公布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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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9)
<正>陕政发[2015]3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在对省级部门暂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取消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另外,5项取消和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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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成府发[2015]2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4]80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成都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现印发你们。市政府各部门要于2015年8月底前在本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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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一、清理背景根据国务院4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的有关精神,各部门要对现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另《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府[2014]94号)精也明确我市将继续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止或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