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解决纠纷,平息诉讼,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根据,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举一例:某公司向S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公证申请。接待此事的公证员(现为公证员助理专业职级)与申请人一起到有关经销单位,不暴露自己身份、以秘密录音的方式,将申请人与经销单位营业人员购买商品过程的谈话内容录音,当即出具公证文书。对于这样的视听资料的证据保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文作如下分析。公证人员承办公证事项严格执行办证程序绝非繁文…  相似文献   

2.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浅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凡梓 《法制与社会》2011,(11):124-125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行业的一项新型业务,具有高度专业性的特点,目前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操作模式。本文在剖析网络证据特征的基础上,对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进行了分类,给出了办理该项业务应注意的事项及操作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公证员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3.
公证事项都有申请受理阶段.一般来说公证事项的启动对公证处来说都是被动的.证据保全公证也是一样。根据相关程序和各级公证协会的办证指引.对于保全证据公证.申请人一般都要提交主体资格的证明、情况说明、公证申请书和保全证据有关的证明材料。基本的材料齐全后.进行受理然后审查。但在实践中.公证员一般是审查了相关材料后.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然后再决定是否受理。把审查放在受理之前.似乎更加符合办证的思维和习惯。在面对公证申请和公证咨询时,公证员应该怎样审查?我的办证思路包括三个步骤。  相似文献   

4.
王映明 《中国公证》2005,(10):42-44
近年来,保全证据公证业务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经过公证保全的证据被运用到了诉讼和仲裁过程中,有些甚至成为决定案件裁决的关键证据.公证保全的证据得到广泛的运用不但极大促进了公证业务的发展,而且也有效提升了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但随之产生的一个问题在于,随着公证保全的证据越来越多地进入司法审判的领域接受法官的审查、律师的质证,证据本身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要使公证保全的证据能够满足司法审查的要求,公证员除了要严格依照公证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更要作好接受司法审查的心理准备,以符合诉讼证据规则的标准来要求自身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所以,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相似文献   

5.
公证判断: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6,(9):13-20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汇集和保全证据.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事实真相,阐明法律后果,平衡各方利益。而这些工作无不以公证员的诸多判断为基础。从受理公证开始。公证员就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公证申请。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而此后的审查与核实程序,也都是围绕着公证员的判断展开。公证员只有对事实、法律适用等诸多因素进行判断之后.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员的判断能力对公证质量的高低起着关键作用,公证员的职业素养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判断能力上。200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30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是,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并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此处的“认为”一词实为认可公证员的判断。  相似文献   

6.
王京 《中国公证》2011,(12):18-21
公证证明是公证员依据法定程序.根据自身经验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律判断作出来的证明活动,一切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是否采用需要有公证员的主观认知、审查判断和确认。只有经公证员判断“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才可以出具公证书。在“真实、合法”的判断中,真实性的判断是基础性的.但这一判断结果是否能够达到绝对的客观真实,在实践中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公证机构所面对的“真实性”风险也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7.
我第一次接触公证是在三年前,那时我已是一名执业律师,受某唱片公司委托,代理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需要获取有关侵权的证据,虽然盗版在国内已是一种四处存在的客观事实,但这种客观事实不加固定不便于作为呈堂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我想到了请公证员配合一同前往购买侵权物品,并由公证员证实整个购买取证的过程,后经与原云南省公证处联系,得知这叫做保全证据公证,并由该处予以办理出具了《公证书》,使我轻而易举地拿到了有效证据,对该案的事实认定起到了有力作用。从这个案件开始,我初步接触到了保全证据公证。  相似文献   

8.
陈勤 《中国公证》2007,(6):40-41
随着旧城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业务也不断增加。这对公证行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房屋拆迁保全证据公证相对于其他公证事项而言,具有更强的政策性、时限性、复杂性,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影响较大。要办理好此类公证,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公证员在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  相似文献   

9.
雷达 《中国公证》2014,(4):56-58
正尽管保全证据公证是一种诉讼外的保全证据行为,但由于民事诉讼法给予公证证据较高的采信度性,保全证据公证文书往往能在诉讼中起到决定诉讼走向的关键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公证证据分外重视,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公证证据。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了一些公证证据未被法院采纳的案例,其中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保全证据公证领域,因为此类公证往往就是为诉讼准备的。问题症结在哪?是法院对保全证据公证要求过于苛刻,还是公证机构自身就存在过错?  相似文献   

10.
林苏云 《中国公证》2012,(12):53-54
第一.慎重对待证人证言证据公证员若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出具公证书时.应当慎重。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再加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公证证据是来源于证人证言。笔者认为,只有在无档可查的情况下.才可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而且公证员在核实时首先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在笔录中应询问证人与申请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并告知证人若作伪证应承担法律责任。在采用证人证言时,应当收集直接证据或原始证据.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核实形成证据链。一般情况下.不采纳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第二.建立规范的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应当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的流水作业方式。由于《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未对公证机构的办证流程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有的公证机构虽实行统一受理.但受理的公证员不直接承办本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即受理后统一分配给受理公证员之外的其他公证员办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原则,不利于公证员了解第一手材料:有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自始自终未与申请人见过面.对证件的真实性没有把握:有的公证机构没有实行统一受理的办法.每位公证员都可以自行受理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11.
第一。超越执业区域进行保全网络证据公证的效力问题。 超越执业区域进行保全网络证据公证也叫异地取证.是指公证机构在规定的本执业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全网络证据活动。比如.申请人为郑州市某单位,在郑州市某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网络证据公证,侵权人为上海某网吧,申请人、公证员前往上海取证.一般认为这个公证即属于超越执业区域的公证即异地公证。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普遍认为.这个公证应当由上海的公证机构受理。  相似文献   

12.
走进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在公证员的指引下一拨拨当事人井然有序地在接待大厅咨询、办证;每个公证员案头都有厚厚的卷宗.每个公证办公室都有预约好的当事人.几乎不问断;录音录像室里有老人在立遗嘱.保全证据室里有小伙子在做网页保全证据:公证员在细致地告知当事人办理某项公证的意义和法律后果.辅助人员在耐心指点当事人如何填写表格……这是西湖公证处每天最平常的一幕。  相似文献   

13.
一、公证保全证据在“证据领域”中处于优势的榜首地位 (一)证据领域中的佼佼者 公证保全的证据可谓是证据领域中的佼佼者。证据领域也可称为“证据市场”。是就所有证据的存在与流通而言。从广义上说。证据市场是一个极其庞杂的涵盖所有证据的聚集地.同时也是一个实现证据价值的流通渠道与空间。  相似文献   

14.
(接上期)1、就总体而言,证据保全类是以写公证活动为主。它通过写以公证员为主体的公证保全活动过程来证明所取证据具备了客观性、真实性的要素。通俗地说其证明方式是所谓的以“我”的生效为先。而合同协议类则以写认定结论为主。它通过认定合同协议本身已具备了生效要素而证明其合法、生效。它的证明方式是以“它”的生效主为。2、这种不同的“我”“它”角度切入的证明方式在格式内容上的具体差别为:(1)证据保全类公证书说明的是公证活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保全类公证书在交待公证事项时都会讲明办证的原因、目的。《公证…  相似文献   

15.
王京 《中国司法》2011,(11):62-65
公证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是否采用需要有公证员的主观认知、审查判断和确认。只有经公证员判断“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才可以出具公证书。在“真实、合法”的判断中,真实性的判断是基础性的,但这一判断结果是否能够达到绝对的客观真实,在实践中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公证机构所面对的“真实性”风险也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6.
或然 《中国公证》2009,(9):50-51
公证证据收集是指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依公证职责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公证员依职责直接调取核实的证据的行为.公证证明是指依据公证证据收集情况,公证员依职权对公证证据证实的内容进行确认的活动.综合来讲,公证证明是公证证据收集的体现和结论,但是两者并非简单的一对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较为复杂关系的,必须结合具体公证事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的不断增强,申请办理相关保全证据的公证也会越来越多。但由于公证行业缺少健全的保全证据公证规则和相应的操作规范作为支撑,在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相关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如何依法正确理解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的权利及其为维权而采取的相关方式和方法,不仅有利于此类保全证据公证的办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而且对于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改革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公证服务主要靠公证员的智力劳动来实现,如何持续不断地调动公证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搞好公证服务就成为公证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量化智力资本全面体现公证员的价值人是诸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居于“人、财、物”诸要素中的主导地位。对以服务为手段的公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公证处开展公证活动,要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和有资格的公证员。但是公证事业的发展主要靠公证员的智力劳动。然而传统的财产管理实践和会计核算制度长期以来把管理的重点和核算的对象主要…  相似文献   

19.
我第一次接触公证是在三年前,那时我已是一名执业律师,受某唱片公司委托,代理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需要获取有关侵权的证据,虽然盗版在国内已是一种四处存在的客观事实,但这种客观事实不加固定不便于作为呈堂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我想到了请公证员配合一同前往购买侵权物品,并由公证员证实整个购买取证的过程,后经与原云南省公证处联系,得知这叫做保全证据公证,并由该处予以办理出具了《公证书》,使我轻而易举地拿到了有效证据,对该案的事实认定起到了有力作用.从这个案件开始,我初步接触到了保全证据公证.  相似文献   

20.
史振军 《中国公证》2007,(11):31-32
一、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 保全证据公证成为公证业务新的增长点,并具有巨大的开拓空间.这已成为业内的共识。笔者认为.“保全证据公证”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从“公证”的字面意思来看,“公”原本指的是国家权力效力,而“证”就是“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1条规定的十一类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