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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一部分优抚对象具有双重身份.如某个优抚对象既是伤残军人,又是老复员军人;或既是老复员军人,又是烈属;既是烈属,又是伤残军人。其中以第一种最为常见,其生活也最为困难,如被誉为“活烈士”的抗日老战士三等乙级伤残军人王继贵。他现在已76岁身有伤残,体弱多病,无法再耕种劳作,其生活只能依赖于国家的抚恤或补助。但按现行政策,他只能享受较高的一种抚恤或补助。由于目前者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较低,而他又仅是三等伤残,现在只能领取每年400多元的伤残抚恤金,其生活相当困难。王继贵的身份特点、享受待遇和目前的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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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伤残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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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我原是南平市某国有企业职工,国务院颁发《工伤保险条例》前发生工伤事故,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企业每月发放补偿金300多元,医疗费也由企业全额报销。后来企业被一家私营企业兼并,企业主支付了一段时间的补偿金后,于2003年起就不再承担补偿金和医疗费。现在我该去哪里领取补偿金和办理医疗费的报销手续?郑西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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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20)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的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2006年7月1日。二、调整范围2006年1月1日前因工受伤或因工死亡,在2006年7月1日后仍符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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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证革命伤残人员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提高在乡革命伤残人员(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金标准。新的伤残抚恤金标准表随文下发,请各地遵照执行。需要增加的经费,由中央财政另行下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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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十八条“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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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6):13-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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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先生;1996年伤残军人抚恤金的调整是不公道的。轻伤、重伤、家居农村或大小城市的伤残军人在政治_L待遇应是一样的;轻、重伤共分6个等级,由于等级的不同,所给的营养费(抚恤金)的金额也不一样,40多年来前后4次调整伤残抚恤金,不论在职在乡,均按过去所领伤残金的多少按比例增加。而1996年伤残抚恤金的调整,却R优厚在乡伤残军人,对在职伤残军人,文件并未作任何解释,这是为什么?另外产报上看,l‘)96年伤残抚恤金的调整所增加金额是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搞专款几千万元,关心全国在乡伤残军人的生活,可是四川省永川市各乡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