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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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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4年9月30日)沪府发〔2014〕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现提出《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如下:一、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相似文献   

2.
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2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陈武2014年2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湖北政报》2009,(7):9-15
<正>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9日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4.
2002年12月1日,全省人民密切关注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被高票通过,并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从而我省人口与计生工作开始进入维护公民权益时代。低出生率的背景和上位法的制定使新《条例》的出台顺理成章比起1988年出台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媒体常常将新出台的《湖北省人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关于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28号)已于2004年12月10日颁布实施。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法规范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必要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自2001年《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但是,由  相似文献   

6.
2002年12月1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步入了新的里程,对全面提高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  相似文献   

7.
正(2016年7月8日)沪府发[2016]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计划生育奖励假)  相似文献   

8.
李川 《天津人大》2014,(2):12-14
2月14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随着修改后《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本市正式落地。记者采访了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相似文献   

9.
正津政办发[201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2016年1月14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授权市人民政府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渝人口计生委发[2009]3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为了规范重庆市计划生育证件管理,减轻群众负担,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重庆市  相似文献   

11.
湘人口发〔2008〕26号HNPR-2008-25004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2002年11月29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12月4日,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解释》的通知》(湘计生发〔2002〕61号)。2007年9月29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必须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  相似文献   

13.
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降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工作重点,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落实奖励少生等优惠政策,人口出生率得到进一步控制,圆满完成了2003年度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为"十五"人口计划的全面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正>(2017年7月31日)沪府发[2017]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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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五号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 0 0 0年 3月 30日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公布 ,自 2 0 0 0年 5月 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年三月三十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 ,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  相似文献   

16.
2002年12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较之1988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湖jE省计划生育条例》,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作了哪些方面的调整、充实、完善?独生子女夫妻可生二胎新条例增加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二胎的条款。据了解,从1980年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开始,至今已有22年。不少独生子女已开始进入结婚生育的阶段。根据我省1979年至2001年历年独生子女领证的情况。平均每年出生独生子女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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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涉及民生问题立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新《条例》的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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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三日宁政发[2008]2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要求,现对我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9.
各市州、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2007年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湖南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修改了《收取(退还)终止妊娠保证金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和《再生育证审批、延期程序》,修订了相关法律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予以公开。  相似文献   

20.
豫政办〔2000〕22号(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0年3月30日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将于200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促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宣传贯彻修订后的《条例》,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这次《条例》的修订,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在保护育龄群众依法生育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还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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