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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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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廉政瞭望》2012,(10):27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法目的,在于惩罚国家工作人员不按相关规定对其在境外有较大数额存款进行申报而故意隐瞒的行为。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司法人员对该罪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差异较大,且其很容易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等其他罪名吸收,单独适用不多,往往致使这类犯罪处罚很少。  相似文献   

2.
去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武志忠的多宗罪名可以看出来,他不仅贪婪,而且犯罪手法挺多。作起恶来,大小通吃,机关算尽。他的捞钱招数虽然被揭露和定性了,但仍令人有些迷惑;他的内心世界也有很多矛盾、费解之处,值得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3.
前不久,广州市江高镇原党委书记刘炼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刘炼华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  相似文献   

4.
张铎 《廉政瞭望》2018,(10):20-24
才美不外见,是一种东方人的智慧,以至于有商人说过:“赚钱是技术,藏钱才是艺术。”但是,这样的逻辑在官员身上却行不通。按照法律规定,公职人员隐瞒境外存款就是犯罪。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干部不如实申报自身财务状况,更是一种违纪行为。现实中,却偏偏有人以身试法,穷尽各种手段把不法之财转移到境外,极力遮掩隐瞒。  相似文献   

5.
最近,上海市检察机关对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提起公诉。殷国元被控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和私藏弹药罪,涉嫌获取非法收入4000余万元,数额之大触目惊心。  相似文献   

6.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7.
《党的建设》2011,(12):43-43
176张存款单,1194万元巨款,让他每天都睡不好觉;每当听到有贪官被判刑,他都比照自己,暗自计算自己可能被判多少年刑期;最终,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从一名普通农民到国家公务员,从乡镇干部到县财政局长,在对金钱疯狂攫取的过程中,他一点点滑向犯罪的深渊。  相似文献   

8.
龙在宇 《廉政瞭望》2013,(10):42-44
2013年8月30日,陕西西安。位于二环北路东段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拉起了警戒线。数名高大的警察立在法院正门,并不时招呼路过的民众不要在门口逗留。大批记者也聚集到西安市中院门前,抢占"有利位置"架设"长枪短炮"。  相似文献   

9.
正去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武志忠的多宗罪名可以看出来,他不仅贪婪,而且犯罪手法挺多。作起恶来,大小通吃,机关算尽。他的捞钱招数虽然被揭露和定性了,但仍令人有些迷惑;他的内心世界也有很多矛盾、费解之处,值得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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