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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一、房产委托公证风险产生的原因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与房产有关的委托公证数量大幅攀升.成为公证业务的重要证源和稳定证源。该公证在节省委托当事人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由于房产这类标的物涉及的财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具有较大的经济利益.一些当事人为了获取其中利益,无所不用其极:一是提供假产权证、假身份证明、假婚姻证明.安排他人冒名顶替产权所有人等方式骗取公证书;二是受托人与第三人恶意勾结,在委托人不明晰法律权利义务的情况下诱骗委托人授权后.低价、贱价销售房屋,或者私自出售、抵押房屋,一房二卖或者多卖,携款潜逃。这些给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带来巨大经济赔偿风险.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公证机构的形象和信誉。结合实践.笔者认为目前房产委托公证业务存在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吴发彪 《中国公证》2012,(10):47-48
公证机构在公证证明前.首先要审查核实承包草场经营权主体是否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所发现的问题之一.就是在承包草场划分登记时.人名与现在核发的承包草场使用权证上面的名字不相符.承包草场使用权证上面的名字是新增加的人.底册上面是以前承包草场划分时的人.划分承包草场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加承包草场.减人不减承包草场。虽然人数一样.但是名字的改变带来了很多民事法律问题,更不能给予当事人公证证明。  相似文献   

3.
一、公证机构依法享有核实权我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公证机构核实权因种种原因不能得到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法院系统认为,由于公证机构未充分履行核实的义务,导致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蔡煜 《中国司法》2010,(7):70-71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务中,由于该法律条文缺乏具体制度支撑,产生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公证办证质量,笔者拟对此探讨,以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相似文献   

6.
何治力 《中国公证》2013,(10):30-31
谈到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之路.先提一个文件.司法部1994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为企业向公司制改造提供公证服务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公证机构“通过法律咨询、代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帮助策划、提供法律顾问、现场监督、代理等,尽早介入公司设立活动,拓展公证服务的深度、广度”;同时鼓励公证机构“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变坐等办证为主动服务,综合运用证明、现场监督、咨询、顾问等职能,为建立规范化的公司制度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  相似文献   

7.
一、继承公证核实取证的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核实权.是指就待证公证对象所涉及的人及事物了解情况、考察实情、获取证据,以确认是否真实的权利。继承公证中公证机构核实权的依据主要有:一是《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8.
金涛 《中国公证》2011,(7):51-54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给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指出:我省某法院在其受理的7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原告方提供的证实被告侵权的公证书均是由异地公证机构提供.这些公证书既不是原告所在地公证机构作出.也不是侵权行为地公证机构作出。而按照我国《公证法》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是有限定的。因此在实践中对公证机构存在的超越管辖的公证书的合法性存在较大争议。该法院建议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对公证机构的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允许在全省范围内的公证机构在省域范围内可全面开展公证业务。  相似文献   

9.
李静 《中国公证》2013,(10):35-36
公证业务的创新.我觉得有以下具体三个点可以考虑:第一是提存业务。目前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提存部门仅有公证机构。但公证机构在实践中往往出现提存难办.业务不断减少。并有被其他部门类似业务代替的现象.完善提存公证事务.发挥公证在提存中的作用.是需要我们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提存公证业务分为清偿类提存和保证类提存两种.保证类提存公证的业务发展十分迅猛.相比之下.清偿类提存公证的业务量则非常的少。  相似文献   

10.
隐名投资协议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申请,对双方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作出证明。  相似文献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出资义务等事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投资者的司法管理人和清盘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应当适用该外国投资者登记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一项独立于公证业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在公证行业中悄然兴起。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指出:“公证机构要改变单一证明的工作方式,努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积极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非诉讼性法律服务。”因此,公证机构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已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3.
刘娟 《中国公证》2010,(8):37-39
根据《公证法》第27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当事人负有向公证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但也确实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无法出具一些证明材料的情况.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有继承权.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相似文献   

14.
解读一:适当调整外资管理方式,防范“假外资”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外资”问题,新《并购规定》引入了“实际控制”原则。新规定要求当事人向审批机关披露其管理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境内主体实际控制的并购行为均报送商务部审批。(第11条、第15条)对于境内主体以其控制境外公司名义并购境内企业的,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优惠待遇。(第9条)规定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改变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第58条)解读二:允许当事人以股权作为并购对价,鼓励迅捷交易新法笫四章专门规定:(1)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外上市…  相似文献   

15.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公证法》颁布八周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文章令我们基层公证人员倍受启发。公证机构体制的改革,有效提升了公证机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公证法律及相关制度的配套和完善.为公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与制度的支撑。近年来.公证业务的快速发展。是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公证改革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换句话说.没有公证改革,公证事业发展不可能出现目前蓬勃发展的局面。珍惜公证改革的现有成果,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是每一个公证人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6.
范晋玲 《中国公证》2009,(12):50-51
真实合法原则是公证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诚信在公证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时真假难辨.仅仅利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核查申请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伪。为确保公证质量,除要求公证员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办证能力外.  相似文献   

17.
该项担保合同公证能否办理? 问:现在各县市都成立有由政府出资或控股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简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就是由简阳市政府授权,简阳市经济贸易局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7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为简阳市的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其程序是中小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作为企业借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如果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借款,则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公证处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担保公司超出其自有资产或注册资金为企业提供担保。他们的依据是财政部财金(2001)77号文件,其中第八条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相似文献   

18.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涉外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及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件或事实向国外出具的公证文书.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有关事实情况。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19.
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司法厅联合行文强调在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文件指出.为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公证、服务、沟通、监督作用,使公证机关更好地为企业改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现就企业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公证在企业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自觉运用公证手段规范企业改革行为企业改革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根本要求,而市场经济又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调控。因此,必须将企业的改革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进行.公证作为司法证明制度,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保…  相似文献   

20.
程序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公证作为一种程序性的证明过程,本身需要遵循严格而完善的程序,而公证业务规范是提供这种严格而完善的程序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不断加强公证业务规范建设不仅是我们行业的一件大事.更是我们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中国公证协会于2008年2月25日举办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上,段正坤会长强调指出,在新的一年我们要“集中精力做几件对公证行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大事,集中精力做几件对公证员切身利益有重大意义的善事.集中精力做几件对提升公证公信力有重大意义的实事.集中精力做几件对提高公证行业社会形象有重大意义的好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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