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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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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本法学教育观论要——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龙  廖奕 《中国法学》2005,1(2):15-23
法科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科学模式,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在法科教育备感迷惘的今日中国,我们一定要依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科学构建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具体而言,研究中国问题、作中国文章是新理念,高素质法学人才和高素质法务人才的整合性法律英才是新目标,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实践化是新方法。人本法学教育观是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指导理论基建工程的重要端口,具有显明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深入研讨空间。  相似文献   

2.
法学教育:反思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教育是笔者一直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自己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法学教育。从培养法学人才的角度来看,大学法学院教师的首要任务和主要任务就是法学教育。法学教育从广义上讲,包括针对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学生的法学教育,也包括社会上非在校成人的法学教育以及在职法律工作者的继续教育。笔者在文章中所谈到的法学研究问题主要是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学教育。笔者1986年研究生毕业以后,一直在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这期间,也从事过律师实务(包括诉讼与非讼法律实务),因此对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教育与法学实践的关系问题有一定的了解,这一经历也有助于笔者对法律实务人才需要的理解。笔者在从事法学教学的过程中也经常与法律实务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部门等)就法律人才的培养问题进行沟通,听取来自实务部门的意见,因而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有直接的了解。众所周知,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培养具有法律知识、法律技能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2009年12月29日,福建省法学会台湾法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涉台法律研究学术年会在福州召开.本次研讨会以"涉台法律研究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共收到论文40篇,来自省内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立法、司法实务部门和政府涉台事务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近5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重点围绕"两岸投资与经贸交流中的法律问题"、"两岸法律冲突及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问题"和"涉台地方立法问题"等三个子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法学》2007,(5)
本刊为了适应法律生活的需要,办出月刊特色,做双月刊、季刊等出版周期较长的刊物通常难以适应的工作,特于2006年下半年开辟了“法务时评”栏。我们希望将此专栏作为一个展示思想、引导法律生活发展方向的平台提供给那些关注新近发生的引人注目的立法、司法、执法事件的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法务时评”栏特别希望得到有下列特点的评论稿:针对自电子稿发送本刊之日止发生尚不足20天、甚至不足一个星期的事件;提倡什么,批评什么,观点鲜明,说理透彻;标题引人注目,行文有明显评论风格;篇幅按本刊规格在3-6页左右。“法务时评”栏的文章只要符合采…  相似文献   

5.
胡可涵  李笑笑 《法制与社会》2014,(9):219+234-219,234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实践教学作为高校法学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问题,在此意义上,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与民主法治事业的进步,法学人才培养中对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许多高校通过引进"诊所式"实践教学或对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深入研究实践教学环节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深刻意义。本文围绕如何面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对当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出现的新特点以及科学的运行机制开展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法学教育观则是人们对法学教育这种社会文化现象的一种系统的、理性的认识。法学教育观是法学教育发展的指针 ,是贯穿法学教育的目标、模式、教学内容、方法等法学教育全系统的灵魂。因此 ,无论是当今法学教育的改革 ,还是未来法学教育的前瞻 ,法学教育观念都应是先导。要构建未来法学教育发展模式 ,首先应树立符合未来社会发展趋势、体现法学教育规律、顺应时代精神的法学教育观念。  一、素质教育观素质教育尽管是作为基础教育中的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提…  相似文献   

7.
法律教育的统一并非简单的学历层次的统一。而是一种内涵的统一。即必须遵循实现法律职业同质化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共同标准和尺度.但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上应有科学合理的分工。高职法学教育以培养法律辅助人才为目标,其专科学历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水平、法治化水平与全民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基本相适应,且有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长期存在。高职法学教育不应强求学历层次的盲目攀高,而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范化办学.以适应法治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相似文献   

8.
正8月18日,由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省法学会、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等两岸四地法学团体和教学科研机构联合主办的第十二届"海峡法学论坛"在平潭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力平,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原副省长陈芸,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等出席本次论坛。来自大陆20多所高校和法律机构以及台湾地区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  相似文献   

9.
法治中国建设既需要大批懂经济、懂管理同时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又需要大批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这不仅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与机遇,也对我们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律人才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还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与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是一种包含和超越一般素质教育的职业教育.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与职业能力训练的和谐统一,寻求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良好互动.  相似文献   

10.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一定社会所需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律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当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日益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社会对解决经济领域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从新的视角思考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结合经济法和经济法学课程的特点、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笔者的经济法教学经验,从教学观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四个方面探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下经济法教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1.
彭莉 《海峡法学》2012,14(3):13-17
在一国两法域冲突的条件下,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法律冲突效应最大化的调节试验基地,其核心价值主要通过建构地方"先行先试"法律机制表现出来,这种"先行先试"不论从中国大陆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还是从涉台法制的发展进程来看,都有具有重要的意义。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法律机制的功能主要包括了规制的功能、对接的功能与示范的功能三层次的内容,其重点应关注公权力对涉台事务如何处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涉台立法方面可考虑"法规——规章"的模式;在涉台司法方面,可以设置台胞法庭(院)为起点;在涉台法律服务方面,则应以成为大陆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目标。  相似文献   

12.
廖斌 《河北法学》2011,29(12):11-18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地方性与实务性,并在此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培养具有综合法律素养的应用法律人才。地方高校在具体教学改革探索中应注意研究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建设、授课方法改革、多元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导师制建设等方面内容;师资队伍建设是卓越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3.
应用法学学科旨在研究特定法律职业人员应用法律的原则、技术、方法和规律.为实现应用法学培养高层次法律实务专业人才的目标,应当在教学模式上进行改革创新:紧密贴合特定法律职业的实践需要,科学设定课程体系;加强培训,建立一支实务教学能力较强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大量复印已生效案例的案卷,提供真实案卷供学生学习讨论,以完善案例教学法.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学教育的发展及其当前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宇 《法律科学》2008,26(6):3-8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学教育成就卓著。目前,法学教育与现实政法工作目标之间存在不和谐之处,因此仍有不断改革现行法学教育之必要。有鉴于此,应建立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教育管理体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政法机关对法律教育的指导管理职能,优化法律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实行二阶段国家司法考试和职业培训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模式与公办高校趋同,但因忽视学生特质、罔顾毕业生执业基础,以致学校授教的法律知识难与职场需求相契合.知行不一的法学教育困境将倒逼独立学院新辟人才培养路径.美国法学教育以律师职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构造完备的课程体系,不断革新传统授课方式,教学重心由法律知识转为法律逻辑、法律推理和法律技能.这些富有弹性和创造力的教学创举,给予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人才培养莫大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决定法律职业发展道路的内在原因,则源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发展道路,而且决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标准、基本规格和基本条件,从而也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任务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和基本模式。  相似文献   

17.
贾秀琴 《法制与社会》2012,(13):230-231
一个法治的社会需要足够多的法律人才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支持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亦是说明优秀法律人才对整个社会法制发展的重要作用.本文就以法学培养的不同方向即学术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为核心来分别论述如何在同一法学教育体制下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与培养.  相似文献   

18.
陈伟 《法治研究》2015,(1):107-112
法学通识教育在当前法学教育教学中存在一些不足,已经难以适应法治现代化发展的社会需求。作为实践性指向的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围绕法学理论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基本方向,积极从通识教育向实践教育转变。法学实践教育的转向需要对我们当前的法学教学方法重新进行反思,通过实践性教学方法的积极变革和多元化路径的跟进,实现法学卓越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19.
工科院校法学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突出特色性、复合性和应用性。本文指出工科院校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重在课程设置,而课程设置的改革既要符合一般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式,又要突出工科院校法学本科专业的特色。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虽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局限性,因此为培养中国高素质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应创新中国现行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确立与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法学教育目标;确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完善法学实践性教学条件,解决法律实习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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