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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3 毫秒
1.
积极稳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是当下中国一项重要的政治共识。中国社会结构变化中的利益矛盾和民生诉求是涉诉信访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制进程中的信访立法滞后是涉诉信访产生的法制症结,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信访处理机制不完善是涉诉信访产生的直接原因,民主、权利意识复归中民众质朴但缺乏法制观念的维权热情是涉诉信访产生的重要"推手"。破解当前我国涉诉信访问题的正确进路是正确定位涉诉信访的制度功能,加快推进我国信访立法的进程,不断完善涉诉信访的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2.
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涉诉信访案件有其特殊的发生原因和背景,但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还是要合理运用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于诉讼中的信访案件,关键在于强化诉讼调解的功能,力争使纠纷通过诉讼和解或调解得以化解,以此消解案件成为涉诉信访类案件的可能性。对于生效的信访类案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对当事人信访权、再审诉权的保障功能,使审判监督程序成为终结信访案件的有效机制。在坚持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同时,设置科学合理的分流机制,采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法,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多途径、全方位地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是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短缺与涉诉信访案件高位徘徊矛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如何从源头破解信访不信法的怪圈,怎样使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得到遏制。上海、江苏、浙江等地都在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机制,力求解决"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出口不顺"等现实难题。本文基于沪苏浙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改革经验,寻求构筑我省诉访分离导入、终结、非访打击等机制,促进皖沪苏浙四省市涉法涉诉信访分离信息联动共享对接,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分离体制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4.
刘敏 《学习论坛》2008,24(11):72-75
对于涉诉信访,不能采取堵的方法,而应当采取疏导的方法,特别是要从源头上抓起,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申请再审难是涉诉信访多的一个直接原因.为解决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我国于2007年修订了<民事诉讼法>.在当下,特别需要法院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即重新确立再审程序的宪法理念,正确处理维护判决的稳定性与依法再审的关系,正确处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以确保再审程序的良性运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相似文献   

5.
"诉访分离"是信访运作过程中为实现涉诉信访依法终结采取的制度安排,它运用司法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予以最终解决。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的理念基础在于"诉访分离",即避免涉诉信访处置渠道的多元化、处置手段的行政化和处置目标的短期化。为了克服诉访的外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非程序化、诉访的内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权益化和诉访循环导致涉诉信访处置空转化这些因诉访不分所衍生的问题,应当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诉访分离的基本层面、科学构建诉访分离的运作机制和强化涉诉信访司法处置的终局性效力等策略,促使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孙影娟  姜述弢 《世纪桥》2012,(1):127-128
法院的涉诉信访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涉诉信访工作的现状堪忧,其中对于涉诉信访人员的心态把握不清是一个重要因素,文章对涉诉信访人员的三种非正常心理状态进行了阐释,旨在为涉诉信访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心理依据和参考。  相似文献   

7.
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信访中的涉法涉诉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虽然经过多年的集中整治,总量仍然居高不下,这已成为一个困扰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工作的一大难题。  相似文献   

8.
涉诉信访这一概念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总结而非理论研究的建构,因其与司法程序内在机理不同而发生。涉诉信访虽然旨在救济权利,但由于其冲击司法程序,有损司法公信,影响社会秩序而产生应对的必要性。当前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可归纳为治理模式,表现为应对主体的多元化、应对依据的政策化、应对方式的能动化、应对内容的行政化。涉诉信访的治理模式虽然可以实现短期的效率和秩序目标,但存在诉访不分、程序不畅、难以终结等问题,冲击着司法程序的基本价值。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应从治理模式转为法治模式,从根本上化解上述难题。  相似文献   

9.
信息快递     
<正>东营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市委政法委机构编制,负责协调推进涉法  相似文献   

10.
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宏伟目标,旨在实现法律权威与社会安宁的统一。信访既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方式,也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途径,具有权利救济与政治参与双向价值取向,涉法涉诉信访在理论与实践双层面均呈现出人治与法治博弈之下的纠结状态。建构"信法不信访"的程序性规范,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程序终局建设,加大信访民主建设。以可不可诉为标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可分为涉法但不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正诉的信访事项、涉法可诉且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的信访事项。在涉法涉诉法治化配套制度建设中,应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三审终审制,引入判后答疑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上诉人的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11.
陈汉君 《学习月刊》2014,(12):61-62
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本人结合在武汉市信访局挂职所分管的网络信访工作实际,试就发挥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和《市长信箱》的职能优势,建立合作机制,积极为涉法涉诉类网上信访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共同推进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的依法、快速处置,作一点分析。  相似文献   

12.
转型阶段的涉法涉诉信访正处在利益分化加剧、风险叠加喷发、社会结构失衡的时代背景之中,利益格局变动凸显规范失灵,风险形势多发且多领域失控冲击法律体制,利益表达和实现的失衡制造立场偏差及执行扭曲。权力运行错位、程序正义欠缺以及管控脱轨,构成涉法涉诉信访面临的突出症结。要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为契机,加快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优化涉法涉诉信访权力运行机制,革除涉法涉诉信访管控行政化弊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考核等具体制度,强化涉法涉诉信访程序正义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因信访引发的各种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中,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尤为突出,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既牵涉到范围较广社会群体的诉求表达与利益实现,也涉及到我国行政、司法机关对信访行为处置定位及法律权威体现,是信访工作中一类比较特殊的情况。本文重点考察了广东省涉法涉诉信访的现状、特点,分析其高发的原因,对信访工作定位、处置方法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预防及应对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全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实现“四个下降”。但目前值得注意的是大量的信访案件都是涉法涉诉案件。涉法涉诉上访出现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本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预防及应对机制,提出了对策性思考。  相似文献   

1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网上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意见》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缪传忠表示,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交办、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而是引导相关信访群众到政法机关按程序反映问题。  相似文献   

16.
涉诉信访同样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困扰政法机关工作的一个难题。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相关法律的出台滞后于经济发展,移植法律的非本土化使法律体系"洋味十足",缺乏民众基础和认同感,导致涉诉信访频发。信访法律体系有待建立,目前的信访法律体系中,法律位阶最高的《信访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完善,使得实际工作中对涉诉信访处理人治色彩浓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要而紧迫。  相似文献   

17.
涉法信访的文化成因及现实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亚明 《学习论坛》2006,22(4):74-77
涉法信访的存在,体现了司法的效率不高、权威性不强。公民的维权意识与信访机制本身的缺陷是涉法信访增多的现实根源。完善信访机制应从现实出发,采取修改《信访条例》、改革再审制度、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的办法,逐步实现涉法信访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规范化是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一环。我国涉诉信访规范化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具体内容杂、实际操作乱、处理效果差,问题集中表现在启动与受理环节欠缺规制,处理环节呈现非程序化,终结环节主体过度多元,衔接环节对接不够顺畅。实现涉诉信访规范化的出路在于涉诉信访的启动与受理环节应严格界分"诉"与"访",限定启动主体与时间,完善受理部门与平台;处理环节实现导访入诉,加强协调,合理追责;终结环节明确终结案件范围,完善终结制度,细化惩戒规则;衔接环节完善再审救济渠道,改革相关司法制度与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规范化是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一环。我国涉诉信访规范化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具体内容杂、实际操作乱、处理效果差,问题集中表现在启动与受理环节欠缺规制,处理环节呈现非程序化,终结环节主体过度多元,衔接环节对接不够顺畅。实现涉诉信访规范化的出路在于涉诉信访的启动与受理环节应严格界分"诉"与"访",限定启动主体与时间,完善受理部门与平台;处理环节实现导访入诉,加强协调,合理追责;终结环节明确终结案件范围,完善终结制度,细化惩戒规则;衔接环节完善再审救济渠道,改革相关司法制度与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0.
<正>都匀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现有成果,让群众依法懂法,实现由"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转变,助推都匀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和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2015年6月,贵州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进会在都匀市召开。会上,省领导高度评价了都匀近两年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都匀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情况展览,省政法委参会人员由衷感叹:"贵州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优秀经验得看黔南,黔南还得看都匀。"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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