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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专门委员会”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的统一审议工作应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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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这款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地方立法机关要不要有一个负责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的机构,在综合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列入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和修改,这是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人大常委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因存在不同认识而长期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一个问题。由于认识不统一,加上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目前各地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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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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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 ,参照立法法有关法律案审议程序的规定 ,对地方立法中的“统一审议”可概括为 :对列入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 ,在各代表团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的基础上 ,由具有统一审议职能的机构进行审议 ,并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由此可见 ,“统一审议”包括三层涵义 :第一 ,统一审议的主体是具有统一审议职能的机构。这个机构必须是人民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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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6)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已经2007年6月26日省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成玉二○○七年七月十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工作。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需要报请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应当在每年的10月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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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这一规定确立了地方立法实行统一审议制度。为此,全国各地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都设立了相应的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法制委员会,且大部分还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服务,为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工作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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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一般进行两次审议。法规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即付表决。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在第一次审议后,还召开立法听证会,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审议。在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法规草案起草单位的起草说明和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后,即分组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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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子邮件、信函等表达立法意愿,对不合乎上位法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废止建议,甘肃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将有法可依。前不久,《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别于现有法规对公众参与立法的原则性保障,该草案对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形式、公众意见的处理以及公众参与立法的激励和补偿制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良法之治是法治的基础,一部良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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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在制定过程中 ,在不同的程序阶段 ,其文件形态有所不同。过去由于没有统一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作法不一。现在立法法已经实施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应将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文件形态 ,加以统一规范。1.地方性法规草案。这是地方性法规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即第一次审议时的文件形态。地方性法规草案是随同地方性法规案向人大常委会提出 ,是地方性法规案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的机构和人员为 :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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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2004,(3)
审议意见指因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议题而形成的意见。广义的审议意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有关法律草案或者报告的意见,如对法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工作报告的内容提出的修改意见等,立法法和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此都作了规定。二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的意见等,对此各地规定并不一样。狭义的审议意见专指后一种情形。第一种情形的审议意见的意义主要是程序上的,对"一府两院"工作并没有直接的监督作用;第二种情形则是直接针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直接要求"一府两院"改进下一步的工作,监督的意味较浓。本文从监督的角度介绍立法对审议意见的规定,对第一种情形不予涉及,故下文中的审议意见是狭义的。从现有立法来看,一些地方未对审议意见作出规定。在作了规定的地方,有许多是在其监督条例中规定的,如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中就有审议意见的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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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也是蛮拼的。此前,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先后两次审议三项法规草案、修订草案,多次听取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代表们提出了1300多条意见建议。让人如此操心的三项法规草案、修订草案是,《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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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东府(2015]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1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程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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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程序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是省级地方人大立法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立法审议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关系到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法定职责的履行。二十多年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健全立法审议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施行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照该法的规定确立了统一审议机制,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对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