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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自1988年欧共体委员会发表《版权与技术挑战绿皮书》以来,欧盟加快了知识产权协调保护的步伐,以适应欧洲一体化和欧盟信息社会建设的需要。为了推动欧盟一体化版权保护,欧共体委员会于1995年7月19日发表《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权绿皮书》。1997年12月欧洲委员会在单一市场总干事马里奥·蒙提(Hario  相似文献   

2.
欧共体对计算机软件程序法律保护指令(以下简称指令),于1990年11月在征求欧共体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1991年4月为欧洲议会所认可,同年5月14日,欧洲理事会正式通过并公布。软件指令的目的不局限于达到欧洲,乃至世界范围的统一,同时也考虑到共同体范围的价格竞争,欧共体想借此推动软件创新,特别是为中小型公司提供充分保护,但这种保护不能过分。指令另一目的是为信息和通讯技术的竞争维持最佳环境,无限制的版权保护会削弱的目的。软件指令(以下简称指令)的颁布对欧共体计算机工业界是好事,这样就澄清了软件所有者与客户当时尚不明确的法律地位以及计算机程序的转让,从而会有利于软件贸易。指令的出台,使共同体成员国将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保护的趋势合法化并进一步推动。德国自1993年起实施的软件保护法也就是根据1991年5月欧共体理事会关于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制订的。  相似文献   

3.
一、《巴塞尔协议》简介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在瑞士的巴塞尔所达成的若干重要协议。迄今为止《巴塞尔协议》有3个:1961年3月的《巴塞尔协议》,旨在防止美元下跌而缔结的“稳定黄金市场协定”;1972年3月的《巴塞尔协议》,为欧共体成员国也是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所达成的协议,旨在缩小共同体内部各国间汇率波动的幅度;  相似文献   

4.
为了促进欧洲统一市场的建立,《欧共体条约》确定了竞争规则和自由流动规则,对成员国制定的不利于统一市场建立的政府干预措施,如授予公用企业独占权、给予国家援助、制定歧视性贸易措施、对私人破坏竞争的行为不作为等进行规制。在欧共体法院的有力保障下,这些规则在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其中的竞争规则,因其具有中立、开放之品格而成为规范经济和政治关系、促进共同体市场建立的核心手段和"发动机"。  相似文献   

5.
欧盟商标反淡化法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现代商标反淡化理论起源于欧洲,欧盟(欧共体)1在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商标立法时.继受了该理论.《欧共体商标条例》第9条规定:"1.共同体商标应赋予商标所有人以下专用权: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在贸易过程中:……(c)将任何与共同体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共同体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如果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享有声誉,且该标志的使用将无正当理由地利用或损害该共同体商标的显著特征或声誉."  相似文献   

6.
朱雪忠 《知识产权》2001,11(4):45-47
2000年7月,欧洲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提出了《共同体专利条例》的建议稿。①该条例提出设立一种效力遍及整个欧盟范围的专利,即共同体专利。实际上,设立“共同体专利”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初期,就有人意识到专利将成为共同体内部商品贸易的障碍,于是在1959年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研究设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专利的问题,②1963年还曾在斯特拉斯堡签订了一个统一实体专利法要点的公约,但该公约直到1980年才生效,致使设立共同体专利的目标迟迟未能实现。后几经周折,欧共体成员国又于1975年12月在卢森堡签订了《共同体专利公约》,并于1989年12月对该公约进行了修改。然  相似文献   

7.
《欧共体出租权指令》评介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1992年11月19日由欧共体理事会通过的《欧共体出租权指令》全称《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出租权、出借权及某些邻接权的指令》,是继《计算机程序保护指令》之后欧共体在协调其成员国著作权制度方面取得的又一坚实进步,它旨在推动共同体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本文对该指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评价。  相似文献   

8.
欧共体于1980年通过的<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以下称<罗马公约>或<公约>),统一了各成员国的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当李人作法院选择的几率.但是,经过20多年的实践,<公约>本身的立法形式及一些具体条款已表现出诸多不足.本文拟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将1980年<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转换为共同体立法及其现代化的绿皮书>(以下称<绿皮书>)和<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议案>(以下称<罗马条例I议案>)这两个重要文件,对<公约>各条款的不适应性进行分析,并介绍其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欧洲专利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并不是新近提出的, 早在欧共体初创时,各成员国就有建立统一 专利制度的设想,只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未能实现。因此欧洲专利一体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欧洲各国订立的国际或共同体内部条约为标志。起到奠基作用的是《统一发明专利实体法公约》(1963年,简称斯特拉斯堡公约),各国参照公约修改了本国的专利法中关于取得专利的  相似文献   

10.
商标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特殊声誉商标因其巨大的经济价值而倍受世人注目。1988年欧共体发出了商标调适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1992年据指令完成国内商标法的修订工作,到1994年,欧共体各国均已完成修法。1993年12月,欧共体又颁行《共同体商标条例),并于1996年4月施行。最近,欧洲联盟又进行扩大,将匈牙利等东欧十国吸收进欧洲联盟,另有一些欧洲国家也在申请加入欧洲联盟。因其成员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成员众多,可以预见,《共同体商标条例》所规定的商标制度将对世界商标法律制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993年《商标注册条约》…  相似文献   

11.
《单一欧洲协定》是于1985年12月在卢森堡欧洲理事会上由12个欧共体成员国签署的。该协定现已被各成员国所批准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该协定规定1992年12月31日为统一欧洲市场形成的最后期限。协定旨在实现“没有疆界的欧洲”即消除抑制欧共体成员国之间自由贸易的壁垒。为了实现统一欧洲大市场的目的,《单一欧洲协定》还附具了应在1992年底实施的一些措施,其中就有协调欧共体成员国工业产权法律。由于各成员国工业产权法律是造成欧洲市场贸易壁垒的因素之一,因此,欧共体成员国都希望在欧洲统一大市场形成时采取泛欧共体工业产  相似文献   

12.
欧美实践     
《电子知识产权》2013,(4):11-11
欧盟欲修订商标法律制度欧盟作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为消除内部市场商品自由贸易的阻碍以及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欧盟一直在做出不懈努力。去年年底欧盟批准了统一专利制度后,欧盟委员会在4月初表示欲与国际商标协会(INTA)合作,共同研究如何修订欧盟现行商标法律制度。欧盟委员会指出需要做出修订的法规主要是93年《欧共体商标法》以及《欧共体协调成员国商标立法指令》,这次修  相似文献   

13.
一、欧洲检察院概念的产生如何对欧共体的财政利益提供最优化的保护,欧共体成员国及欧共体机构早在1976年就开始探讨这个问题。直到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欧洲联盟条约》和1995年7月26日欧盟理事会《关于制定欧共体财政利益保护公约的协定》签署之后,才在通过  相似文献   

14.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务贸易协议)。在《服务贸易协议》第十七条规定了加强东盟新成员国对服务贸易的参与。服务贸易协议中加强东盟新成员国对服务贸易的参与有着重大的意义。东盟新成员国应努力采取各种有效对策尽快、充分、高效的参与其中。  相似文献   

15.
自1951年签订煤钢共同体条约以来近40多年中,欧共体不断地取得进展。首先是1986年签订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文件》,要求在1992年12月以前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建立一个完全自由的内部市场。其次是1992年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正式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中国报刊上简称《马约》)。此条约修改建立各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它也考虑在成员国政府间合作主题的扩展,它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及“在司法和内务领域中的合作”等标题中体现了这种考虑。①因此,欧洲共同体的名称也就由“欧洲联盟”所取代。尽管欧盟在组织结构上实现…  相似文献   

16.
王宏 《知识产权》2006,16(3):53-55
IMS Health v NDC Health一案是近两年来欧洲法院审理的涉及知识产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案件之一.法院对何种情况下权利人拒绝许可行为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等问题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通常情况下,欧洲法院对成员国知识产权法给予尊重,但是,当知识产权被滥用以致影响成员国间正常贸易与自由竞争的时候,后者将优先得到保护.在欧共体各成员国知识产权法尚未统一的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已经较为成功地将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纳入共同体竞争法约束之下.  相似文献   

17.
国外简讯     
备受争议的法国《信息社会的作者权利及相关权利的法律》,经法国总统希拉克签署,8月3日正式生效。据《纽约时报》报道,法国宪法委员会在7月29日曾裁决,该版权法部分内容违反了法国宪法(1789年《人权宣言》)关于保护私人财产的原则,强调公司不能被强制性地要求公开其版权保护技术,除非对这些公司加以补偿。但是,经过宪法  相似文献   

18.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介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序言】 《共同体外观设计法》(欧盟理事会规则(EC)第6/2002号)建立了一种统一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注册法律制度,该法可在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内实施,并且各成员国的注册要求不存在例外。 该法同时对非注册的外观设计提供短期保护。 欧盟的成员国包含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并随着欧盟的扩容,将包括中欧以及东欧的一些国家。【共同体商标局——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 共同体外观设计的注册管理机构是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Alicante)的内部市场(商标与外观设计)协调局,亦称为OHIM或欧盟商标局(Community Trade Mark  相似文献   

19.
1998年4月27日,欧盟外长理事会通过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调整反倾销政策,不再把中国和俄罗斯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并对欧共体《关于抵制非欧共体成员国倾销的进口产品》(第384/96号规则)作了相应的修改。该新规则已于1998年7月1日正式生...  相似文献   

20.
韦之 《知识产权》1999,9(6):42-44
为了与建立统一大市场目标相配合,欧共体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促进市场内跨越国界的广播事业。 早在1989年10月3日,欧共体就曾经制定过一项协调各成员国有关电视活动指令,旨在促进共同体内部的电视节目生产和传播。但是该指令主要涉及广告、赞助以及青少年保护等问题,而回避了著作权法问题。随着卫星广播和有线传输技术的不断普及,各成员国相关著作权的不同规定逐渐妨碍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一方面,一些著作权人的作品在境外被使用而他们不能获得报酬;另一方面,有的著作权人滥用权利,抵制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的使用。为了协调各国相关的著作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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