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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渝府发[2008]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掌握全社会经济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更好地制定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2.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宁政发[2008]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8]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意义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掌握南京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  相似文献   

3.
豫政〔2007〕3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07至200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完成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普查内容和时间进度、普查的组织实施、经费来源等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各级政府的…  相似文献   

4.
<正>市政发〔20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 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现就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发[2018]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  相似文献   

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相似文献   

7.
甬政发[2013]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08,(3):33-35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我国将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  相似文献   

9.
正宁政发[2018]7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11.
《山西政报》2008,(2):26-28
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  相似文献   

13.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及意义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全面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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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8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7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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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2号)规定,国务院决定,2001年12月31日在全国进行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及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为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单位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普查的重要意义这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我国各类基本单位的数量,全面了解各类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成分构成、规模结构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和地区分布、行业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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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1993年,国家开展了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3年将进行全国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是适应加入 WTO 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目前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搞好第三产业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此次普查的对象为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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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8]8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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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2007]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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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办发[2013]1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普查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20.
《山西政报》2013,(9):3-4
晋政发[2013]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我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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