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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实行专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使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通过实施变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如何实施?除由专利权人本人或其受让人实施外,主要是采取许可合同方式,即按照合同规定,被许可人从专利权人(许可人)取得实施专利的权利,承担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一件被授予的专利,如经发现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可被宣告无效。被许可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其对该许可合同产生什么影响?这是关系到合同双方利益的问题。对此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尽管我们还没有发生  相似文献   

2.
一、技术转让合同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关系问①我国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但在专利理论中,专利权的转让与专利的实施许可是全然不同的。专利权一经转让,专利权主体即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失去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权人的全部权利。而专利实施许可仅是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不因此而丧失专利权,被许可人不能据此获得专利权.他仅有权实施该专利,…  相似文献   

3.
建立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能有效避免专利权的滥用,在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之间达到平衡,从而体现专利制度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目标。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权分为自我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两种主要方式,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主要是指在许可他人实施时的义务。从合同法角度看,专利权人和专利技术被许可人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步骤,在相互支付了对价的基础上,以专利技术为标的,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被许可方权利的实现就意味着专利权人义务的履行,所以本文重点论述了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  相似文献   

4.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制度中的新概念,但却是一个一直存有争议的规定。强制许可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批准专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使用该专利,而不需专利权人的同意。强制许可限制了专利权人自愿许可专利实施的权利,在没有专利权人同意甚至专利权人反对的情况下,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与公众间的利益平衡成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时需予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论专利被许可使用权之债权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专利法》第11条的“未经许可”规定来看,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较将其视为积极使用权更为合理。一旦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专利权人不能积极行使排除权,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容忍被许可人“进入”了其“排除”范围,被许可人仅取得了使用专利的行为资格。而且,专利被许可使用权是通过合同产生的,被许可使用权是一种合同债权。即使在目前大多将专利权视为积极使用权的情况下,专利被许可使用权只能是合同债权,不能成为类似于用益物权的权利,也不能被物权化。  相似文献   

6.
许可承诺制度规定于英国<专利法>第46条.根据该制度,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可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做一个"许可承诺"登记,从而使其专利年费减半.专利权人在作出该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均可向专利权人要求获得一个普通的使用许可,专利权人不得拒绝,但使用人需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许可承诺制度对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专利技术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作用,亦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罗莉 《中国法律》2008,(4):41-42,112-114
专利权人获得专利后.即拥有了对实施和允许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排他权利。但是.实施专利既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也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却利用专利权形成的垄断阻碍他人实施其专利.则是一种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允许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在一定条件下颁发专利强制许可.可以防止专利权人不合理地行使其独占权,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增进公共福利。  相似文献   

8.
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其他非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非经其他非专利权人同意,专利权人无权独自解除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相似文献   

9.
非实施性专利权主体有恶意的、善意的和实质的非实施性专利权主体之分。非实施性专利权主体不实施专利不但影响甚至阻碍他人实施,而且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有必要对其权利和行为尤其是不可实施的专利权和恶意牟利行为加以限制。基于我国的现状和问题,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的相应经验,我国应当强化专利权人的实施义务,加强对专利实用性的审查,改强制许可申请制为备案制,扩大专利先用权实施范围,提高专利维持年费水平,禁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加重专利权人举证责任,禁用行为保全措施。  相似文献   

10.
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实施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所涉及的问题较多。理清其中的部分问题,如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专利权无效导致《合同法》与《专利法》的冲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及专利许可合同的转让等,有助于专利的许可实施。  相似文献   

11.
陆锦华 《知识产权》2002,12(6):19-23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的上述规定,构成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满足5项条件: 1.在专利权被授予以后;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3.为了生产经营目的;  相似文献   

12.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家及企业专利保护意识的提高,专利诉讼、专利许可、专利投资等相关的活动也越来越得到国家和企业的重视。本文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法律规范为依据,结合企业相关实践,阐述专利许可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一.专利权人的排他权专利权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来源为《专利法》第十一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无专利法规定的例外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该条所规定的行为,则为专利侵权。  相似文献   

14.
专利强制许可(compulsory licensing),又称为非自愿许可(involuntary licensing),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对专利权的重要限制,一直是各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垄断权、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专利法》虽然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但至今没有一起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例子,这使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几乎沦为一项摆设。本文尝试指出我国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立法中的缺陷,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周长玲 《知识产权》2003,13(6):46-48
一、强制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一定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所以,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专利制度的核心或者说本质特征是授予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垄断权,同时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专利权本身具有某种垄断性,是一种法定的、合法的垄断权。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专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任何人不…  相似文献   

16.
技术标准的实施一旦受制于专利权,就无从顾及技术标准本身的普适性和优化性。一项含有众多专利权的技术标准的推广实施,不仅让技术标准的使用者无法预见到实施标准的成本,而且在二次创新的应用上以及兼容产品的开发上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借助于技术标准的平台,专利权人较易形成市场控制地位,有可能危害正常的竞争秩序,也可能增加技术标准使用成本,影响后续创新。考虑到技术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和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嫌疑,在涉及技术标准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上,法院很少支持禁令救济,在侵权赔偿和专利许可费的支付上也会给专利权人很多限制。从分析标准化组织的专利政策对专利权人的约束力以及技术标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出发,并结合中国近年的典型案例,将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要对涉及技术标准专利权给予限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在英国和德国取得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申请当然许可登记的专利总量大、登记专利获得有效的实施等方面,而这根源于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设计.以税费减免和专利信息免费推送等国家优惠政策换取专利权人手中的排他性独占权,在保障专利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扫除阻碍专利实施的障碍,这符合专利权的本质,构成当然许可制度合理性的基础.而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合同正义理念和效率价值的追求,则进一步强化了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因此,我国拟在《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构建当然许可制度是可行的,但是其合理性还有待于加强.  相似文献   

18.
FRAND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必须进行反专利劫持、反专利许可使用费堆叠、平衡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的利益等政策考量,不应当采用过分简单的比较方法进行,可以借鉴"微软案"采用的假设性双边协商方法。  相似文献   

19.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在英国和德国取得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申请当然许可登记的专利总量大、登记专利获得有效的实施等方面,而这根源于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设计.以税费减免和专利信息免费推送等国家优惠政策换取专利权人手中的排他性独占权,在保障专利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扫除阻碍专利实施的障碍,这符合专利权的本质,构成当然许可制度合理性的基础.而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遵循,以及对合同正义理念和效率价值的追求,则进一步强化了当然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因此,我国拟在《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构建当然许可制度是可行的,但是其合理性还有待于加强.  相似文献   

20.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搭建起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桥梁,有效的促进了专利的运用.专利权终止或无效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效力的判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时期专利政策的价值取向.司法实践中,应在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激励技术创新、传播等因素,并区别专利权失效的各种法定事由,赋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同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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