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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公诉人面临着新的课题,即在法庭上如何举证。在过去纠问式庭审方式中,举证主要由审判长承担,公诉人只做辅助性举证,而实际上举证责任由审判长和公诉人共同承担。然而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控辩式法庭上,举证责任则全部由公诉人承担。公诉人在法庭上不仅要出示证据,而且还要运用证据进行论证,证实犯罪。审判长则不再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1 强化举证力度。公诉人应努力争取庭审的主动权 ,以实现控诉主张。就公诉案件而言 ,控诉的证据实际上被公诉人所掌握 ,但被公诉人掌握的证据 ,其本身并不能自然地证实犯罪 ,必须通过举证使静态的证据在法庭上“动态”地展现。控辩双方都有举证的过程 ,作为居中的审判人员 ,哪一方举证有力 ,将对其裁判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 ,公诉人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衡量办案质量的高低 ,首先要看举证 ,如果这一环节没有掌握好 ,指控、裁判就失去了基础 ,公诉人很难在庭审中立于不败之地。   2 准确运用证据。公诉人在庭审举证过程中不仅要紧密围绕指…  相似文献   

3.
庭审改革使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为适应这一改革 ,公诉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状况 ,运用灵活的举证方式和举证策略达到举证目的 ,以实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治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对于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相关证据展示、交换和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拟通过休庭方式在庭下进行,庭上再进行确认或裁定;对于当庭非法证据排除调查不至于造成庭审过分延误的,也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侦查人员作为“程序上的被告”出庭说明情况,虽不具备证人身份,但依然可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依法辅助公诉人履行控诉职责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5.
对于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相关证据展示、交换和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拟通过休庭方式在庭下进行,庭上再进行确认或裁定;对于当庭非法证据排除调查不至于造成庭审过分延误的,也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侦查人员作为"程序上的被告"出庭说明情况,虽不具备证人身份,但依然可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依法辅助公诉人履行控诉职责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6.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庭审方式作了重大的修改,由纠问式的庭审方式改为控辨式的庭审方式,由此,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加强,责任更大了,任务更重了,要求也更高了,在出庭公诉工作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正如张穹副检察长在高检院学习贯彻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的电话会议上指出的:“由法官主审转换成公诉人讯问.由法官当庭核实证据转换成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当庭示证质证.增加了庭审中的抗带性,庭审的重心向公诉人偏…  相似文献   

7.
特设刑庭的对抗式诉讼特征集中体现在庭审阶段的证据出示和质证规则上.控辩双方一般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则。然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没有明确规定证据出示和质证规则,只是规定诉讼的进行由审判长指示。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庭审证据调查将呈现何种面貌还有待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观察。  相似文献   

8.
庭审对抗模式无疑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一个突出亮点,然而庭审真正实质化的有效途径必须通过证据开示制度来保障实现。证据开示制度在促进真实发现、保障被追诉者辩护权、实现程序公正以及提高诉讼效率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时,须从证据开示的原则、时间、主体、范围以及对违背开示义务方的制裁等方面加以规制来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理性的证据开示制度,以期实现庭审实质化改造的初衷。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是指在法庭主持下,由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展示和论述其证明力的诉讼行为。公诉案件中,法庭举证的主体为:公诉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举证的对象为:证据;举证的方式有:连续性陈述、发问、宣读、出示、播放等;举证行为由证据的说明、证据的展示和对证据所证明对象的论述三部分组成。举证和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及举证责任制度不同。  相似文献   

10.
对试点庭审工作的思考●潘伯华选择具有代表性案件,开展试点庭审工作。在此,笔者对庭审试点工作作了研究和探讨。一、试点工作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存在的不足。从我区开展的试点庭审情况来看,公诉人在法庭上普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1、主角意识不强,仍有依赖法官思想,行...  相似文献   

11.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承办人员常常在二审庭审中将庭审调查划分为两个阶段,讯问当事人和出示证据或质证。检察人员在讯问中要求出证,要得到法庭许可,如法庭不准许,检察人员不得在讯问阶段出示证据及质证。这样做似乎为了参照“一审”程序,但实际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一审庭审也没有分为讯问和举证两个阶段。只有原《刑事诉讼法》把庭审调查和庭审辩论分为两个阶段,但就庭审调查阶段也没有再作划分。既然原诉讼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均未要求庭审调查阶段分为两个阶段,那么,法庭为何仍要坚持把庭审调查分两个阶段?也许有人认为,这样…  相似文献   

12.
庭审质证是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案件,保证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强化改革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审判方式的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以突出公开审判和强调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作用为核心的庭审方式改革已得到司法界的认同。然而法学界对庭审质证理论的研究和司法界对庭审质证方法总结甚少,这不利于司法工作者统一认识,也不利于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笔者拟就此谈点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庭审质证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没有将庭审质证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允许当事人对作为定案依据的主要证据进行辩论和质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可见,新《民诉法》改进了民事诉讼制度,将庭审质证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的必经程序。笔者认为,庭审质证应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庭审理方式组织诉讼参加人对同一事实所争执的  相似文献   

13.
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增加了诉讼的抗辩性,加重了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举证责任。本文就公诉人如何做好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及综合论证工作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14.
质证,作为发现案件事实与证据真相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有必要对我国刑事庭审质证的具体方式及要求进行深入探讨。应从四个层面界定刑事庭审质证的涵义,阐述推进庭审质证实质化的法理依据,以及从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两方面具体论述实现刑事庭审质证实质化的方式及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浅谈公诉人主导庭审辩论周青新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庭前实体审向程序审转化,同时扩大被告人和辨护人的诉讼权利,势必使整个庭审辩论对抗性加大。对此,公诉人如何主导庭审辩论问题值得探讨。一、准确预测,把握法庭辩论焦点,是实现庭审辩论主导的前提。司法实践表明,...  相似文献   

16.
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增加了诉讼的抗辩性,加重了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举证责任。本文就公诉人如何做好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及综合论证工作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双重职能应当分设袁建军我国法律规定公诉人在庭审中具有公诉和监督审判活动的双重职能。这是一套有中国特色、比较适合现阶段国情、实践证明是基本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美法学的当事人主义庭审方式有新发展,前苏联和东欧...  相似文献   

18.
"江歌案"是近期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审判的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其庭审过程展现了实质化庭审程序的基本特征,包括统摄全程的争点与证据整理程序、针对性极强的证据调查程序、独具特色的人证调查程序和焦点集中的辩论程序等。以日本刑事庭审程序改革的经验为参照,我国庭审实质化改革应着力于建构争点与证据整理程序(庭前会议制度与开场陈述程序相结合)、完善证据调查申请程序和人证调查程序、调整法庭辩论程序、取消最后陈述程序,从而使刑事庭审程序各环节前后呼应,始终紧紧围绕控辩争点进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庭审具有更强针对性、具有更高的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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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证据开示是与对抗式庭审方式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对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在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合理因素,突出了庭审对抗性的情况下,导入证据开示制度意义重大。欲构建我国证据开示制度,必须对证据开示的主体、范围、时间、方式和司法保障诸要素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20.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性地位。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有利于从根源上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也有利于克服我国一元制庭审模式的弊端,从而规避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正义。这就迫切需要对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规范,才能以之指导检察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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