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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嫖宿幼女事件频发,在媒体上、网络上形成了一股强烈的民意,纷纷以嫖宿幼女罪量刑过轻为由要求改革直至取消该罪的存在,并将嫖宿行为划入强奸罪的序列。与此同时,法律精英群体却与民众展开了"角力战",二者的激烈碰撞让立法者与司法者感到"无所适从",陷入了一种选择困境。将嫖幼罪尝试性的修改为"对儿童的性侵犯罪",且一并修改其量刑幅度,在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又给予潜在的罪犯最大的震慑与规制,应该是一种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迫卖淫罪作出了重大修改,包括增设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数罪并罚的条款等,这对于加强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将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本罪在客观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如卖淫的内涵、承受主体、强迫的程度、强迫的地点等还存在值得思考和确定的空间。同时,对于本罪客观方面数罪的罪名应当进行增加,从而完善本罪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3.
人的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源于社会生活实践,受制于诸多因素,在主体社会化不完善时极易生成犯罪人人格,产生对刑法所保护价值之敌视、蔑视或漠视态度.表征犯罪人人格态度的罪前、罪后情节均应成为影响定罪量刑之因素,其中尤以刑法明定的罪前、罪后情节为要.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了重大修改。结合修改内容,研究对该罪构成要件中的食品含义、行为方式、明知的认定,量刑情节中“其他严重情节”、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类罪的区分,有利于促进修订后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5.
酌定不起诉制度适用的关键就在于对其前提条件犯罪情节轻微的理解和把握 ,对此 ,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同认识。在本文中 ,作者在对刑法中的“情节” ,定罪情节量刑情节等概念进行了考察分析之后 ,认为量刑情节具有决定宣告刑、变更法定刑的功能。因此 ,酌定不起诉条件中规定的“犯罪情节” ,应作量刑情节理解。  相似文献   

6.
张艳军 《学理论》2010,(19):141-142
按照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及其立法意图,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只应成为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节,而不应当做定罪的情节。交通肇事罪成立的标准为是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是否逃逸。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交通肇事造成了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就可构成本罪,并且肇事行为被要求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如果是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相似文献   

7.
侯继虎 《学理论》2011,(33):75-76
量刑情节的适用是量刑活动不可或缺的环节和内容之一。正确适用量刑情节是确保量刑公正的前提和重要方面。就单个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适用,谈一些个人的思考和观点,以期对理论与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量刑情节的适用是量刑活动中重要的内容之一。正确适用量刑情节是确保量刑公正的前提。笔者就单个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适用,谈谈个人的看法,以期对理论与实践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量刑时,刑法中量刑情节的过度模糊性不利于审判者依据“区间式”的法定刑规定做出精确的“点式”宣告刑。运用模糊集合中隶属函数的方法,根据已知的条件,将不同程度量刑情节的隶属度数值化,即给定范围内具体量刑情节元素对它的过度模糊量刑情节论域的隶属关系用介于0和1之间的实数来表示隶属程度,然后在数量化的基础上对具体量刑情节进行综合的数量化计算,这将有助于精确地求解公正、确定的刑种和刑期。  相似文献   

10.
王梦轩 《学理论》2014,(7):123-124
结合在南京玄武分局实习中遇到的一个案例,分析了赌博机违法犯罪的现状与特点,从刑法角度对设置赌博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定性进行探讨,并研究了该行为的入罪标准问题,拟对这一非法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呼吁对设置赌博机行为做出统一定罪量刑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对嫖宿幼女罪的否定性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嫖宿幼女罪是我国97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关于此罪的设定有很多疑问,从是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否符合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保护的法益是否明确,行为人主观状态和犯罪客观要件的构成标准诸方面来分析,笔者认为此罪不应单独成罪,而应与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行为归于一罪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2.
量刑情节所依据的法定刑是什么?一种观念认为量刑情节所指的法定刑是某一罪名的整个刑罚幅度,从重处罚是在该罪名的整体刑罚内从重,从重处罚情节是导致法定刑升格的主要依据.本文对这种观点从法理上、实证上进行了反驳,认为,量刑情节是依附于犯罪事实而存在的,而每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定刑都是根据该罪行的轻重而设定的具体刑罚档次,量刑情节适用的基础是罪行法定刑.从轻、从重处罚都只能是在所该当的刑罚幅度内判处.把罪名法定刑作为量刑情节的法定刑,混淆了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与减轻处罚、加重处罚的界限,这不仅法理上是错误的,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13.
杨晓琳 《学理论》2012,(16):135-136
包容犯是行为人在实施前罪的过程中又实施了与其具有并发关系的另一种犯罪即后罪,但刑法仅将后罪作为前罪的加重量刑的情节不实行数罪并罚的犯罪形态。包容犯是重罪包容重罪或轻罪的法定的一罪,其加重处罚的原则合理地制裁了现实社会中主观恶心极大的犯罪分子,其罪刑相适应的优点有力地回应了学者们对加重处罚原则提出的异议。  相似文献   

14.
温庆伟  顾海宁 《学理论》2012,(22):100-101
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量刑情节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定罪情节把握都比较准确却往往忽略了量刑情节上的一些细节,自首的认定直接涉及处刑情节,对于自首的认定应当是谨慎而严密的,仅是认定自首也未必是必须采取必减原则。  相似文献   

15.
重罪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不仅在理论层面观点各异、争议很大,而且在实践层面也因为缺乏操作规范和裁量标准而引发"花钱买刑"、"同罪异罚"的质疑。重罪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不是为了在定罪、量刑上消灭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而是定位于作为量刑时从轻考虑的情节。因此,重罪案件刑事和解不是代替国家对犯罪的追诉,更不是对国家适用刑罚权的漠视。重罪案件(包括死刑案件)引入刑事和解,既要充分体现刑事和解所具有的广泛社会价值与法律价值,又要对其范围进行限制性适用,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侵犯法益综合衡量。这既是罪刑相适应与刑罚个别化的统一,也是一般正义下实现个别正义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党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当前打击犯罪、应对犯罪战略策略的理性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等行为都作了具体规定,可处罚标准存在着差异,属于责任竞合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法条竞合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如何处罚是十分值得探究的.  相似文献   

17.
陈荣飞  秦志远 《理论探索》2011,(1):124-127,131
酌定情节作为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核心内容,其法定化的基本法理依据是:绝对理性的幻灭与自由裁量的无可规避性,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权限导向。其法定化的现实依据是基于对我国现阶段司法现状的考察,对我国刑法学界重定罪轻量刑、重法定情节轻酌定情节错误导向的纠正,以及对域外立法成功经验的借鉴。酌定情节在刑事立法上的路径抉择为:刑法总则在规定量刑的基本原则时尽可能详尽地标举出量刑应当考虑的基本因素;以立法的形式标举出现实中较为常见、司法实践和理论总结较为成熟、含义相对确定的酌定情节。  相似文献   

18.
江永 《学理论》2012,(35):123-125
量刑规范化改革提出了"三步骤"量刑法,科学地规范了量刑步骤,而基准刑是量刑步骤中的杠杆和中枢,基准刑确定方法是否妥当直接决定量刑步骤、量刑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量刑规范化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但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中对基准刑的规定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旨在通过在对基准刑进行理性分析,探究并反思《意见》所确定的基准刑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根据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的有关问题,笔者对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特征进行了必要的探讨,认为刑法对本罪主体范围的界定不确切。根据司法实践,只有铁路或非铁路企业单位中直接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施工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作业过程中,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不论其是不是铁路企业单位的职工。同时还对本罪罪名、空白罪状及量刑档次等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虚假广告罪出现至今已有十六年之久,而现实生活中各种新型的广告犯罪并未真正得到有效的控制。虚假广告罪在现实的法律适用过程中,由于虚假广告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且主体范围狭窄,代言人并没有得到有效规制等诸多原因,使得该罪陷入的困境。虚假广告罪解决途径如下:《刑法》应明确虚假广告罪定罪量刑标准;广告代言人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应加以规制网络虚假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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