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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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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辉 《法律科学》2014,(1):58-67
尽管受害人无法确定共同危险侵权的具体加害人,但从对危险行为人进行惩罚和重点保护受害人理念出发,法律应规定由所有危险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在确定共同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研究哪种责任承担方式更为合理。共同危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客观说将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当做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共同危险侵权入主观上不存在共同故意,也不存在共同过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观说理论依据不足。危险侵权入承担按份责任有利于受害人和行为人利益保护的平衡,应当成为法律之选择。共同危险侵权人责任份额确定的因素主要有行为人过错的强弱、致害几率的大小等,无法确定情况下应该承担均等份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6,(6):87-96
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就受害人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是侵权法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影响而罹患精神疾病选择自杀时,加害人应就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失相抵规则是侵权法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因自杀是受害人有意识的行为,应有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除非受害人自杀时无责任能力。但即便如此,加害人仍得以间接受害人的过失进行抗辩。这两种情形同时也影响了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时责任的具体分担。一般而言,在自杀者有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轻于受害人;而在自杀者无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重于受害人。  相似文献   

3.
共同侵权是指加害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欧洲国家共同侵权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更好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文章试从欧洲大陆国家共同侵权的案例分析中寻找其认定方法,以期对我国共同侵权制度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当实际加害人无法确定时,由建筑物相关使用人共同分担补偿责任,但未明确承担补偿责任的范围、标准、分担方式,本文试提出一些建立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的预防和救济机制,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5.
尽管受害人无法确定共同危险侵权的具体加害人,但从对危险行为人进行惩罚和重点保护受害人理念出发,法律应规定由所有危险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在确定共同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研究哪种责任承担方式更为合理。共同危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客观说将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当做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共同危险侵权人主观上不存在共同故意,也不存在共同过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观说理论依据不足。危险侵权人承担按份责任有利于受害人和行为人利益保护的平衡,应当成为法律之选择。共同危险侵权人责任份额确定的因素主要有行为人过错的强弱、致害几率的大小等,无法确定情况下应该承担均等份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共同侵权之“共同”标准: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侵权责任法》以意思联络作为确定共同侵权的“共同”标准。该法选择的进路并无充分的价值依据且悖于侵权法的发展方向。其他现有的替代标准未能弥补该缺陷。妥当的进路是附条件的损害共同说。在受害人无辜的场合,只要数人致同一或不可分的损害。各加害人均应负连带责任。在受害人具有过错的场合,只要某加害人责任份额比受害人责任份额大,该加害人即应负连带责任。过错程度和风险比例规则是确定当事人责任份额的妥当标准。  相似文献   

7.
焦程程 《法制与社会》2012,(4):134-137,143
因果关系推定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分属于证明方法规范和证明责任规范,两者的适用在逻辑上分处于不同阶段,不可一概而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避免了举证责任的承担(无论举证责任是正置或倒置).关于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认定,在审判实务中,虽然我国立法没有明确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但人民法院已肯定了对该原则的适用;且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并非倒置、由加害人一人承担,而是由受害人与加害人共同承担.  相似文献   

8.
传统的"全有全无原则"在处理新型侵权案件之时,难以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例责任作为"全有全无原则"的补充则能较好地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较法上,主要是在责任成立阶段,通过引入概率因果关系理论,结合损害的酌定,建构比例责任理论。我国侵权法上,比例责任还适用于责任范围的确定上,如多数人侵权"共同因果关系"案型,但是该层面的比例责任不宜扩展至单独侵权。两种类型的比例责任具有不同的教义学基础:前者的基础是《侵权责任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其能在特殊案型中对因果关系和损害重新解释;后者的基础则是《侵权责任法》第12条。应当认识到比例责任有其适用范围和限度,其只能作为传统侵权的补充。产品侵权、医疗侵权、环境侵权和"共同因果关系"数人侵权是我国侵权法上典型的比例责任适用的案型,相关理论仍然需要进一步厘定。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高空抛掷物伤人事件屡见报端,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确定谁是真正的侵权人,此时如何确定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关键问题。本文从加害人不明时业主作为赔偿责任主体是否合理、责任承担形态等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在加害人不明时由业主承担按份责任有助于对受害人的救济,从而预防损害后果,符合现代侵权法发展趋势,有利于实现法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0.
房佃辉 《法制与社会》2013,(16):268-269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侵权案件的频繁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在其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共同侵权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我国侵权法主要规定了共同侵权责任并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相似文献   

11.
自冒风险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明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害,却自愿承担损害后果的行为.自冒风险规则可以适用于过失责任领域和严格责任领域,但应当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过失责任领域,应当把受害人的自冒风险行为视为过失行为,以过错归责原则为基础,适用比较过失规则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分配损失.在严格责任领域,应该把自冒风险行为作为加害人的免责事由.我国未来侵权责任法应当引入自冒风险规则,使侵权责任法免责体系更加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众说纷纭。但是,学界一直尚未有从证明责任基本理论角度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文章。笔者试从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据此对我国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质疑和合理化建议,深入探求了因果关系推定时的证明责任归属,主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加害人承担。  相似文献   

13.
一直以来,因果关系都是共同侵权责任中不可或缺的客观要件,不仅在加害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使受害人的损害可以合理、正当地向加害人一方移转,而且也满足了社会道德和人类感情的需求,体现了司法公正。因此,只有整个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统一完备,才能符合侵权法中既要保护人们合法的权益又要充分尊重人们自由的意志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14.
潘运华  叶知年 《河北法学》2014,(11):158-164
我国《侵权责任法》从形式上看固然已经从传统债法体系中独立出来了,但《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传统债法依然息息相关。学界中,既有学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多元化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对传统侵权法理论的突破,也有学者认为其只是对传统侵权法理论的扩张性解释而已。有鉴于此,从债的基本属性——即相对性和给付性入手,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八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做一探讨,以期揭示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本质都可能为债。  相似文献   

15.
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裁判结果、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债务清偿方式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龃龉。对此,"数人侵权的侵权法进路"与"责任承担的婚姻法逻辑"均无法提供系统合理的解决方案。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困境渊源于既有立法规范混淆责任成立、责任承担与责任实行,缺失相应的立法原则、认定规则以及清偿规则。着眼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在区分责任成立与责任承担的维度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锁定于责任承担的范围内,遵循弱者保护原则,将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区分责任承担与责任实行的维度上,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应厘清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不足部分以侵权人个人财产承担。在立法技术上,侵权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应采兜底性条款形式,同时配套以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  相似文献   

16.
从经济学视角寻找一个最优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重庆“烟灰缸伤人”案虽已尘埃落定 ,但它仍给我们留下值得探讨的话题。本期刊登二篇文章 ,从不同的视角寻求法院的最优解。经济学认为 ,作为政府外部效应的努力 ,法院的判决可以解释为要求特定范围内的居民为受害人提供保险 ,但这一判决又会被视为在真正的侵权人与邻居之间造成外部效应 ,邻居对外部效应的负担可以视为选择好邻居的成本。民法学认为 ,过错推定是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推定 ,而不是对行为人或案件事实的推定。我国民法对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没有规定 ,共同危险行为的侵权责任不是现行法上的制度 ;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是一种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17.
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重庆“烟灰缸伤人”案虽已尘埃落定 ,但它仍给我们留下值得探讨的话题。本期刊登二篇文章 ,从不同的视角寻求法院的最优解。经济学认为 ,作为政府外部效应的努力 ,法院的判决可以解释为要求特定范围内的居民为受害人提供保险 ,但这一判决又会被视为在真正的侵权人与邻居之间造成外部效应 ,邻居对外部效应的负担可以视为选择好邻居的成本。民法学认为 ,过错推定是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推定 ,而不是对行为人或案件事实的推定。我国民法对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没有规定 ,共同危险行为的侵权责任不是现行法上的制度 ;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是一种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仅针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构建的,而我国现行民法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保护客体并不仅限于绝对权,因此,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其归责原则与损害是否发生等构成要件应不相同;基于同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侵权责任保护对象不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相同.重新认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疑对民法规则的设计和适用将产生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8,(1):46-53
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就受害人自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侵权法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共同过失规则作为侵权行为法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在侵权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影响而自杀时如何适用该规则划定侵权责任是一个亟待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探讨的问题。Corr v.IBC Vehicles Ltd案是一起典型的侵权受害人自杀案,以此案为切入点,总结侵权受害人自杀情形下适用共同过失规则的国际经验。同时检视我国司法实践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思路,并在借镜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共同过失规则处理侵权受害人自杀情形案件时应考虑受害人的过失相抵能力、正确认识无过错责任中受害人"重大过失"的二重意义、确立一个较为明确的责任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20.
祖国大陆的环境法学者开始从加害人的民事责任或国家对加害人的民事制裁的角度对环境侵权进行研究,主要着眼点多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转移、责任方式、救济制度等。但是,对于环境侵权的类型这一前提性问题的探讨,则不够深入全面。本文综合民法、环境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的内容,尝试提出“环境侵权的层次性”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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