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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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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夜擒劫匪     
去年下半年,河北省的刑事犯罪出现了新动向——车匪路霸犯罪居高不下,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犯罪分子纠集成伙,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为非作歹,有的拦截过往车辆,敲诈、抢劫司机钱财,有的公然在长途客车上持刀洗劫全车旅客,气焰十分嚣张。对此,河北省公安厅明令要求沿线公安机关加大对车匪路霸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住此类犯罪上升的势头。  相似文献   

2.
车匪路霸犯罪,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近几年来,虽经多次打击但仍屡禁不止,并且手段不断升级,危害日趋严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本文根据郑州市打击车匪路霸斗争的情况,对当前车匪路霸活动的特点、成因及治理对策做一探讨。一、当前车匪路霸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1.发案势头时升时降,危害程度加大。郑州市的车匪路霸活动出现于1987年,至1991年一直呈上升趋势。据调查,1987年6起,1988年53起,1989年102起,1990年135起,1991年138起。经过打击后,发案数有所减少,1992年116起,1993年1至4月份24起。从总体上看,车匪路霸活动大幅度上升的势头虽得到遏制,但仍不稳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车匪路霸活动向暴力化、恶劣化方向发展,做案手段升级,危害程度加重,犯罪分子结伙成帮,手持凶器,公开在汽车上洗劫乘客钱财,稍有反抗就大打出手,动辄伤人。1992年11月30日,犯罪分子结伙在郑州开往登封的客车上洗劫乘客。一位残疾人说:我是残疾人,你们也抢。犯罪分子不等他把话说完,就用刀将其颈部刺伤,抢  相似文献   

3.
车匪路霸案件,就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火车、汽车或公路线上寻衅滋事,偷、抢、骗取公私财物或强奸妇女的犯罪案件。分析黑龙江省车匪路霸的犯罪形式,主要有以下7种: 1.公开抢劫。犯罪分子三五成群,有男有女,结伙上车,或中途拦截车辆上车。上车后分堵车箱两头,一声口哨,一齐动手,直接采用暴力洗劫乘客财物。 2.采用玩“摆三张”、“阴阳套”赌博的手段,骗、抢乘客财物。“摆三张”是指犯罪分子几人合伙,先由一人用两黑一红或两红一黑三张扑克牌,先让乘客  相似文献   

4.
在遏制车匪路霸犯罪的众多手段中,法律手段应是最直接、最严厉、最有效的手段.法律的制定及实施,直接影响着车匪路霸犯罪的规模和程度.近年来,车匪路霸犯罪所以如此猖獗,作为法律方面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犯罪时间问题,已有不少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广泛的论述。本文仅就此题探讨两个问题:一是推断犯罪时间的方法;二是对犯罪分子在犯罪时间问题上玩弄的花招加以归类概括。侦查活动中所讲的犯罪时间,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时间,是一个有起点有终点的时间区间。犯罪时间区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犯罪时间区间是指犯罪分子从侵入现场至逃离现场这一段时间;广义的犯罪时间区间则是指犯罪分子从起程点至实施完犯罪又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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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省去年年底鉴于当地车匪路霸猖獗,民愤鼎沸,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严惩车匪路霸的规定。其中有“对持枪、持械或其它危险品负隅顽抗的车匪路霸,可以使用武器甚至将其当场击毙”。极大地震慑了车匪路霸,点燃了除暴安良的正义之火。 春运期间,该省公安厅领导出于对打击车匪路霸工作的重视,与省、市领导到省长途客运站检查时,特别提醒旅客们说:“上了一辆车,就要同舟共济,要让车匪路霸进不来,出不去,跑不掉。”并旗帜鲜明地回答旅客们说:“为了制止犯罪,打死打伤车匪路霸,属正当防卫行为,司乘人员及旅客不负任  相似文献   

7.
一、追缴犯罪收益的概念和意义 追缴犯罪收益,是指有关国家的警察机构或其他司法机构在惩治国际犯罪活动中,对犯罪分子在国际间转移的非法收入联合采取的追查、冻结或扣留及没收等一系列措施。 追缴犯罪收益,有的也译为追踪犯罪资产,是国际警务合作的一个新领域,是一种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的联合侦查措施。它是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及特定犯罪的一项十分有效  相似文献   

8.
揭发他人犯罪立功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准确界定对公正处理犯罪分子、分化瓦解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在深入考察揭发立功的刑事政策价值基础上,根据刑法目的论的解释方法对揭发行为的构成特征科学地界定。揭发立功的本质是国家与犯罪分子之间就犯罪信息上的合作关系,揭发主体范围是全部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不是履行法定强制义务,揭发的应当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他人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9.
心理痕迹指犯罪分子在犯罪预备、实施和既遂后的心理活动过程 ,包括犯罪预备过程中的心理痕迹、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心理痕迹、犯罪既遂后的心理痕迹三种形态。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对分析犯罪目的、犯罪分子的情绪、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水平、犯罪分子的个性特点等具有很大的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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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2001,(7):52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地点和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有关场所。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地点也叫作案地点,如人被害地点、财物被盗地点。犯罪活动的结果,必然引起现场上客观事物的变化,这是犯罪现场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说与犯罪活动有关的时间、空间、人、物、事的总和就是犯罪现场。一、保安员保护现场的任务现场保护是做好现场勘查工作的必要前提。因为犯罪现场是识别犯罪、获取罪证和研究犯罪活动过程最直接最实际的场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是我们国家用以惩罚犯罪、教育群众守法的一个有力武器。在过去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是积极配合各项社会改革运动,配合有关国家机关严厉镇压各种反革命分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国家已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就应该是运用人民民主的法制,继续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惩治各种危害和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犯罪分子,从审判工作方面保障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顺利实施。为了使法院工作密切为国家总任务服务,在省、市人民法院和工矿企业较多的省辖市人民法院方面,应该加强对于破坏国家经济建设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在重要的铁路、水运沿线有重点地逐步建立专门法院,专门审判关于破坏和危害铁路、水上运输事业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个法定的犯罪未遂概念说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特征,体现了犯罪构成中主、客观方面的统一,缺一不可。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前提。一切故意犯罪都是主观上的某种犯罪故意和客观上实行一定行为的统一。如果说故意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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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过程中,人财物高度集中,成为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侵害为目的主要犯罪场所,也是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及逃匿藏身的主要交通工具。乘警作为铁路公安机关派出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执法人员,列车查缉是其重要工作。但在查缉工作中因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易确定,并且有暴力抗拒执法的可能性,铁路查缉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对乘警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都是考验。  相似文献   

14.
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刑罚制度 ,也是一项重要的量刑法定情节。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中更应该注意的是关于余罪自首的法律认定。刑法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制度对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本质是犯罪信息。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必须掌握灵敏的犯罪信息,才能克敌制胜。刑事侦察破案,从认识论来说,它是一种复杂的认识过程。要完成这样一种复杂的认识过程,必须通过侦察和调查,为之提供充分的客观依据。而刑事犯罪情报资料,也就是为从认识犯罪到揭露犯罪而提供可靠线索和依据的一种有效手段。只要掌握和运用这种犯罪情报资料,就能够认识、揭露犯罪,抓获犯罪分子。当今,许多国家早已普遍应用电子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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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隐语,俗称黑话或暗语。它是犯罪集团和犯罪分子之间流传的一种特殊语言,是他们搭线联络、传授犯罪手段、策划犯罪阴谋、交流犯罪思想、进行犯罪活动的一种工具。我们从掌握刑事犯罪敌情的角度出发,对刑事犯罪的隐语作了一点粗浅的研究。一、犯罪隐语的由来和演变隐语,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流传。谓隐其本事而假以他辞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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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的骗局     
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近些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涉案价税总额度几千万元平平常常,上亿元的也不新鲜。作案犯罪分子机关算尽,造成了大量国家税款的流失。由于这类犯罪所有涉案人员都是受益人,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国家,涉案犯罪分子的罪恶感因此很少出现,他们对自己的落网除了感觉倒霉外,并没有对国家和社会的愧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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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犯罪的基本含义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指以计算机为手段或以计算机资源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计算机犯罪分为两类,一是妨碍计算机系统功能的犯罪,另一种是不正当使用计算机系统的犯罪。我国把计算机犯罪分为暴力和非暴力两种。暴力手段系指对计算机资源进行物理性破坏,如人为破坏或盗窃计算机主机,外围设备、终端机、空调、电源、数据通信线路,以及存有信息的磁盘、磁带、光盘等。非暴力手段系指犯罪分子通过计算机本身或计算机网络中的通信线路用高级计算机技术(如指令程序)进行的犯罪活动,这类犯罪极为普遍,西方国家将这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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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军内犯罪分子到地方作案不断增多,对此,应引起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力遏制和打击这种犯罪趋向,确保部队的纯洁,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作出贡献。 (一) 军内犯罪分子到地方作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盗窃犯罪。笔者从1985年以来,先后在旅、师任过职,经手盗窃案件81起,其中军内犯罪分子到地方作案的31起,占38.2%。这31起案件按年度分,从1985年到1988年依次为  相似文献   

20.
腐败犯罪分子往往在犯罪后将非法所得转移至境外,这已是腐败犯罪的特征之一《,公约》针对腐败犯罪资产规定了追回与返还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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