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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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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2001年2月14日,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被告张某(合同乙方)签定劳动合同一份,张某接受该公司聘用从事业务工作。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1年元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签定合同时,乙方的所在单位或亲属盖章,签字担保,在乙方不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并承担责任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条款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或到乙方在甲方手续结清止。”当时,被告徐某作为担保方亦在该合同上签字。另按商贸公司要求,张某向该公司交纳押金3700元。之后于2001年3月至11月,张某在担任原告商贸公司业务员期…  相似文献   

2.
1995年2月25日,响水县物资公司与响水县化纤公司签订了联营协议书约定:“甲方(物资公司)负责组织货源三千吨,并负责销售;乙方(化纤公司),提供资金二十万元,待三千吨煤炭装上船,并待手续办好后,二十万元方可支付;甲方确保乙方资金  相似文献   

3.
四川青川县韩孝国问:某驻厂工程处(甲方)工程负责人罗某未经甲方授权(无授权委托书),于1993年2月以甲方名义与某机械化采金队(乙方)签订了推土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推土机完好无损地送回乙方。租赁期满后,由于各种原因,甲方未按时送回。在该租赁合同  相似文献   

4.
[案情]2002年11月15日,原告郑磊(甲方)与被告吴重凡(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一、国英绿景公寓底商1A、1B(以下称诉争房屋)系甲方的住房,由于甲方无北京市户口,故以乙方名义购房,但甲方付款、甲方管理使用。二、乙方对该房产不具有任何产权、也不承担任何风险;乙方不得擅自处置该房、不得就该房产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相似文献   

5.
石志勇  文妙 《特区法坛》2004,(11):47-48
2004年2月21日,原告李世进(甲方)与被告陆善昌(乙方),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甲方将自己鸭苗卖给乙方饲养,每次1600只,以每只3元成交;甲方从农历2月9日起向乙方提供鸭苗,至农历3月9日止(共12次),两个月内鸭苗价格不变,每只鸭苗3元,每次送苗给乙方应当场给付现金;甲方如不卖鸭苗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罚甲方违约金3万元,乙方如不买鸭苗,甲方有权处罚乙方3万元。”等等。  相似文献   

6.
案情2003年8月15日,某物资公司和某建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某木材厂签订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木材,并约定了品种、数量、价格、履行的期限及方式。后木材厂依据合同约定,供给物资公司和建材公司合  相似文献   

7.
首钢一建二公司年初以来先后与六家外部施工队伍签订了《工程劳务双方廉政协议书》,筑起了一道工程建设廉政“防火墙”。 这道“防火墙”要求双方人员严格做到:甲方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人为地设置障碍或故意刁难客户;不准无故接受乙方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向乙方借款或让其代购贵重物品;不准私自借用乙方的通讯或交通工具;不准让乙方为其家属提供无偿服务或装修住房;不准变相或直接到乙方报销单位或个人的任何有价票据。乙方要认真抓好工程质量,不得向甲方人员请吃、行贿等。廉政“防火墙”有效地阻止了“黑客”的入侵。…  相似文献   

8.
<正> 案情介绍 1993年10月19日,上海振宁公司与上海手表厂签订“上海手表厂(下称甲方)关于供货振宁实业公司(下称乙方)贸易部销售纪念毛泽东钻石女金表的协议书”,此后双方又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和一份备忘录。双方达成的主要条款为:甲方该批手表(钻石女金表)(0号——9999号共10000只)经销权全权属于乙方;乙方独家享有该批手表之代理经销权;乙方按每只4000—5000元浮动价向甲方支付表款;营销手段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协助,效益部分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60%、乙方40%);甲方供货之钻石女金表采取国际  相似文献   

9.
刘学亮  杨红平 《人民司法》2021,(5):F0003-F0003
【案情】原告:重庆赤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豆公司)。被告:罗荣华。赤豆公司在淘宝网经营名为“木瓜装饰”的店铺。2019年4月21日,罗荣华(甲方)与赤豆公司(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初步设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设计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罗荣华支付定金5000元。2019年6月9日,赤豆公司通过微信向罗荣华发送平面设计图两张。  相似文献   

10.
杨用 《法律与监督》2006,(10):30-31
基本案情 1996年7月1日,陈某与重庆扬帆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扬帆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双方约定:乙方陈某承包甲方扬帆公司的出租车一辆。承包时间从1996年7月起。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汽车入户、营运等手续,第一次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有权属甲方,使用权属乙方。指标终身使用。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税后承包利润500元,逾期甲方按欠款额的1%计日加收滞纳金。若遇乙方需办理本车的报废更新时甲方应按当时国家的规定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在营运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负责代收代交。  相似文献   

11.
甲企业与乙企业(系三个人的合伙订立“提供购牛皮货款协议书”,双方商定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购牛皮款20万元使用,乙方在收到款项 25天之内把现款 20万元按期汇入甲方帐内。如果不按期汇入甲方帐户、按天计算,从第25天开始每天赔偿甲方损失2OOO元。 二、乙方使用甲方20万元货款在25天内为甲方提取15000元纯利润(不包括银行利息),乙方不论盈亏与否.必须按时按数把款汇入甲方帐户。  相似文献   

12.
张志杰 《法人》2007,(8):40-41
案情简介1995年,深港贸易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的林进想投资300万人民币,与其它几家公司共同组建了安徽临泉银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银泉公司),并委托黄浩明作为深港贸易公司在银泉公司的业务代理人。1999年12月,黄浩明与范明鑫签订了一份股权债权转让协议书。他们双方约定:甲方以人民币100万元收购乙方在银泉开发公司的200万元股权,100万元债权;协议签订后7日内由甲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并在变更手续后7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60万元,其余40万元在移交手续办清后,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未依约付款,该协议无效,乙方有权将已变更的股权登记变更回来。  相似文献   

13.
1997年9月,朱某等5人被福建省宁化师范学校招生录取。同年11月10日,朱某等人作为甲方分别与乙方委托培养单位宁化县教育局协商签订了《福建省学生与委托培养单位协议书》(以下简称《委培协议书》)。约定:甲方在校期间如表现不好或学习不努力而退学的,应赔偿乙方培养费;甲方毕业后必须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服从工作分配,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间不得要求调动工作,否则偿还全部培养费;培养费等由乙方直接向学校缴付;甲方毕业后由乙方负责分配工作,享受中师毕业生待遇,保证专业对口;协议书自签订日起生效,双方不得毁约,如单方毁…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2001年5月,原告吴某(甲方)与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签订了购买某商品楼131号房的协议书。协议规定甲方向乙方预购131号房,售价154900元,甲方必须先预交定金;如果甲方在售房期间退回预定房间,所预交定金不退。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预定房间层号,必须确保建筑尺寸和装修规格,并且必须确保在2001年9月30日售房,否则每天向甲方交纳延误费50元。协议书签订后,吴某交纳了8万元预购定金,并办理了其他预购手续。被告出售的商品楼预定2001年9月15日竣工。施工中因承包工程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于2002年1月30日才竣工通过验收。2002年2月20日,被告开始办理售房手续。在办理售房手续时,被告按吴某填写的单位电话多次联系,均未通知到吴某。在通知不到吴某的情况下,被告于2002年3月4日将吴某预购的131号房以145409元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张某。张某于2002年3月10日搬进131号房居住。原告吴某得知自己的住房被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后,多次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履行购房协议,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请求,认为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是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不是其不履行合同,故不同意承担民事责任。况且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通知吴某,均联系不上其本人,才将131号房屋出售给张某。吴某存在较大过错,其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按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承建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不是自己不履行合同,要求原告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不成立。现原告吴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延期履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效。造成无效的过错在于被告,被告与第三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取得的对方的财产,并且被告应当赔偿第三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及第三人于2002年6月30日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原、被告于2002年7月31日前办理131号房的售房手续,原告交清房款,被告交给原告131号房钥匙,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0元,更换新的抽油烟机和电子打火煤气灶具。二、第三人于2002年7月31日前迁出131号房,将131号房交付原告;被告负责另行安排第三人购房。本案来源房地产买卖与租赁案例精析[法律直通车]  相似文献   

15.
这是同一家施工单位向同一家发展商追索四宗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款的仲裁索赔案。本实争议焦点一:关于结算桩基工程协议及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本案乙方于1992年至1993年间承建甲方即某外商独资房地产公司某高层大厦和酒店广场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工程竣工后质量验收为优良工程。随后几年乙方多次向甲方追讨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所编制的工程决算书亦被甲方数次删减,且迟迟未签字盖章,更没有支付完工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款。甲方在有建设局、质监站、监理、设计等单位共同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施工报告上拖延长达三年未予…  相似文献   

16.
案例一 1999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甲方)与李先生(下称乙方)签订甲方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销售的房屋一套,房价款总计人民币45万元;该房屋交付日期为1999年10月1日。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15万元(含定金1万元),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获得按揭贷款35万元。1999年11月17日,乙方按照甲方通知前去办理入住手续,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得知甲方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乙方遂要求退房。 案例二 1998年11月,某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17.
《法学》1989,(11)
1986年4月10日,上海市××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公司”、甲方)授权其第一开发分公司与××综合贸易公司(下称“综贸公司”、乙方)签订一份《商业用房拆迁协议》。该协议除规定建成九层楼房和七层楼房各一幢,以及有关过渡用房等问题外,还明确“甲方为新建九层项目拆除乙方原有商业网点2149.3平方米”(第四条);“甲方建造的七层楼房,安排给乙方作商业网点面积一、二层及地下室的全部设计面积(地下室征得××区人防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九层大楼安排给乙方作商业网点面积,以××设计院85年5月8日图纸为准”(第五条)。1986年3月15日,九层大楼竣工,开发公司将大楼移交给该公司第一分公司房管站,并按规定向综贸  相似文献   

18.
张栋 《中国司法》2004,(8):79-81
基本案情:1991年12月7日,太原农信联社(甲方)与濮阳工行(乙方)签订了一份“委托放款协议书”,约定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定向)使用,用于濮阳市第三石油化工厂年产30万只制桶项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维护交易安全,签订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乙方资金额度1000万元,负责按  相似文献   

19.
图片新闻     
去年11月14日上午,在广西陆川县148法律事务所办公室里,法律服务工作者徐建瑞挥笔写成一份司法文书后当即宣读:“调解协议书。甲方秦通,客运个体户司机,住陆城镇某街某号;乙方丘行,客运个体运输司机,住陆城镇某街某号。甲乙双方在陆川县148法律事务所非诉讼调解下,自愿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500元;  相似文献   

20.
傅××与吕××于2005年12月8日签订一份以吕为甲方、傅为乙方的《供货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广西建院远程网络教育中心工程水电材料,乙方供应的材料金额达到35000元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继续供应余下材料。货款未收到的情况下,乙方将停止供货,甲方的工期被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在乙方供应完工程所需水电材料十五天内结清货款。材料供应完毕,日期以最后一张送货单日期为准。乙方所供应材料质量规格由甲方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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