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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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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救济制度是离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均对其作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十分完善的离婚救济制度.当前,我国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离婚救济制度体系,但在其具体内容措施上仍存在很多不足.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离婚救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更好地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设立了三项救济制度,本文主要对离婚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在借鉴各国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救济制度,提出建立婚姻保险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离婚救济制度是离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完善的救济制度对保护离婚时弱势的一方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引导婚姻家庭秩序向好的方向发展,更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新《婚姻法》实施开始,2014年来,立法部门又陆续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以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离婚救济制度更加.本文从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基本概论入手,分析离婚救济制度的存在立法缺陷,从而为离婚救济制度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4.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重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我国的立法所严格限制,导致其相关的配套制度提出时间也理解不当,本文对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出重新解读,并对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提出时间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离婚救济制度的体系建构,完成于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中,离婚救济显现出实践隐忧——适用比例较低、救济数额较低、救济主体多为女性。引发上述救济掣肘的原因包括: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性别的差异和制度设计的局限。为提升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功能,需要在超越公与私二元对立格局以及以性别为基础的社会性别建构的基础上,完善离婚救济制度的适用基础,弘扬离婚救济制度的正义价值。因为,离婚救济,是平衡社会财富的背景性的制度安排;是实现矫正正义的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伦理性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婚姻法》虽对离婚救济制度作出了规定,但由于传统婚姻文化的影响和立法技术的不尽完善,该制度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从多个角度对损害赔偿、经济帮助和家务劳动补偿等三项离婚救济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7.
我国2001年《婚姻法》关于离婚制度的规定致力于离婚当事人之间经济利益的平衡,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经济利益分配原则和离婚救济制度体系,包括照顾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经济补偿制度和经济帮助制度等。但其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在实践中这一制度体系的运作不够理想,缺乏可操作性等。因此,应运用公平原则对这些立法缺陷和不足加以补充和完善,对离婚过程中的弱者一方给予充分的救济,最终达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当今实行无过错离婚制度下,为保障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权利救济。新《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在婚姻立法方面的一大突破。但是出于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这次新《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定义比较原则、粗疏,没有对许多具体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解答,以至于引起了对该制度的较大争议。对此,应该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  相似文献   

9.
农村女性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离婚救济制度对农村女性具有重要意义,在农村离婚审判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农村离婚女性的合法权益。但通过实践的检验,该制度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如何完善现有的离婚救济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离婚救济制度体系,使婚姻法的公平与正义精神在保护离婚弱势群体中得到充分彰显,这是新时期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就离婚问题规定了三项救济制度,即家庭劳务补偿制度、经济帮助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其中家务劳动补偿和离婚损害赔偿是新增设的制度,但该三项救济制度的设置本身存在着许多不足,实施中不能根本解决我国离婚案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对于提升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保护对家庭做出较多贡献一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国外离婚救济制度相比较,我国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在理论设计上还存在不足,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立法目的实现的预期效果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应完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设计,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2.
经济帮助制度的社会性别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帮助制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离婚救济制度。该制度从其创立时起,便担负着维护离婚女性的生存权益、救济离婚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促进性别平等与公平正义的功能。对经济帮助制度进行社会性别分析,既有助于阐释经济帮助立法的目的与功能,又有助于建构经济帮助立法的原则与路径,进而形成矫正经济帮助制度的具体思考模式——坚持经济帮助制度以顺应本土文化需要,完善经济帮助制度以顺应社会生活需要,适用经济帮助制度以顺应性别平等需要。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内地有些学者提出废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张.通过考察内地学者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废论争之主要观点及理由,并实地调查内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司法实践现状,分析内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基础,辨析内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否定说”之正误,证成内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其独立的功能,在内地离婚救济制度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对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相关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内地立法改进之建议,主张应坚持与国情、民需相符合之规定,同时完善司法实践之不足.  相似文献   

14.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2001年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婚救济的理念植入离婚制度,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细化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和体系。正如人们当初所看到的,此次修法并非完美无缺:法学界已经达成共识的制度,如亲属、亲权等制度尚未得到确认;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依然比较原则;离婚损  相似文献   

1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婚姻法中,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本文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提出、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及现实意义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协议离婚制度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原则,在私法领域内尽可能减少公权力对私人生活的介入,符合意思自治的私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权利的尊重.伴随着社会物质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但缺少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虚假离婚、草率离婚、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瑕疵救济不足等现象层出不穷.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现有协议离婚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全文共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当前的协议离婚制度进行阐述,主要是对协议离婚制度做了一个简单的阐述;第二部分,结合实践,指出我国协议离婚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第三部分,参考国外立法例,对我国的协议离婚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提出重新构建协议离婚程序的方案的相关建议;第四部分,结语,总结本文.  相似文献   

17.
刘望 《法制与社会》2012,(18):49-50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针对夫妻间侵权的一项权利救济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夫妻被侵害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的法律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还存在过于粗略、模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主体范围狭窄、赔偿情形较少、缺乏统一的赔偿标准等。为了弥补受害方损失、抚慰无重大过错方、惩戒过错方、建立更为完善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应拓宽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采取概括式和列举式的立法方式确立赔偿情形,制定更为详细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在民事诉讼案件之中离婚案件占比日益增加。离异女性是一类特殊性群体,其法定权利应当给予更好的维护。但由于婚姻法的一些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太抽象,保护举措难以实现,现实中妇女的婚姻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文章将从我国现行离婚救济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应建构不断与时俱进的离婚救济制度,切实维护离婚妇女的婚姻权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因其受特别权利关系理论的影响,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的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而公务员权利救济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切实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成果,对我国公务员权利体系的完善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从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涵义,现状及其缺陷入手,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历史研究的方法分析研究了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需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变革与局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金才 《行政与法》2010,(3):106-109
我国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需要,修改并发展了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构建了多元化的夫妻财产制度体系,建立了离婚救济制度,强化了对妇女权益、无过错配偶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形成了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雏形。但新《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效力等规定不够明确,现行离婚救济制度未达到预期的调整效果,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体现不够充分,家庭暴力的调查、预防与救助机制以及家事纠纷调解制度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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